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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簡東明.jpg|thumb|right|图片来源: 立法院]] '''簡東明'''([[排灣語]]:{{lang|pwn|'''Uliw Qaljupayare'''}},{{bd|1951年|6月4日|catIdx=Jian簡}}),台灣政治人物,出生於屏東縣,為排灣族原住民,畢業於屏東教育大學,台北大學行政研究所碩士,擔任立法委員。2016年立委選舉才剛結束,自稱清廉的馬英九的國民黨員,原住民立委簡東明在台中地檢署的查獲下,就查出首樁疑似現金買票案,四個人被羈押禁見,他們都是國民黨山地原住民立委簡東明的樁腳,涉嫌以每 票300元,在太平地區買票,已經有受賄者坦承拿錢,但國民黨立委當選人簡東明表示,不清楚這件事,檢方則表示,目前沒有簡東明本人涉賄的相關事證,還要繼續追查,其實2011年,簡東明跟妻子,就曾涉入賄選,但最後判決無罪。 國民黨籍立委簡東明涉及賄選案,屏東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對簡東明判刑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另有158名被告均判有罪,在獲知判決結果後,簡東明表示「太冤枉了」,強調自己一定會上訴到底。檢方調查,本屆立委選舉期間,國民黨屏東縣三地門鄉黨部黨工,以工作費名義交付1500至3000元不等現金,涉嫌替立委簡東明買票;簡東明重申,那明明就是工作人員的工作費,他一定會上訴證明自己的清白。簡東明是排灣族人,曾任三屆立委,是屏東縣唯一席國民黨籍的立委,一審判決出爐後,是否有停職問題,立刻引起地方討論,依選罷法117條規定,當選人一旦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自判決之日起,當然停止其職務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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