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33.139.164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酷刑聲請 的原始碼
←
酷刑聲請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酷刑聲請'''<br><img src="https://obs.line-scdn.net/0hoZkm1rk4MHVWFBvGhJhPImxCMxpleCN2MiJhagl6bkEucXJ2PScsQHoTPUx_JHcrOCF7FnUWK0QoJHcibSAs/w1200"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19+20%E5%B9%B4%E5%BA%A6%E4%BD%BF12+6%E5%84%84%E5%85%83%E8%99%95%E7%90%86%E9%85%B7%E5%88%91%E8%81%B2%E8%AB%8B%E3%80%80%E8%A6%86%E6%A0%B8%E5%80%8B%E6%A1%88%E5%8E%BB%E5%B9%B4%E6%9A%B4%E5%8D%8746%E5%80%8D-wjnXo0 圖片來自line]</small> |} '''酷刑聲請'''(英文:'''Torture claimant''')是[[香港]]一種[[政治庇護]]的方式。酷刑聲請者聲稱在自己國家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所以來到香港申請尋求政治庇護。香港的[[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負責審核他們是否符合酷刑聲請的資格。如果聲請獲得確立,申請人就不會被遣返回國,入境處將轉介個案至聯合國難民署,由該署確認酷刑聲請人為難民,以及為獲確認為難民的人安排移居至第三國家。 [[保安局]]表示,聯合國《[[難民公約]]》從來未曾適用於香港,現時在香港因各種理由提出免遣返聲請要求不被遣返的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人士,無論其聲請的結果如何,他們都不會被視為難民。即使他們的聲請獲得確立,他們亦不會在香港享有合法居留的權利。聲請被拒絕的人,必須盡快被遣返至原居地<ref>{{Cite web|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712084906/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1/30/P2016113000904.htm|title=2016年11月30日 立法會:署理保安局局長就「打擊假難民」議案開場發言|accessdate=|deadurl=yes|archiveurl=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1/30/P2016113000904.htm|archivedate=2018-07-01}}</ref>。 至2018年3月,尚未完成的酷刑聲請個案還有4,420宗,同時已有16,977宗酷刑聲請個案完成審核,其中獲確立酷刑聲請的有120宗,可見不足1%的個案能符合酷刑聲請資格。
返回「
酷刑聲請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