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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8.itc.cn/q_70/images03/20210123/fbe4d06d1f734b62958ee2a64bb36750.jpeg width="35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46309018_565460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合同异'''是中国的一个思想文化术语。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ref>[https://cul.sohu.com/a/600456221_121124718 云端超市•第407期┃“说文解字,中国最古老的一种文字”——篆书研究 主讲人:倪文东],搜狐,2022-10-28</ref>,已有六千多年的[[历史]]。从仓颉造字的古老传说到公元前1000多年前甲骨文的发现,汉字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后来的演变经历了几千年的漫长历程,在形体上逐渐由图形变为笔画,象形<ref>[https://www.sohu.com/na/422820727_120655090 为什么中国人会发明象形文字?],搜狐,2020-10-06</ref>变为象征,复杂变为简单;在造字[[原则]]上从表形、表意到形声。 ==名词解释== 把事物的同和异合而为一。“合同异”是惠施(前370?—前310?)提出的看待事物同异的一种方式。惠施认为,事物的同异是相对而言的。两个具体事物之间会有或大或小的相同或相异之处。但从“同”的角度来看,万物有共同之处,因此可以说万物是相同的;而从“异”的角度来看,则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事物,万物是不同的。事物的同异取决于看待事物的角度,因此惠施主张打破同异的界限,也即是“合同异”。 引例1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庄子·天下》) (大同小异与小同大异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称为“小同异”。万物完全相同、完全不同,这称为“大同异”。) ==参考文献== [[Category:800 語言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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