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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big>医疗机构</big> ''' |- | <center><img src=http://img.mp.itc.cn/upload/20161229/eb4cd16932514e4084ab2044d75c3acd_th.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image.so.com/view?q=%E5%8C%BB%E7%96%97%E6%9C%BA%E6%9E%84&src=tab_www&correct=%E5%8C%BB%E7%96%97%E6%9C%BA%E6%9E%84&ancestor=list&cmsid=7d62804c8ebaa14a929a8474c454b31d&cmras=6&cn=0&gn=0&kn=0&crn=0&bxn=20&fsn=80&cuben=0&pornn=0&manun=31&adstar=0&clw=283#id=2fd8284de8fdac3eeb0a2de32531088a&currsn=109&prevsn=80&ps=137&pc=59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 |}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2020年8月1日起,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基本信息== {| class="wikitable" |- |中文名|| 医疗机构 || 外文名称|| medical institution |- |解释 || 对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 || 规程 || 依法成立等 |- |机构类别|| 妇幼保健院等|| 条件|| 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等 |- |} ==定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医疗体检机构== 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显,人们越来越多的把注意力放在了自身健康情况的提前判断上,"有病早治、无病预防"的健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从"患病求医"向"健康管理"的转变也已经成为21世纪世界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思想。因此,我国各地医疗卫生机构相继推出以"健康为中心"的体检服务以满足人们的需求。这些医疗体检机构主要为健康人群提供体检服务,并且发展迅速,成为全国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机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 (二)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 (三)[[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 (四)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 (五)[[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 (六)[[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 (七)[[学校]]([[幼儿园]])医务室 (八)[[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 ==分布及数量== 截至2012年7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6.1 万个,其中:医院2.3 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4 万个,其他机构1.4 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 万个,乡镇卫生院3.7 万个,村卫生室66.4 万个,诊所(医务室)17.8 万个。与2011年7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7422个,其中:医院增加139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93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1525个,乡镇卫生院减少342个,村卫生室增加11560个,诊所(医务室)增加2265个,详见《中国医疗机构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6.0 万个,其中:医院2.4 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1 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万个,其他机构0.2万个。与2012年6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减少138个,其中:医院增加132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1874个(主要原因是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后村卫生室合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477个。医院中:公立医院13414个,民营医院10480个。与2012年6月底比较,公立医院减少54个,民营医院增加138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 万个,乡镇卫生院3.7 万个,村卫生室65.6万个,诊所(医务室)18.2 万个。与2012年6月底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诊所增加,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减少。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9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236个(另有7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9个其他行政部门承担卫生监督职责)。与2012年6月底比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加16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增加216个。 ==立医疗机构== ===基本标准=== 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条件===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具备六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开业执照,进行监督管理,并收取管理费。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必须获得开业执照方得开业。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应严格按批准的地点、诊疗科目及业务范围执业,变更地点、诊疗科目、业务范围和诊所名称,应报发照机关批准。到外省、市、县开业者,必须到所到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业执照。 '''凡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申请个体开业:''' (1)获得高等医学院毕业文凭,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 (2)按卫生部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取得医师资格后,在国家和集体医疗机构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 (3)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考试和考核,取得医师、中医师资格,并在国家承认的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牙科、针灸、推拿2年以上),经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者。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开业:''' (1)[[精神病]]患者; (2)在执业中犯有严重过错,被撤销医师、中医师资格者; (3)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卫生机构的在职人员; (4)其他不适于开业行医者。 '''根据《中医人员个体开业管理补充规定》,凡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现未在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中工作者,可申请从事个体行医:''' (1)已取得中医士资格证书者; (2)已取得藏、蒙、维、傣等其中任何一种民族医士资格证书者; (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现有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进行复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复核合格的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 [[中医]]士(含各民族医医士)只能在农村张、村所在地开业,在城镇只能随个体开业中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从业。经复核合格的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只能在当地县(区)范围内开业。 ==发展建议== '''一是'''加快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将新、改建居民区社区医疗设施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步,由政府统一验收、调配,无偿或低成本供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多方筹集资金,以市、县为主,区财政适当补贴,以政府购买、改造、新建等方式,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根据各地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实行公开招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硬件设施。实施基层能力持续提升工程,区县财政统一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实施"温暖工程",解决南部山区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集中取暖问题;加快全区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档案、医保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三是'''加强基层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投入,尽快培养一批以全科医生为主的较高层次的基层专业人才,并对现有技术人员定期开展轮训,提升业务水平。 '''四是'''完善医保费用支付结算激励机制和分级诊疗机制。结合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科学界定基层年度医保基金总量,积极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完善按人头付费方式,发挥经济杠杆调节导向作用。 '''五是'''完善基层专技人员激励机制。将基层医疗机构收支结余的50%用于发展,50%用于改善职工待遇。六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村医退出机制,明确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必须离岗,对离岗村医实行生活补助,妥善解决其后顾之忧。 ==视频== ==【全民防疫准则】——医疗机构篇== {{#iDisplay:z322268jw0z|640|360|qq}} =参考来源= [[Category: 419 醫院管理;醫事行政;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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