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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吳沙故居'''<br><img src="https://travel.yilan.tw/image/10991/?r=1488716369436"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travel.yilan.tw/zh-tw/attraction/details/73 圖片來自yilan]</small> |} '''吳沙故居''', 位於宜蘭縣礁溪鄉吳沙村北門巷39號,為一棟三合院,於正廳內供奉[[吳沙]]<ref>[http://www.wu-sha.org.tw/page_view.aspx?siteid=&ver=&usid=&mnuid=1055&modid=5&mode= 吳沙],sha</ref> 畫像,兩旁並有對聯「真成拓土無雙士,正是開蘭第一人」。 吳沙聚落初建周圍種滿竹圍,內建造和院民居,日治時期殃遭日人搜索緝討,其故居的正身及公廳在當時被燒毀,只留下左右護龍;民國8年左右,吳沙後代在原址右後方重建一間公厝做為公廳使用。民國93年,正式登錄為歷史建築,目前有典藏品展出並開放參觀。由吳光裔公祭祀公業負責管理。 == 歷史說明 == 1.噶瑪蘭僻處台灣山後,草萊未闢,平原上定居著一群樂天知命的噶瑪蘭人。嘉慶元年(1796)漳人吳沙率漳、泉、粵三籍流民入墾頭城,初始與番數闘,但皆未成功。後番社流行「痘」,吳沙出方施藥,治癒社番甚眾,番人感恩,同意分地付墾,埋石設誓互不侵擾,遂漢人順利進入蘭地拓墾,頭圍成為第一個據點,而台灣北部與大陸內地流民聞風踵至,吳沙獲墾單後乃發出私單招佃,並訂立鄉約、徵租穀、闢道路、設隘寮,奠定了蘭陽開發的穩固基礎,也被後人尊稱為開蘭第一人。 2.嘉慶3年(1798),吳沙過世,吳沙夫人繼承丈夫遺志、帶領吳光裔、吳化三人繼續共同領導開發,至五圍(今宜蘭市一帶)。後吳沙後裔選擇四圍落居。 3.吳沙聚落初建周圍重滿竹圍,內建造和院民居,日治時期殃遭日人搜索緝討,其故居的正身及公廳在當時被燒毀,只留下左右護龍。 ==故居興修紀錄== 1. 興建年代:日大正8(1919)年。 2. 修建年代:2001(民90)年,明間、左右小港間全面抽換屋頂之桁木、屋面、重作屋頂;明間神龕[[神龕]]屏、左右隔間木構件更換鐵木及重新油漆;地面鋪水泥砂漿、內牆面重新粉刷、正廳及護龍正立面外牆台度重貼石材裝修、牆面斗仔砌磚整修等。 ==建築概述== 1. 基地配置:開蘭吳宅公廳坐落礁溪鄉四城開蘭路南側之姓吳底聚落內。 2. 建築坐向:坐南朝北。 3. 建築格局:傳統三合院[[三合院]]建築,正身面寬三間,左右護龍面寬三間;建築坐落於高約三階台基之上。正面階梯之上為檐口廊,立面牆採土角磚外側斗仔砌磚裝修。正身三處、左右護龍各一處,採雙扇木板門;室內正身明間左右側採穿斗木構隔間、其他左右室內空間採清水磚牆隔斷。 4. 空間配置:整座公廳的空間及其配置可分為前檐廊空間、正身明(中港)間神明廳、左右次(小港)間、左右稍間、左右邊間,共區分為七個空間;合院左右側之護龍內可區分為三個空間。 5. 建築構造:正身明間左右木棟架採穿斗式構造之作法,在木構造的落柱上使用木柱,於正立面檐口出斗栱。正面、左右二側山牆及背面牆身皆為土角磚砌牆身,外牆面以斗仔磚裝修。 ==建築特色== *吳沙故居舊址牌 舊址牌所在地為原吳沙居住之故居建地,以壓艙石為台基, 於日據時代焚毀。 *清水磚戶碇 *亂石砌台基 *百年雙扇板門 *土角磚[[土角厝]]外側斗仔砌磚 *故居天窗 *故居木隔屏 *百年古井 *百年長廊-子孫路 *古老明架天花 *穿斗式屋架 *百年穀倉[[穀倉]] ==藝文展出== ==聚落外觀特徵== 1.吳沙聚落原以四層竹圍包被,作為防禦機能;日治時期的竹圍,日人為避免窩藏反動份子,並下令砍盡,之後改建以磚牆,現今紅磚牆代表著吳沙家族聚落的界線。 2.該聚落為蘭陽平原單姓的集村聚落[[聚落]](姓仔底),閩南式和院院落建築形式。由於同姓家族院落緊密建築,或不同家族彼此緊鄰形成,防衛性強,易守難攻,周邊以為圍牆圍繞,並有公共進出口以利管制,數戶人家共用一內院,內院亦有公共出入口,巷內建築物間通路彎折,叉口多,內埕入口不明顯。目前聚落仍還保留有古井、內埕、圍牆等,並有三期建築:一為日治前未被燒毀留下的屋身;一種為日治時期加蓋的斜屋頂磚造建築;另一期為民國70年代以後所加蓋的水泥平房及二層樓鋼筋混凝土建築。 3.吳沙聚落內的公廳,為吳沙第四代後人興建,其建築樣式為磚造三合院,室內格局五開間,瓦做屋頂,台基為壓艙石,牆身上段牆堵為斗子牆,下段為卵石,棟架為穿斗式,前有一小內埕,後有巷道及一口古井,不假任何花俏的裝飾,為小尺度的合院。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920 建築藝術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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