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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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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5.itc.cn/q_70/images01/20210514/8ae0f29cdbf04653bed89b76b3975785.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66391541_120080763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英文]]译名为:Beijing Insurance Association,缩写为:BIA。 ==职能==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ref>[https://www.sohu.com/na/459828420_120591805 行业协会相关知识,我来给您普及],搜狐,2021-04-09</ref>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 1、重点发挥自律职能,促进保险[[市场]]公平竞争、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 2、做好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工作,为会员单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优质服务。 北京保险学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f>[https://www.sohu.com/a/537573118_121124529 宪法基本知识解读] ,搜狐,2022-04-13</ref>、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风尚,团结和组织保险界以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结合我国的国情积极开展保险理论和实物研究,丰富保险科学理论宝库,提高保险理论水平,促进首都保险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保险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推动首都保险业健康发展。 ==协会作用==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经济]]、金融与保险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配合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公平竞争,开展行业交流,为会员提供服务,推进北京地区保险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提升保险业服务首善之区经济社会建设的水平,为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作出贡献。 ==机构发展== ===一、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四)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 (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和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应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事宜。 ===二、理事会===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决定设立和撤销[[专业]]委员会,聘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六)选举和罢免协会秘书长; (七)制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八)批准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九)批准协会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十)执行中国保监会授权或委托的各项[[工作]]; (十一)审议和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四、工作委员会=== 各工作委员会是协会的二级机构,协会设有四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人身保险工作委员会、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四个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协会的财产保险工作部、人身保险工作部、保险中介工作部分别承担。 ===五、常设机构=== 协会的日常事务由常设机构来承担,协会常设机构由七个部门组成,分别是[[办公室]]、法律法规部、财产保险工作部、人身保险工作部、保险中介工作部、信息统计部、培训认证部。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办公室:==== 1、负责协会人事工作归口[[管理]],负责党建和协会文化建设,组织协会内部员工的培训; 2、负责协会外事工作归口管理; 3、负责协会[[新闻]]宣传与信息交流工作归口管理; 4、负责对外联络,保证协会与保监会、政府部门、地方协会以及其他行业社会团体、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5、负责协会财务工作归口管理; 6、负责协会文件[[档案]]归口管理; 7、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法规部:==== 1、负责协会有关法律性文件归口管理,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组建调处中心,制定调处规则; 2、负责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立法建议和有关[[法规]]修改意见,反映会员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3、负责组织研讨、[[交流]]、协调和解决会员经营管理和诉讼中的法律问题,为规范会员经营管理服务; 4、负责调查和处理会员违反协会自律公约行为; 5、开展法律知识普及与宣传,加强会员和[[行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会员和行业的法律实务水平; 6、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产保险工作部:==== 1、负责行业财产险领域自律协调工作的归口[[管理]]; 2、负责行业财产险领域的专项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3、负责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会员公司的共同[[愿望]],维护会员公司的利益; 4、负责行业财产险领域的[[交流]]、研讨归口管理; 5、承担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6、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身保险工作部:==== 1、负责行业人身险领域自律协调工作的归口管理; 2、负责行业人身险领域的专项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3、负责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会员公司的共同愿望,维护会员公司的利益; 4、负责行业人身险领域的[[交流]]、研讨归口管理; 5、承担人身保险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6、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险中介工作部:==== 1、负责行业保险中介领域自律协调归口管理; 2、负责行业保险中介领域的专项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3、负责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会员公司的共同愿望,维护会员公司的利益; 4、负责保险中介机构的交流、研讨归口管理; 5、承担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和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 6、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统计部:==== 1、负责制定协会[[信息技术]]应用的整体发展策略,负责信息技术应用项目的立项工作,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搭建行业内部交流平台,建立部门间和会员间的信息沟通、技术交流机制; 3、负责与会员公司[[信息]]负责人的对口联系; 4、负责应用软件招标与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行业调研和[[统计]],跟踪行业发展动态; 6、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认证部:==== 1、负责组织开发行业相关认证[[项目]],组织建立全国认证培训体系,负责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2、负责与保监会、行业相关单位培训部门的日常协调沟通,确保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3、负责组织各类短期培训、[[学术]]研讨及交流工作; 4、负责依据行业需求开发长期培训项目,负责[[培训]]项目的运行、维护以及相关培训教材的开发; 5、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活动== 2005年3月28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保险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五次理事大会隆重召开,这次大会决定实施“两会”秘书处合并和两会秘书处实施年轻化、专业化、专职化[[改革]]的建设构想;同时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两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监事会组成人员和秘书长;通过了新的《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章程》和《北京保险学会章程》。 根据新的章程规定“两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大会,理事大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并领导本会工作。协会还设有产险专业委员会、寿险专业委员会,中介分会筹备组。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会长由会员单位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两年,一般不可连选连任。“两会"第五届会长为中国人寿北分总经理黄俊光;“两会”第五届副会长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王德地、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李宝利、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罗春风、[[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徐水俊、(中介系统的一名副会长暂时空缺)。 根据新的章程规定,“两会”秘书长在业内竞聘[[产生]],为协会专职人员,是“两会”的法定代表人,每届任期叁年,可以连选连任。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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