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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big>网络商品交易暂行办法</big> ''' |- | <center><img src=https://gimg2.baidu.com/image_search/src=http%3A%2F%2Fpic.baike.soso.com%2Fp%2F20140214%2F20140214102045-77259866.jpg&refer=http%3A%2F%2Fpic.baike.soso.com&app=2002&size=f9999,10000&q=a80&n=0&g=0n&fmt=auto?sec=1650513403&t=e66293463ec74467c8a04aa2eaac31f6 width="250"></center> <small>[https://baike.sogou.com/404.htm 来自 搜狗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名称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 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0年5月31日 施行时间 2010年7月1日 发布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暂行办法》分为总则、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义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负责,共6章44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于2010年5月31日由时任工商总局局长 周伯华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9号文件形式签发,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至2014年3月15日废止(2014年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0号《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ref>[https://baike.sogou.com/404.htm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贴吧, 2020-01-18</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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