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5.145.231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郭維國、李陽、王鵬飛、王智徇私枉法案 的原始碼
←
郭維國、李陽、王鵬飛、王智徇私枉法案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郭維國、李陽、王鵬飛、王智徇私枉法案'''<br><img src="https://m1.aboluowang.com/news/data/uploadfile/201208/20120811020021817.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hk.aboluowang.com/2012/0811/256290.html 圖片來自aboluowang]</small> |} '''郭维国、李阳、王鹏飞、王智徇私枉法案'''是一个四名随[[王立军]]从辽宁公安系统被调往[[重庆市公安局]]的高级警官于2012年8月被法院认定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为首犯,在[[海伍德死亡案]]中包庇[[谷开来]],使谷等不受刑事追究,犯有[[徇私枉法罪]]<ref>[http://gb.oversea.cnki.net/KCMS/detail/detailall.aspx?filename=1016904224.nh&dbcode=CMFD&dbname=CMFD2017 徇私枉法罪],oversea</ref> ,分别处5至11年[[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
返回「
郭維國、李陽、王鵬飛、王智徇私枉法案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