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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湾高雄气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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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雄气爆事故'''是2014年7月31日23时55分以后至8月1日凌晨间,发生在[[台湾]][[高雄市]][[前镇区]]与[[苓雅区]]的多起[[石油化学|石化气]][[爆炸]]事件。7月31日约21时,民众通报疑似有[[天然气|瓦斯]]洩漏。几个小时后该区域发生连环爆炸,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伤,并造成至少包括[[三多路 (高雄市)|三多一、二路]]、[[凯旋路 (高雄市)|凯旋三路]]、[[一心路|一心一路]]等多条重要[[道路]]严重损坏,周边店家也因为爆炸破坏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事后经调查认定为四吋[[丙烯]]管线遭不当包覆于排水箱涵内,致管壁由外向内腐蚀并日渐减薄,而无法负荷输送管内之压力而破损,致运送中液态丙烯外洩,引起本件爆炸事故<ref>[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8010069-1.aspx 高雄气爆 疑丙烯造成]中央社,103年8月1日</ref>。灾区道路经过多月的施工后于12月20日修复通车<ref>{{cite news|url=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12070089-1.aspx|title=石化气爆重建 20日全线通车|date=2014年12月7日|author=王淑芬|accessdate=2014年12月19日|publisher=[[中央通讯社]]}}</ref>。至于人为失误方面,[[高雄地检署]]于12月18日侦结气爆事故,起诉分属[[高雄市政府]]、[[华运公司]]与[[李长荣化工]]的12人,并将相关事证交由[[监察院]]继续追究行政责任<ref>{{cite news|url=http://www.cna.com.tw/search/hydetailws.aspx?qid=201412190266&q=%E6%B0%A3%E7%88%86+%E8%B5%B7%E8%A8%B4|title=高雄气爆案 送监院追行政疏失|date=2014年12月19日|author=陈朝福|publisher=[[中央通讯社]]|accessdate=2014年12月19日}}</ref>。于2015年2月9日高雄高分检确认高雄市政府陈菊等5名官员获不起诉确定;而[[监察院]]在3月4日通过纠正高雄市政府和[[中华民国经济部|经济部]],虽然32名[[罹难者]]中包含5名[[警消]]、2名[[义消]],并造成22名警义消轻重伤,但因缺乏具体指认市长[[陈菊]]在指导上有怠忽职责,因此未弹核陈菊<ref>[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2100008-1.aspx 高气爆案官员不起诉 ]中央社,104年2月10日</ref><ref>[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3040361-1.aspx 气爆案纠正高雄市府和经济部 ]中央社,104年3月4日</ref>。2015年7月17日高雄市政府、李长荣化工、华运仓储顺利达成三方协议,决议由荣化垫付32名罹难者的赔偿金额为1200万元,最迟分4年给付,待法律判决确定后,再由高雄市府、荣化、华运共同负担或有责任方依照法律判决比例分担<ref>{{Cite web|url=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717004503-260405|title=高雄气爆三方协议 罹难者每人赔1200万|accessdate=2016-06-22|last=中时电子报|work=中时电子报|language=zh-TW}}</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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