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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劣币驱逐良币.jpeg|有框|右|<big>劣币驱逐良币(实图)</big>[https://pic3.zhimg.com/v2-276774de1d2c3df60d7c910fa33d969e_1440w.jpg?source=172ae18b 原图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56085048 来自 知乎 的图片]]] '''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是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或银子(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由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财政大臣格雷欣提出,也称“格雷欣现象”(Gresham's Law)。 狭义来说,劣币驱逐良币是指因为信息不对称,物品的估值方(信息缺少的一方)估值一定时,物品的提供方(信息充分的一方)会选择提供实值较低的物品(劣币),致使实值较高的物品(良币)越来越少。广义来说,劣币驱逐良币也可以泛指一般的逆淘汰(即劣胜优汰)现象。<ref>[https://www.sohu.com/a/232960158_162281 劣币为什么能够驱逐良币?],搜狐,2018-05-26</ref> ==原因== "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中一个古老的原理,它说的是铸币流通时代,在银和金同为本位货币的情况下,一国要为金币和银币之间规定价值比率,并按照这一比率无限制地自由买卖金银,金币和银币可以同时流通。由于金和银本身的价值是变动的,这种金属货币本身价值的变动与两者兑换比率相对保持不变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复本位制无法实现。比如说当金和银的兑换比率是1:15,当银由于银的开采成本降低而最后其价值降低时,人们就按上述比率用银兑换金,将其贮藏,最后使银充斥于货币流通,排斥了金。如果相反即银的价值上升而金的价值降低,人们就会用金按上述比例兑换银,将银贮藏,流通中就只会是金币。这就是说,实际价值较高的“良币”渐渐为人们所贮存离开流通市场,使得实际价值较低的“劣币”充斥市场。这一现象最早被英国的财政大臣格雷欣(1533-1603)所发现,故称之为“格雷欣现象”,他观察:消费者保留储存成色高的货币(undebase money)(贵金属含量高),使用成色低的货币(debased money)进行市场交易、流通。 格雷欣法则实现要具备如下条件:劣币和良币同时都为法定货币;两种货币有一定法定比率;两种货币的总和必须超过社会所需的货币量。 “ 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仅在铸币流通时代存在,在纸币流通中也有。大家都会把肮脏、破损的纸币或者不方便存放的劣币尽快花出去,而留下整齐、干净的货币。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比比皆是。譬如说,平日乘公共汽车或地铁上下班,规矩排队者总是被挤得东倒西歪,几趟车也上不去,而不守次序的人倒常常能够捷足先登,争得座位或抢得时间。最后遵守秩序排队上车的人越来越少,车辆一来,众人都争先恐后,搞得每次乘车如同打仗,苦不堪言。 “ 劣币驱逐良币”法则的内容和条件即如上述,我们这里再讨论一个相反的法则。譬如在一个完全自由的[[外汇]]市场,亦即没有任何法律强制干预的市场,在各种货币之间,并没有一定的法定比价存在,而这些货币之间价值各不相同,其中走势坚挺、含金量较高的货币被认为是硬通货,即“良币”;反之,走势疲软的货币被认为是软通货,即“劣币”。在国际贸易当中,人们往往乐意接受硬通货,即“良币”,而不愿意要软通货,即“劣币”。从而优胜劣败,形成了“良币驱逐劣币”的局面。此可谓“格雷欣现象”的反例,也可称为 “反格雷欣现象”。 ==历史演变== 在16世纪的[[英国]],贵金属不敷造币使用,必须在新铸造的货币之中加入其他金属成分,故当时市场上就有两种货币,一种是原先不含杂质的货币,另一种是被加入其他金属的货币。虽然两种货币在法律上的价值相等,但人们却能加以辨认,并且储存不含杂质的货币,将含杂质的货币拿去交易流通。故市面上的良币就渐渐被储存而减少流通,市场上就只剩下劣币在交易。(此处的良币指的是不含杂质的货币。) 另外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形,会发生在金银复本位制之下。金银复本位曾经被18世纪至19世纪的英国、美国、法国长期采用。由于金币和银币之间的兑换比率是政府经由法律定下的,所以会长期稳定不变,但市场上的金银之间的相对价格却会因为供需法则而波动。若当黄金实际价值超过法定兑换率时,人们就会将手中价值较大的金币(良币)熔成金块,再将这些黄金卖掉换成银币(劣币)使用。经过这种程序之後,就可比直接用「金币换银币」换得更多的银币。有时人们甚至会重复这样的过程许多次,故市面上的良币就日益被熔化而减少,劣币则会充斥市场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此处的「良币」并非指单价高的货币,而是指相对于兑换率而言,较有优势的货币。假设金币兑银币的法定兑换率是1:10,若1 个金币熔化之後能换取超过10个银币,则金币为良币;若10个银币熔化之後能换取超过1个金币,则银币为良币。) 自从人类给金钱以一定的币值时起,这一法则就起作用了。 追溯到古罗马时代,人们就习惯从金银钱币上切下一角,这就意味着在货币充当买卖媒介时,货币的价值含量就减小了。古罗马人不是傻瓜,他们很快就觉察到货币越变越轻。当他们知道货币减轻的真相时,就把足值的金银货币积存起来,专门用那些不足值的货币。这个例子说明:坏钱把好钱从流通领域中排挤出去了。为控制这一现象的蔓延,政府发行了带锯齿货币,足值货币的边缘都有细小的沟槽。如果货币边缘的沟槽被挫平,人们就知道这枚货币被动过手脚。 在中国,早在公元前2世纪,西汉的贾谊曾指出“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事实,这里的“奸钱”指的就是劣币,“正钱”指的是良币。 在实行金银复本位制时出现的理论。当时,金和银都是法偿货币,在法律上按一定比价具有相同的价值。但在现实情况中,金银的开采成本、市场供求是不太可能完全同步变化的,于是当金相对于银来说更为贵重时,人们必然地储存更有价值的金而使用相对来说没有价值的银,因为交换时是以法定比价而不是实际比价来计算的。如果银相对来说更为贵重时,劣币就成了金,银变成了良币。 进入了纸币流通的时代,货币的不足值性更加明显,国家也必须有更加有力的手段保障其法偿性。也正是在这时,格雷欣现象开始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事实上,没有良币出现,或者有强有力的政府禁止良币的使用,劣币也不能一直使用下去。 一 个十分明显的例子,中国大陆在国民政府执政末期,法币贬值,物价飞涨,民间开始使用银元,拒收劣币。此时的国民政府虽说对付[[解放军]]不行,禁止人民使用银元进而没收[[银元]]发行银元券还是可以的。但是人民并不因此就接受银元券了,许多私人机构开始以大米为薪金,社会交换退化到了物物交换时代。 问题的根源在于,劣币驱良币并不是产生于竞争的前提条件下。每一套货币的发行,都是由国家强制人民接受的,尽管付款的一方很乐意使用劣币,但收款的一方却不会甘愿接受,只有在国家能保证收款方接受的劣币能够继续流通的时候,劣币才能得以继续存在,这条规律才能继续起作用。 换句话说,如果国家滥用发行货币的权利,通过“劣币驱良币”的把戏来掠夺民间财富,这个过程可以说是强政府消费自己的信誉的过程。当这个消费过程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的时候,人民也是有可能拒绝所谓的法偿货币,通过自由的选择使得货币自发地建立新规律的。 在现今社会,这种情况仍然存在。例如香港流通货币中,同时有十元纸币和十元硬币。由于十元硬币较容易伪造,而且较重,携带较不方便,被视为「劣币」。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十元硬币和纸币,他会优先使用硬币,导致「劣币」流通量较「良币」高。 ==视频== ===<center> 劣币驱逐良币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格雷欣法则》</center> <center>{{#iDisplay:q0805p7x6gu|560|390|qq}}</center> <center>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定律</center> <center>{{#iDisplay:x09528r80uy|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50 經濟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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