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191.67.90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的原始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www.kfzimg.com/sw/kfz-cos/kfzimg/adeeecba/189bc3b6ce93e75f_s.jpg width="260"></center> <small>[https://book.kongfz.com/16354/6020690784/ 来自 孔夫子网 的图片]</small>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ISBN:9787521618228。 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图书]]约1000种,涵盖法律法规、法律工具书<ref>[https://www.docin.com/p-2164349098.html 工具书的编排方法],豆丁网,2019-01-02</ref>、法律基础知识读物、法律职业考试、法律实务、法学学术、法律教材教辅、党政、大众社科等领域。出版形式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及[[互联网]]产品等<ref>[https://www.zgfzs.com/fzcbs/cbsgk/cbsjj/index.shtml 出版社简介],中国法制出版社</ref>。 ==内容简介== 教育法修改,关乎“国之大计”! 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是此次教育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法律明确,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改的[[教育]]法还增加规定,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作者介绍==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书。 ==参考文献== [[Category:040 類書總論;百科全書總論]]
返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