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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师相陈大观文·化国熙熙日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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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p5.itc.cn/q_70/images03/20200818/05c36e1b5e48485d9d7e9de73ab4101d.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13740407_120056362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送师相陈大观文·化国熙熙日自迟'''》是[[南宋]]官员喻良能的作品之一。绍兴二十七年(1157),[[喻良能]]中进士任广德县尉,负责地方治安。时金兵大举南侵,社会动乱,盗贼蜂起。当时,他主管一县军事,任职镇东副提辖。任内曾三次捕获盗贼,县令给他赏赐,他坚辞不受,说:“家国有难,维护安定是我应尽的本份。”绍兴三十年(1160),喻良能调任[[鄱阳]](今江西波阳)县丞,主管文书、刑狱与粮食,辅佐[[县令]]办事。鄱阳濒鄱阳湖。上任伊始,他接连三月奔波在荒野山村,走访当地土著百姓,为国家催科征粮,替[[百姓]]调解纠纷。在任三年,他除恶扬善,使多起重大刑狱案件严明于法纪,名声大振。 <center>送师相陈大观文·化国熙熙日自迟</center> {{Cquote| 化国熙熙日自迟,棠阴无讼草含滋。 何人剩伐南山石,大刻详书德政碑。 |[南宋]喻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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