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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臺北大巨蛋(英語:Taipei Dome),或稱臺北文化體育園區、臺北巨蛋,是位於臺灣臺北市信義區的多功能室內棒球場,也是臺灣最大的室內運動場館,為了跟早已啟用的臺北小巨蛋區別,因此稱為「臺北大巨蛋」。巨蛋園區坐落於光復南路、忠孝東路與市民大道之間,並相隔忠孝東路與國父紀念館對望。由臺北市政府以BOT模式交給遠雄集團旗下的遠雄巨蛋公司興建及營運到2062年,園區設置的項目除巨蛋外,另有百貨商場、商店街、影城、飯店、辦公大樓等附屬商業設施 <img src="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11/18/realtime/27310671.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 width="560"> <img src="https://image1.thenewslens.com/2022/7/11h9kok1ncauvur6sax72aaubym0t0.jpeg?auto=compress&q=80&w=1080" width="500"> <img src="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06/19/3965561_1_1.jpg" width="560"> ==歷史== 1991年,由時任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指示興建室內體育場,[3][4] 並在1993年將巨蛋列入國家重大建設。1995年,時任臺北市市長陳水扁任內臺北市政府成立「巨蛋催生小組」,首次規劃在松山菸廠興建巨蛋。2002年,時任市長馬英九任內臺北市政府成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開始規劃巨蛋園區。 * 1991年11月10日,臺北市立棒球場上萬觀眾坐等1991年中華職棒總冠軍賽第七場(味全龍對統一獅)在此開賽,時任行政院院長郝柏村也坐在觀眾席內;不料天降大雨,中華職棒宣布延賽,觀眾齊聲高喊「我們要巨蛋」,郝柏村因此指示興建不受風雨影響的室內體育場。 * 1993年,配合爭取主辦1998年亞洲運動會,李登輝政府將巨蛋列入國家重大建設,規劃在關渡興建台北巨蛋;但關渡開發計畫遲未推動,台北巨蛋隨之停擺。 * 1995年,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的基地,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舊址。臺北市政府成立「巨蛋催生小組」,首次規劃在松山菸廠興建巨蛋。 * 1995年12月26日,臺北市政府聘請棒球球星王貞治擔任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時任市長陳水扁頒贈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聘書給王貞治;陳水扁在頒贈聘書典禮上說,巨蛋興建完工後,將每年或每二年舉辦「台北盃」世界棒球錦標賽,提升棒球水準[5]。 * 1996年1月,時任副市長陳師孟與時任臺灣省副省長吳容明協調,規劃利用松山菸廠興建大巨蛋;但臺灣省虛級化推動後,臺北市政府與臺灣省政府的合作停擺。 * 1996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巨蛋催生小組決議於臺北市立棒球場原址興建巨蛋;但在1998年陳水扁連任市長失敗後暫停。松山菸廠停止運作後,廠區移交台北市政府管理。松山菸廠18公頃基地全數作為台北大巨蛋園區之用,並開始進行後續關廠與土地移交作業。 陳水扁擔任總統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認為松山菸廠具有歷史意義應予保留,所以再將其中菸廠舊址的8公頃基地劃為文化園區,菸廠指定為古蹟,衍生出後來巨蛋園區基地過小、及與古蹟相臨過近的問題。台北市政府自行聘請國外專家研究可行性後,聘請專家認為巨蛋與古蹟相臨,可以提供另一種不同的城市趣味,兩者並不衝突。因此,時任市長馬英九確定在松山菸廠廠區規劃巨蛋園區,並進行招商作業。 *2002年7月9日,「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成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李錫津擔任首任執行長[6]。 *文化園區部分隸屬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管轄,佔地約8公頃,以發展台北市藝術文化為目標;體育園區隸屬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管轄(體育局成立前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佔地約10公頃。 興建過程 *興建中的臺北大巨蛋 (2015年12月) *興建中的臺北大巨蛋 (2022年8月) *臺北大巨蛋採用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公開招標,原預計於2015年底就能完工啟用,後因停工導致時程延後,2023年12月15日啟用。 *2003年12月26日上網公告辦理招商,2004年3月19日前計有3家廠商向台北市政府提出書面疑義,相關疑義均分別以正式函文回覆各家廠商並公告於工程會網站補充說明,該案2004年4月15日在工程會公告補充說明,其中領標人請求釋疑事項均於公告中,說明「本案開發之總樓地板面積上限為96,000 坪(約 316,800 平方公尺),其中大型室內體育館之樓地板容積應不小於35,000坪(約115,500 平方公尺)」,「『96,000 坪開發總樓地板面積』之定義為法定容積面積」。[7][8][9],截標2016年日期4月30日。 樓地板面積165,195坪包含以下 : 總開發容積96,000坪(巨蛋35,000坪 + 商業設施61,000坪)。 免計容積含梯廳、機電設施、地下停車場共有69,195坪(依照建築技術規則162條,免計容積即為梯廳、機電設施、地下停車場空間等) 實際興建後,商業設施61,000坪和停車場,經環評審查後,已經被郝市府一刀砍了1萬多坪,樓地板面積變為149,061坪。 *2004年5月,遠雄企業團大都市建設與日本竹中工務店等協力廠商合組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獲選臺北市政府甄審委員會議選為BOT案最優申請人,開始與臺北市政府議約。 2004年9月,竹中工務店等廠商聲明退出台北企業巨蛋聯盟,並向臺北市政府表明申請計畫內的興建內容及設計為其智慧財產權,任何人不得使用。遠雄在2005年要求變更協力廠商,當年9月馬市府宣布BOT流標,想和遠雄解約,結果被執政的民進黨公共工程委員會擋下[10]。2006年6月,臺北市政府同意大都市建設變更協力廠商為Populous公司。 *2006年10月3日,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籌設的公司「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臺北市政府簽約辦理「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簽約,由時任臺北市市長馬英九與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代表簽約。簽約後開始起算50年特許期。 *2007年9月,行政院核定「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與附屬事業均為國家重大建設。 計畫內容:興建可容納四萬人的多功能體育館(可以舉辦棒球、足球、壘球、演唱會、國際展覽、大型集會)、購物中心及小吃城、全國座位數及廳數最多螢幕最大的電影城、400間房間的高級飯店以及辦公大樓。大巨蛋由POPULOUS負責設計規劃,日本大林組負責建造施工,開發團隊裡還包括香港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香港ACLA景觀設計、台灣禾澤、日本CDI建築設計、台灣瀚亞建築師事務所、美國SANG旅館設計、KCA旅館室內設計、英國BENOY商場室內設計。 *2010年12月9日,大巨蛋通過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2011年5月26日,有條件通過環評,6月16日都審原則同意。6月30日,取得建築執照,依照合約需3年內完工,11月16日完成融資。2012年4月17日動工。 *2014年11月13日,臺北大巨蛋舉行上梁典禮[11]。11月13日,國際棒球總會IBAF在官網發表專文介紹臺北大巨蛋[12]。2017年11月,大巨蛋屋頂封頂。2020年8月7日,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正式同意復工[13]。 *2023年10月20日,臺北市政府建管處核准大巨蛋使用執照。[14] 11月2日,臺北市政府建管處核發紙本使用執照。預定12月3日啟用。 ==形象影片== {{#evu: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NjGS7NeLk4&pp=ygUV5Y-w5YyX5aSn5beo6JuL6ZaL566x}} {{#evu: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6K3UnSpcKU&pp=ygUV5Y-w5YyX5aSn5beo6JuL6ZaL566x}} {{#evu: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cEdBSJW3RY&pp=ygUP5Y-6ZaL566x}} ==備註== 11222131魏佑丞 [[Category:直播實務]] [[Category:夜行銷112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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