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6.130.96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公文 的原始碼
←
公文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File:公文.jpeg | thumb | 300px | 公文 <br> [https://taiwanbio.org.tw/zhtw/news/detail/152 原圖鏈接] ]] '''公文''',全稱是公務文書,是一種有一定[[格式]]的[[應用文]],用於[[機關團體]]或[[企事]]單位等社會組織以文字的方式辦理公務。 *公文的格式有法定的格式,也有約定俗成的、沒有嚴格限制的格式。公文的作者,一般只能是法定的社會組織及其法人代表。 *中華民國法律《公文程式條例》,於1972年1月25日修正公布時將政府公文種類分為「令、呈、咨、函、公告、其他公文」,並於2004年規定公文為「由左而右」之橫式書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將行政機關的公文主要分為「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覆、函、會議紀要」。 *公文格式,即公文規格樣式,是指公文中各個組成部分的構成方式,它和文種是公文外在形式的兩個重要方面,直接關係到公文效用的發揮。包括公文組成、公文用紙和裝訂要求等。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發出的指示、通知、通報等公文,叫普發公文,凡下屬機關都是收文機關,也就是發文的主送機關;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告或請示的公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報送另一機關,可採用抄報形式。 **主送機關一般寫在正文之前、標題之下、頂行寫。 **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排印,回行時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之後用全形冒號。 ===公文類別與製作要領=== *類別:令、呈、咨、函、公告 、其他公文(如書函、開會通知、公務電話紀錄、手令或手諭、簽、報告、箋函或便箋、證書或執照等) *製作要領:(一)顧客導向-- **內部顧客: 核(閱)稿、判行、發文人員 **外部顧客: 收受公文之承辦 、核(閱)稿、判行人員 *(二)問題導向-- **分 析 問 題 、解 決 問 題 為 主軸。 **與 問 題 相 關 事 項 , 方 列 入公文。 *(三)基本原則-- **嚴謹之依據 **簡淺明確:文句少而意義足, 不用奇字、奧義、 僻典,不為隱語、誇張、諷刺,所述時間、數字、語詞,皆精確真實. **段落分明:主旨:全文精要,說明目的、期望。 ***說明:敘述事實、來源、經過或理由。 ***辦法:提出具體要求或處理意見。 **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注意雙方身分 **掌握處理時限 **1段可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2段、 3段。 **說明、辦法(擬辦),不重複主旨之用詞。 **說明不提擬辦意見(辦法),擬辦 (辦法)不重複說明。 **期望語、准駁語、辦理或復文期限 、重要之人名、地名、物名、數字 、法規等列於主旨。 **批示後之一般處理程序,不列為擬 辦。 **主旨之敘文儘量避免:○○○○○ 案,復如說明(簽請核示)。 **描述要具體:大 雨-> 大 雨(50公釐);豪 雨-> 豪 雨(130公釐);特大豪雨-> 大 豪 雨(200公釐)->超大豪雨-> 超大豪雨(350公釐) **描述要明確:高淹水潛勢地區->高淹水機率地區;明星災區 ->高機率災區;金門地區大都設有或規劃增設海淡廠->金門地區設有海淡廠○座,規劃增設○座 **範例修正:主旨:函囑就「○○○政府所屬工程機關員工程效率獎金發給要點」(草案)表示意見一案,檢送本會意見表(詳附件),復請 查照。->主旨:檢送本會對「○○○政府所屬工程機關員工 工程效率獎金發給要點」(草案)意見表1份 ,復請查照。 **期望及目的用語: ***–對上級機關用:請 鑒核、請 鑒察、請核示、請 核轉、請 備查、請 釋示、復請 鑒核。 ***–對平行機關用:請 查照、請 查照辦理、請 查照見復、請 查照轉告、請 同意見復、請 查明見復、請 惠允見復。 ***–對下級機關用:請查照、請查照轉告、請照辦、請查照並轉行照辦、請辦理見復、請轉行照辦、請依規定辦理、請切實照辦。 <ref name="行政院綜合業務處">{{cite web |url=http://boe.tn.edu.tw/boe/wSite/public/Attachment/f1405058103475.pdf | title= 公文寫作及技巧 | language=zh | date=2014-05-15| publisher=行政院綜合業務處 | author=翁玉麟 | accessdate=2020-07-31}}</ref> ===公文之用語說明=== *(一)起首語: 「查」、「關於」、「有關」【通常用在「主旨」之開頭】 ** 【主旨】之起首語亦常用「本」、「為」(ㄨㄟˋ)、「檢陳」(對上級單位)、「函送」、「檢送」(對平行單位)等字。 **如【主旨:有關本校進修部學生向 鈞部「部長信箱」反映課程標準一案,本校已查明原委,謹檢陳查核報告乙 份(如附件),敬請 鑒核。】 *(二)引敘語 : **1.奉(引敘上級機關來文) **2.准(引敘平行機關來文) 【非准許之「准」】 **3.據(引敘下級機關來文) 【通常用在「說明」之第一項,如:「奉 鈞部 100 年 11 月5 日臺技(二)字第1000123456 號函辦理」 *(三)稱謂語: ** 1.鈞(下級稱上級,如鈞部)---要抬頭(空一格) ** 2.大(稱不相隸屬之上級,如大部)---要抬頭(空一格) ** 3.貴(上級稱下級,或平行間互稱,如貴校、貴部、貴科長)---可抬頭(空一格) ** 4.本(各機關自稱,如本部、本校)----不可抬頭 ** 5.鈞長(屬員稱長官)---要抬頭(空一格)如【本案倘蒙 鈞長核可,擬另移請人事室辦理敘獎事項】 ** 6.職(屬員對長官自稱)---要「側書」(縮小、上標) 如【職擬於 103 年 12 月 15 日,赴大陸北京參加中國詩學研討 會,是否可行?簽請 核示。】 ** 7.該(一再提及某機關或某人時用之,如「該員」、「該校」) *(四)期望語(目的語)----用於「主旨」之最後,通常不可省略。 ** 1.對上級單位: 請 鑒核、請 核示、請 核備、復請 鑒核 ** 2.對平行單位:請 查照、請 查照辦理、請 查照見復、請 惠允見復、復請 查照 ** 3.對下級單位:希查照、希照辦、希 查照辦理、希查照見復、希轉行照辦 【平行單位之期望語,對下級亦可用,視情況用之】 *(五)附送語: ** 1.「檢陳」(對上級單位) 如【主旨:檢陳「農民退出農保加入國民年金專案補貼實施計畫」 草案,請 鑒核】 ** 2. 「檢送」、「檢附」(對平行或下級單位) 如【主旨:檢送本部科學教育發展處擬定之「科學教育學程認證」 及輔導教師專業發展」整合行研究計畫邀請書乙份, 請 查照轉知。】 <ref name="大同技術學院秘書室">{{cite web |url= https://sec.ttc.edu.tw/ezfiles/39/1039/img/385/173430738.pdf | title= 公文用語及撰稿要領 | language=zh | date=2014-05-15| publisher=大同技術學院秘書室 | author= | accessdate=2020-07-31}}</ref> ==参考來源== {{Reflist}}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Cite web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Configuration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Date validation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Whitelist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公文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