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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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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Ea5fc8665f004de1936c35d7c82bd095.jpg|缩略图|右|[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71221/ea5fc8665f004de1936c35d7c82bd095.jpeg 原图链接] [https://www.sohu.com/a/211871680_99996707 来自搜狐网]]] <p style="text-indent:2em;">'''童子科'''是汉代选官取士的特设科目之一。《汉书·艺文志》:“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br> * 东汉规定儿童年十二至十六岁, 能“情通经典者”可以入选,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授以官职。 * 唐以后科举特设童子举。唐制十岁以下能通经者、宋制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者,皆可应试,及第后予以出身并授以官职。<ref>顾明远.教育大辞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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