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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ic.quanjing.com/lk/jg/QJ6343882290.jpg@!350h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m.quanjing.com/ 来自 全景视觉网 的图片]</small> |} '''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 ),1960年代末期,学术界兴起一场激烈的「公民宗教」争辩,缘起自美国一社会学家贝拉(Robert Bellah,1927年生)发表的专文︰「美国的公民宗教」 ('Civil Religion in America', Daedalus 96, 1967, pp. 1~21)。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特殊的文化现象,是人类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等方面<ref>[http://www.doczj.com/doc/53beaa35ee06eff9aef8077f.html 宗教与文化],文档之家</ref>。广义上讲,宗教本身是一种以信仰<ref>[https://www.sohu.com/a/447081132_120670583 信仰的力量(深度好文)],搜狐,2021-01-27</ref>为核心的文化,同时又是整个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 ==简介== 贝拉把鲁索的《社会公约》(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78, The Social Contract, 1762)的论点加以发展。鲁索认为[[宗教]]对社会有一定的责任,但圣经的神要求人绝对的忠心,便引致教会与国家的分立;这样一来,基督教会实际上是妨碍社会正常的运作。贝拉并没有讨论鲁索对信奉异教的罗马有好感,只集中讨论公民宗教的要旨。按鲁索的观点,相信神的存在、将来的生命、现今的赏善罚恶,以及拒绝宗教容忍等,这一切均有助国家的安定;其它一切宗教信仰,人都可以私下、个别的持守,却绝不能容让它们影响人对社会基本的责任及忠诚。 贝拉认为[[美国]]开国功臣与鲁索的观点都是相同的;然后他指出,美国确是有「公民宗教」的存在,这种宗教是历代领袖(特别是美国总统)所支持的,无论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为了证实此点,他分析了各总统的就职演说词,由1789年华盛顿的,到1960年肯尼迪的;贝拉发现它们均肯定了美国存在的目的和命运。贝拉呼吁美国人要本于圣经的意象及榜样,建立爱国的价值观。 贝拉的文章引发一场生动又启发人心的辩论,参与者包括神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及历史学家。后来他们指出公民宗教有下列五种特性及活动︰ 1.流行宗教与美国价值观,均是由美国独有的真实生活衍生出来。 2.一种超越的普世宗教,或共和国的宗教。这观点是米特(Sidney Mead, CH 36, 1967, pp. 262~83)所倡议,是一种属于美国先知式的信仰。 3.宗教性的国家主义,歌颂美国领袖及政策。马提(Martin Marty, in Richey and Jones, pp. 139~57)认为这种宗教响应,可以从尼克松的演讲辞看出来,他把美国政策与他自己的政策等同起来。 4.一种笼统的民主[[信仰]],看美国是民主政制的至高模范,美国历史也是神赐福之历史的最高表现。 5.美国人民的敬虔。它把美国人与更正教的道德主义、个人主义、行动主义、实用主义及工作伦理完全等同了。 神学家看出这种思想的危险,很多人从不同的角度指出,这个思想无疑是创立出一套新的偶像崇拜。李察逊(Herbert W. Richardson)在一篇有力的[[文章]]︰「从神学的角度看公民宗教」(Richey and Jones, eds., pp. 161~84)指出,公民宗教一词,其实「是把两个观念揉合在一起︰公民秩序和宗教秩序」,它是不属圣经的,也是反基督教的观点。他承认美国人中确是有这种公民宗教的存在,其影响亦极深,但基督徒应谴责它,强烈反对它。按李察逊的看法,美国公民宗教完全违背了美国清教徒(Puritans973,Puritan Theology)的理想,只会危害将来的宗教自由。 除了美国人讨论公民宗教外,不同的作者也把这理论应用在自己的情况内。在美国之外,讨论得最热烈的,可能就是南非。社会学家及神学家都想把这理论应用在南非洲的种族分离政策(参种族,Race982,Race)。穆迪之《南非王国的兴起》(T. Dunbar Moodie, The Rise of Afrikanerdom),就是把这观点应用在解释南非历史的例子。他解释一个国家怎样误用宗教符号来达到私己的目的,并且指出一种流行的,却是错误的[[思想]],就是以为种族分隔政策是加尔文主义影响之下,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虽然我们不容易清楚知道公民宗教到底包括了些什么,也不确知它怎样在社会运作,但它是一个很具创见的概念,能叫基督徒警觉世俗团体是多容易利用宗教符号来作借口。在贝拉和穆迪的作品,我们看见公民宗教是近代国家的政治及社会生活的核心,但其地位却不是必然的。在英国历史中,像[[英国]]以色列主义(British Israelitism233,British Israelitism),就是想利用公民宗教,把英国帝国主义合法化。同样地,很多学者发现统一教〔Unification Church; 参新宗教(New Religions846,New Religions);小教派(Sects1066,Sects)〕也具有公民宗教的味道,企图歌颂南韩及美国(Thomas Robbins, 'The Last Civil Religion: Reverend Moon and the Unification Church', Sociological Analysis 37, 1976, pp. 111~25)。 在福音派中,薛华(Schaeffer1049,Schaeffer, Francis August)的作品是最接近公民宗教的,《前车可鉴》(How Should We Then Live?梁祖永、梁寿华等译,宣道,1983)就是一个例子。薛华的原意,只是想把圣经应用到实际生活去,但对神学不够敏锐的信徒来说,他们很容易会把这种神学的历史观,演绎成一种完全违反圣经的思想及行为。圣经思想可以演变成一种歌颂国家的偶像崇拜;从[[基督徒]]的角度来看,这才是公民宗教真实的危险。 ==参考文献== [[Category:240 基督教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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