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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800000; color: #FFFFFF;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不可耕地''' </p> |- |<center><img src="https://www.newsmarket.com.tw/electroplating/files/2017/08/%E9%83%AD%E5%A7%93%E8%BE%B2%E6%B0%91%E5%B0%8D%E8%87%AA%E5%B7%B1%E8%BE%B2%E5%9C%B0%E8%A2%AB%E6%B1%A1%E6%9F%93%E6%84%9F%E5%88%B0%E7%84%A1%E5%A5%88-%E6%94%9D%E5%BD%B1%E8%80%85%E5%BC%B5%E8%89%AF%E4%B8%80-980.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newsmarket.com.tw/electroplating/ch04/ 圖片來自newsmarket] </small> |} '''不可耕地'''是指很多土地由於各種原因如過冷、過熱、過乾旱,過多[[雨]][[雪]]、[[岩石]],過於崎嶇、[[鹽]][[鹼]]、污染或者少養分而不能耕作。將不可耕地轉成可耕地往往涉及挖掘灌溉渠道、水井、輸水管、[[海水]]淡化廠、水耕、[[肥料]]、農藥、逆滲透處理器、用聚酯薄膜隔絕溫度、在沙漠中種植樹木提供遮蔭、挖掘溝渠或是土丘防風、在多雲或寒冷地區使用溫室提供[[光]]線與[[溫度]]。 ==發生原因== 不可耕地上的居民往往從事進行遊牧而且時常會發生饑荒。然而不可耕地可以被轉成可耕地,增加[[食物]]生產並且減少飢荒的發生,另外因為減少[[食物]]的進口可以讓國家得自給自足和政治獨立。但是這些方法往往都相當昂貴。像是美國大蕭條時期發生的黑色風暴事件的乾旱會將農地颳成沙漠。過多的積[[雲]]可能造成莊稼缺乏足夠的陽光來進行[[光合作用]]。[[刀耕火種]]農業利用草木灰中的養分,但這需要等待幾年使養分被[[土壤]]吸收。 ==增長與消長== === 不可耕地轉化為可耕地 === 位於[[愛爾蘭]]西岸的亞倫群島,[[島]]上因為[[岩石]]崎嶇不適合耕種,於是人們在將海裡的[[沙]]子和[[海草]]鋪在小島上以利耕種。另外,以色列的土地大部分都是沙漠,如今海岸邊興建的海水淡化廠會將海水中的鹽分脫去變成可耕種、飲用和[[洗滌]]用[[水]]的良地。 === 可耕地轉化為不可耕地 === [[熱帶雨林]]的開伐將可耕地變成貧瘠土地。許多地區的游耕中的刀耕火種,已經使得約10%的國土的[[馬達加斯加]]的中央高原幾近荒蕪。文明地摧毀,可耕地轉化為不可耕地有歷史可考,傳說在布匿戰爭末期,獲得勝利的羅馬人在土地上撒鹽已表示完全勝利。這個羅馬試象徵代表迦太基永遠不會復興──他們的文明已經結束,這是[[羅馬]]人對[[迦太基]]的摧毀。世界上不乏城市擴展造成原有耕地變成不可耕地:[[美國]]自1992年至2002年共有8900平方公里的土地變成都市用地,全面縮減了耕地;[[巴基斯坦]]旁遮普邦一部分農地因排水不良成為盬化沙漠。 ==重金屬汙染== ===工廠排放污染 農民直指應重罰=== 台灣一位郭姓農民的稻田位於彰化和美和鹿港交界,引少量地下水和洋子厝支流來灌溉,成為彰化縣環保局的抽驗對象之一。結果連同附近地段一共 40 甲的農地,都被驗出[[銅]]離子超標,上百位農民被歸入「強制休耕」的行列,土地得原封不動三年,復耕與否,須待往後再次抽驗才有辦法決定。但造成環境土地污染的其實是附近工廠,惡果卻要農民承擔,他們認為政府要立法,讓農地管理回歸國土計畫,強制執法,違章工廠要立即拆除,工廠排放也要達到最嚴謹的標準,一超標就重罰,公權力介入才能解決問題。<ref>[https://www.newsmarket.com.tw/electroplating/ch04/ 田死不能復生]上下游</ref> ==政策錯導== ===大幅放寬分割限制 造成農地破碎化=== 2000 年[[台灣]]立法院修改「農發條例」,開放非農民也可以購地,並大幅放寬分割限制,此一制度的改變,對農業生態帶來重大衝擊。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陳平軒分析,以前農地若要分割,最小得以5公頃為一單位,但自 2000 年修法後,最小單位就降為0.25公頃。一塊5公頃的農地原本是不能分割的,修法後可切成20塊。以往很多小於5公頃的土地,礙於不能分割,第二代[[繼承]]後,不但得共同持分、產權複雜,要轉賣,困難重重。如今可以細切,子女就能分筆繼承,產權單純,也更好賣地了。最重要的是,每筆土地[[面積]]切小,單筆售價就愈低,連買地都變簡單了。後遺症是台灣的農地從此變得更加破碎不完整!不利於農業使用,台灣無法落實大面積經濟耕種,跟政策錯導有直接的關係。<ref>[https://www.gvm.com.tw/article/20736 六大亂象難遏止, 台灣快沒耕地可用!]遠見雜誌</ref> ==參考資料== {{reflist}} [[Category:300 科學總論]] [[Category:350 地球科學總論;地質學總論]] [[Category:351 自然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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