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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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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國用'''({{bd|1579年||1640年||Cai蔡}}),字'''正甫''',號'''靜原''',[[江西]][[金溪]]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蔡國用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進士。由[[中書舍人]]擢[[御史]]。[[天启 (明朝)|天启]]五年(1625年)陳時政六事,詆[[葉向高]]、[[趙南星]],而薦[[亓詩教]]、[[趙興邦]]、[[邵輔忠]]、[[姚宗文]]等七人,[[魏忠賢]]喜,矯旨褒納。但不久即因事得罪魏忠賢,被罷官。 [[崇禎]]元年(1628年)後為[[工部右侍郎]]。督修都城時,需石甚急,因建議取[[牙石]]用之,而受大用。 [[崇禎]]十一年(1638年)六月,[[朝廷]]要推舉閣臣,蔡國用人望輕,並沒有獲得推薦,而由[[崇禎帝]]特旨任[[禮部尚書]],入閣辦事。後累加[[少保]],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崇禎]]十三年(1640年)六月卒於官,贈[[太保]],[[諡]]'''文恪'''。《[[明史]]》稱蔡國用居位清廉謹慎,但與同列[[張四知]]皆庸才,碌碌無所見。<ref>《明史·[[s:明史/卷251|列传第一百三十九]]》:蔡國用,金溪人。萬歷三十八年進士。由中書舍人擢御史。天啟五年陳時政六事,詆葉向高、趙南星,而薦亓詩教、趙興邦、邵輔忠、姚宗文等七人,魏忠賢喜,矯旨褒納。尋忤珰意,勒令閑住。<br>崇禎元年起故官,屢遷工部右侍郎。督修都城,需石甚急,不克辦。國用建議取牙石用之。牙石者,舊列崇文、宣武兩街,備駕出除道者也。帝閱城,嘉其功,遂欲大用。十一年六月,廷推閣臣,國用望輕,不獲與,特旨擢禮部尚書,入閣辦事。累加少保,改吏部尚書、武英殿。十三年六月卒於官,贈太保,謚文恪。國用居位清謹,與同列張四知皆庸才,碌碌無所見。</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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