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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ic3.zhimg.com/v2-04a65e80826fab1cf2dcb01ff1eb9730_1440w.jpg?source=172ae18b width="230"></center> <small>[https://zhuanlan.zhihu.com/p/100255732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是通过[[香港]]政府注册的由全球华人中的歌唱家、[[作曲家]]、词作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音乐社会活动家、群众文化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的世界性学术团体。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音乐文化,促进国际艺术交流。作为全球最大的跨国界华人音乐社团,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拥有一大批优秀的作曲家、词作家、[[教育家]]、歌唱家、演奏家、文艺理论家、音乐社会活动家、指挥家、民族乐器专家团队。会址常设香港。 ==基本情况== 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是通过香港政府注册 的由全球华人中的歌唱家、作曲家、词作家<ref>[https://www.sohu.com/a/275938840_100145375 华语乐坛十大词作家:老军人闫肃与黄家驹黄霑上榜:为何有薛之谦],搜狐,2018-11-16</ref> 、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音乐社会活动家、群众文化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的[[世界]]性学术团体。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中华音乐文化, 促进国际[[艺术]]交流。会址常设香港。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英译名WORLD CHINESE MUSICIANS ASSOCIATION简称MCMA) 第二条 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是通过香港政府注册的由全球华人中的歌唱家、作曲家、词作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音乐社会活动家、群众文化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的[[世界]]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遵守所在国或地区宪法、[[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努力提高华人音乐工作者的艺术水平,为弘扬中华音乐文化,促进国际艺术交流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址设在香港。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在全球范围内组织声乐竞赛活动,音乐[[教学]]经验等学术交流,音乐作品创作、演出、[[交流]],音乐人才选拔、评奖,编辑出版相关刊物,联系和团结两岸三地及海外华人音乐艺术家,繁荣和发展中华文化。 (二)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在会务活动中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三)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华人音乐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团体的会员分为两类: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会议记录;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ref>[https://www.sohu.com/a/411524873_100244361 如何挑选合适的理事会成员?],搜狐,2020-08-05</ref>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会议记录;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3年。主席、副主席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艺术交流活动。 (五)其它合法收入:本协会是以公司形式[[注册]]的机构,属于盈利性质的,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香港政府有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 ==视频== ===<center> 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世界华人音乐家协会会员,世界文联亚洲影视文化电影家协会理事:程学涛</center> <center>{{#iDisplay:y3270nc1yr8|560|390|qq}}</center> <center>世界华人音乐家周俊明演奏“正月十五闹雪灯”</center> <center>{{#iDisplay:n0164mza4b0|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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