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225.54.147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博愛特區 的原始碼
←
博愛特區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博愛特區''' </p> |- |<center><img src="https://cc.tvbs.com.tw/news2.0/img/200909/29/aj1009-20090929125132.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45475 圖片來自tvbs] </small> |} '''博愛特區'''是指[[中華民國]][[臺北市]][[中正區 (臺北市)|中正區]]內以[[總統府 (臺灣)|總統府]]為中心所劃定的一塊區域,[[中華民國國軍]]稱之為'''臺北市博愛警備管制區'''。由於[[中華民國政府]]重要機關多位於此區域內,堪稱是中華民國的政治中樞,也因此被劃定為[[禁飛區]],並訂定許多管制措施。 == 概要 == 博愛特區之所在地為[[臺灣清治時期]]末期所建之[[臺北城]]城廓南側,當時做為[[臺北府]]之行政中心,行政劃分為[[臺北城內]]。而主要之現代化建設則自[[台灣日治時期]]開始,1919年[[臺灣總督府]]於此地啟用新廳舍,此後許多機關亦在附近建立其廳舍,此地遂成為[[臺灣]]的政治中樞。[[臺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戰]][[臺灣戰後時期|後]]由[[中華民國]]代表[[同盟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盟軍]]佔領;而隨後[[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遷台|遷臺]],多數中央政府機關進駐[[臺北市]]內的原日本官廳建築。政府遷臺後,原[[臺灣總督府]]廳舍被改做為[[中華民國總統]]辦公地,此地延續政治中樞之地位。為適應政府遷臺後之政治軍事需要,自[[臺灣省戒嚴令|臺灣戒嚴時期]]起[[中華民國國防部|國防部]]將此地畫定為軍事管制區,命名為「臺北市博愛警備管制區」,以衛戍[[總統府 (臺灣)|總統府]]等中樞官廳。 2009年,博愛特區附近興建的限高樓層住宅「元大一品苑」,有影響總統府安全之虞,故中央政府內部曾有重新劃定、並擴大博愛特區範圍的計畫<ref>{{cite news|author=李明宗|url=http://n.yam.com/cna/politics/200905/20090521500108.html|title=國安局:會向總統府建議是否重劃博愛特區|publisher=[[中央通訊社]]|date=2009年5月21日|accessdate=2009年5月21日|archive-date=2011年7月16日|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716040318/http://n.yam.com/cna/politics/200905/20090521500108.html|dead-url=no}}</ref>(計畫範圍為[[中華路 (臺北市)|中華路]]以東、[[中山南路 (臺北市)|中山南路]]與[[羅斯福路 (台北市)|羅斯福路]]連線以西、[[忠孝西路 (臺北市)|忠孝西路]]以南、南海路和[[和平西路]]二段連線以北),但中央政府於同年9月30日將計畫撤回<ref>{{cite news|author=孫承武|url=http://www.cna.com.tw/ReadNews/FirstNews_Read.aspx?magNo=4&magNum=10475&pageNo=1|title=博愛特區都審範圍案 北市府撤銷|publisher=[[中央通訊社]]|date=2009年9月30日|accessdate=2009年9月30日|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023202213/http://www.cna.com.tw/ReadNews/FirstNews_Read.aspx?magNo=4&magNum=10475&pageNo=1|archivedate=2014年10月23日}}</ref>。 == 區內設施 == 博愛特區兼具區域歷史中心與國家政治中樞之雙重地位,區內中央政府機關與古蹟林立。其核心兩建築物皆為[[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官廳且登錄為[[國定古蹟]]。 === 中央政府機關並為國定古蹟 === 機關 * '''[[中華民國總統]]之辦公場所''' * [[中華民國副總統]]之辦公場所 * [[中華民國總統府|總統府]](總統幕僚機關) * [[國家安全會議 (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會議]] * [[司法院]] * [[憲法法庭]] * [[懲戒法院]] 原為 * [[臺灣總督府]]([[臺灣總督]]之辦公場所) * [[臺灣高等法院|臺灣總督府高等法院]]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地方法院]] === 其他中央政府機關 === * [[國史館]](直轄市定古蹟,原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 **廳舍建築物原由[[中華民國交通部|交通部]]本部使用,於2006年11月10日遷出,2010年4月29日再由國史館遷入。 *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直轄市定古蹟,原為[[臺灣軍]][[原臺灣軍司令部|司令部]]) **廳舍建築物原由[[中華民國國防部|國防部]]本部使用,於2014年12月8日遷出,但仍由其下屬機關後備指揮部使用,部內稱「忠愛營區」。 * [[中華民國法務部|法務部]]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原地為[[臺灣總督府氣象臺]]舊址) * [[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 * [[最高行政法院 (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法院]] * [[最高檢察署]] * [[臺灣高等法院]] * [[臺灣高等檢察署]]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地方法院]]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北地方檢察署]] === 其他古蹟 === * [[臺北城|臺北府城]]城門 - [[臺北府城南門|南門/麗正門]]、[[臺北府城小南門|小南門/重熙門]](國定古蹟,位於愛國西路路中) * [[國立臺灣博物館]](國定古蹟,原為臺灣總督府博物館) * 國立臺灣博物館土銀展示館(直轄市定古蹟,原為[[勸業銀行舊廈]]) *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直轄市定古蹟,原為[[臺北州]]立臺北第一高等女學校) * [[臺灣銀行]]總行(直轄市定古蹟) * 臺灣銀行文物館(直轄市定古蹟,原為[[帝國生命保險臺北支店]]) * [[中華電信]]博愛服務中心(直轄市定古蹟,原為[[臺灣總督府電話交換局]]) * [[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社長宿舍]](直轄市定古蹟) * [[臺北二二八紀念館]](直轄市定古蹟,原為臺北放送局演奏所,位於[[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內) * [[臺灣廣播電臺放送亭]](直轄市定古蹟,位於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內) * [[急公好義坊]](直轄市定古蹟,位於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內) * [[黃氏節孝坊]](直轄市定古蹟,位於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內) === 學校 === * [[臺北市立大學]](原為臺灣總督府臺北師範學校) * [[中國文化大學]]大新館-法學院及推廣教育部 * [[東吳大學]]城中校區 *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直轄市定古蹟,原為[[臺北州]]立臺北第一高等女學校) === 公園 === * [[二二八和平紀念公園]](原為臺北新公園) * [[介壽公園]] == 管制措施 == 為了確保總統府的安全,中央政府對於博愛特區有幾項管制措施<ref>{{cite news|author=羅添斌|url=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ug/22/today-fo4.htm|title=博愛特區 保命3招|publisher=[[自由時報]]|date=2005年8月22日|accessdate=|deadurl=yes|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1110141800/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ug/22/today-fo4.htm|archivedate=2006年11月10日}}</ref>: *劃定博愛特區上空為禁航區,以總統府為中心點,周邊四個地標點([[臺北車站]]、[[中興橋]]頭、[[台北植物園|臺北植物園]]、[[中正紀念堂]])所圍成的區域,除了特別申請許可外,任何航空器均禁止飛入及經過。<ref>[http://eaip.caa.gov.tw/eaip/history/2009-04-23/html/RC-frameset-zh-TW.html 台北飛航情報區飛航指南]2009年4月23日版,航路5.1,R48限航區之說明</ref> *除了公家機關及學校,限制新設其他建築物。 *新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24公尺。 *面向總統府的建築物,除非有其他建築物擋住,否則不得設置一般用途[[門]][[窗]],只可設消防安全用途的安全門窗,大小不得超過1[[平方米]],玻璃必須為壓花毛玻璃。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3 臺灣 ]]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Cite news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Configuration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Date validation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itation/CS1/Whitelist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博愛特區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