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33.130.105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中心法则 的原始碼
←
中心法则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www.kfzimg.com/sw/kfzimg/53/0247a322f9dd06fb_s.jpg width="250"></center> <small>[https://search.kongfz.com/product_result/?key=%E7%A7%91%E6%8A%80%E5%90%8D%E8%AF%8D&status=0&_stpmt=eyJzZWFyY2hfdHlwZSI6ImFjdGl2ZSJ9 来自 孔夫子旧书网 的图片]</small> |} '''中心法则'''是中国的一个科技名词。 汉字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展台上一颗无可取代、熠熠闪光的明珠<ref>[https://www.sohu.com/a/316633117_161835 中国汉字:一字一世界,一笔一乾坤],搜狐,2019-05-26</ref>。汉字之美,美在庄重典雅,形神兼具。她承载的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厚重[[历史]]与灿烂文化<ref>[https://www.sohu.com/na/409127320_120712932 汉字演变简史: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从汉字字形看五千年社会变迁],搜狐,2020-07-22</ref>。她的美,是无与伦比的。 ==名词解释== 中心法则(英语:genetic central dogma),又译成分子生物学的中心教条(英语:The 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首先由弗朗西斯·克里克于1958年提出,并于1970年在《自然》上的一篇文章中重申: “The central dogma of molecular biology deals with the detailed residue-by-residue transfer of sequential information. It states that such information cannot be transferred from protein to either protein or nucleic acid. (分子[[生物]]学的中心[[法则]]旨在详细说明连串[[信息]]的逐字传送。它指出遗传信息不能由蛋白质转移到蛋白质或核酸之中。) 是指遗传信息从DNA传递给RNA,再从RNA传递给蛋白质,即完成遗传信息的转录和翻译的过程。也可以从DNA传递给DNA,即完成DNA的复制过程。这是所有有细胞结构的生物所遵循的法则。在某些病毒中的RNA自我复制(如烟草花叶病毒等)和在某些病毒中能以RNA为模板逆转录成DNA的过程(某些致癌病毒)是对中心法则的补充。 中心法则经常遭到误解,尤其与遗传信息“由DNA到RNA到蛋白质”的标准流程相混淆。有些与标准流程不同的信息流被误以为是中心法则的例外,其实朊病毒是中心法则现时已知的唯一例外。 遗传信息的标准流程大致可以这样描述:“DNA制造RNA,RNA制造蛋白质,蛋白质反过来协助前两项流程,并协助DNA自我复制”。 Richard Pomerantz团队2021年6月刊登于《科学进展》的论文首次证明RNA也可以被写回DNA,这挑战了生物学的核心法则。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學總論]]
返回「
中心法则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