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5.37.219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蔡清祥 的原始碼
←
蔡清祥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蔡清祥(1953年1月15日-)[1],司法官訓練所第20期結業,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亦曾於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已婚育有一子[2],愛棒球組壘球隊。 蔡清祥係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曾參與偵辦中國國民黨魏木村及魏東河(橫跨藍綠之地方派系)集體做票事件,為該黨候選人作票遭判刑入獄且當選無效的歷史首例。[3][4] 1985年至1987年蔡清祥任臺北地方檢察署「愛組」檢察官[5],後曾任士林、桃園、基隆、苗栗及金門等地檢署檢察長、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法務部主任秘書、法務部常務次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 西元1990年到2002年臺灣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期間,蔡清祥被法務部派去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協助時任談判人員的蔡英文斡旋。[6] 2016年8月蔡清祥獲蔡英文政府拔擢為首位檢察官出身的調查局長,任內曾研擬「保防工作法」草案,被外界批評「人二」復活,事後遭行政院打回票[7];任內指揮監督偵查中共間諜嫌犯周泓旭案與王炳忠案。 2018年7月出任賴清德內閣的法務部部長,為繼廖正豪後,第二位調查局長出任法務部長[8]。同年8月批准死囚李宏基執行死刑,是蔡政府時期第一起判死定讞[9]以及執行死刑的案件。
返回「
蔡清祥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