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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晴邨槍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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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啟晴邨槍擊案'''<br><img src="https://www.easyatm.com.tw/img/e/548/wZwpmL3QzN3kDO4UzN2YjN1UTM1QDN5MjM5ADMwAjMwUzL1czL1U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5%95%9F%E6%99%B4%E9%82%A8%E6%A7%8D%E6%93%8A%E6%A1%88 圖片來自easyatm]</small> |} '''啟晴邨槍擊案'''於2014年5月31日在[[香港]][[九龍]][[啟德]][[啟晴邨]]樂晴樓21樓電梯大堂及10樓1006室發生,共造成包括疑犯在內兩人死亡,為香港近年來極少數涉及槍械的罪案。事緣居民廖啟忠(一說廖啟中)於2014年5月31日晚上在樂晴樓21樓公用走廊等待電梯時被槍殺。至6月1日上午,[[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刑事情報科]][[跟蹤支援隊]]包圍樂晴樓1006室,參與拘捕涉及於日前(2014年5月31日)發生的槍擊案的疑犯。至早上11時許,疑犯突然開門及向人員射擊兩槍,人員則回擊一槍。其後,[[特別任務連]]<ref>[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460322/%E9%A3%9B%E8%99%8E%E9%9A%8A-%E5%8F%8D%E6%81%90%E7%89%B9%E5%8B%A4%E9%9A%8A-%E6%A9%9F%E5%A0%B4%E7%89%B9%E8%AD%A6-3%E6%94%AF%E5%8F%8D%E6%81%90%E9%83%A8%E9%9A%8A%E5%B1%A2%E7%A0%B4%E5%A4%A7%E6%A1%88 特別任務連],hk01</ref> 趕赴現場,於早上11時45分左右,兩名人員從樓宇外遊繩而下,在同幢大廈11樓窗外高空戒備。 === 疑犯 === 李德仁1963年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於1980年移居香港,於1987年返回湖南結婚,與妻子育有兩女,其長女為藝人[[李悅彤]]。李德仁原本任職[[廚師]],後來遇到搶劫而被劈傷左手,無法工作,後來從事生意失敗,於2010年與妻子離婚。李德仁於2013年出獄後,曾經返回中國大陸另娶。 ==== 案底 ==== 李德仁有偷竊案底;此外,他於2011年獨居於[[元朗]][[朗邊中轉房屋]]時,因為打開木門睡覺,不滿鄰居所發出的噪音聲浪,深感煩擾,跟蹤對方至停車場,期間李德仁不忿被其中的男事主以手提電話拍攝容貌,而揮刀向對方,又以鐵錘追襲,因而於2012年2月被判監禁一年。案件於2011年审裁时,两份报告均指李德仁并无患上[[精神病]],惟法官认为他於案发时举止异常,當時要求索取他的心理报告。心理报告指出,李德仁令人觉得是一个孤单及应付压力技巧差劣的人,相信由于其不容易控制情绪,以及应付压力技巧差劣才犯案,惟强调未发现他有主要心理问题而产生犯罪倾向,相信其重犯暴力罪行的风险不高。法官最终判罰李德仁入狱一年。 === 受害者 === 生年43歲的廖啟中於1970年代隨家人由[[北京]]來到香港,於2009年在[[中國大陸]]結婚,育有一子。其妻居於中國大陸,其子被委託在香港居住的胞姊照顧。廖啟中任職[[冷氣]]技工,於2013年獲分配至啟晴邨一間單人單位居住。 == 經過 == === 一名居民遇害 === 2014年5月31日深夜11時24分,李德仁跟蹤廖啟忠至21樓,並且向他連開三槍,其後隨即回家,一名陳姓居民聞聲揭發事件。警察於不久後抵達現場,發現該名43歲男子昏迷地上,隨即封鎖樂晴樓及進行搜查行動。前者被[[救護總區|救護人員]]送往[[秀茂坪]][[基督教聯合醫院]]期間已經被證實不治。與此同時,大批戴盔佩甲的警務人員封鎖樂晴樓以及所有通道,不准人士進入樓宇,而離開樓宇的人士均需要接受查問及搜身。 === 警察搜查疑犯位處 === 案件由[[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擔崗調查及部署,[[香港警務人員|警務人員]]通宵翻查樂晴樓的[[閉路電視]]的出入口片段。最終警務人員發現疑犯在事發後從樓梯離開21樓[[罪案現場]],惟樓宇出入口的閉路電視皆未有攝錄到他離開,故此相信他仍然藏身樂晴樓,憑藉其長相及特徵,再由保安人員辦認,警察再通過[[房屋署]]了解李德仁的住址資料。由於啟晴邨於2013年竣工及入伙,尚有不少空置單位,警察恐防疑犯藏匿其中之一,從房屋署取得樂晴樓的所有建築資料,並且由警察機動部隊進行[[掃蕩]],確保所有空置單位、梯間及暗角位置均無人匿藏,並且逐家訪問查問。其後,[[跟蹤組]]抵達現場及進行監視,成功確認疑犯藏身樓宇之內及鎖定目標單位。與此同時,警察封鎖10樓全層以及所有通道,又設立安全區,並且逐一致電樂晴樓10樓對上及下各三樓的居民留守住宅,並且緊鎖門窗。警察於掌控整個形勢後,於凌晨4時50分分批安排居民進入樓宇,10樓全層則繼續重門深鎖。 == 背景 == 案中兩名死者均具有數處共通點,兩者均為具有[[中國大陸]]背景的第一代香港移民,兩人均於中國大陸娶妻,兩人於案發時均有家庭而獨居之人士,兩人在香港都備有案底,兩人均曾與同一[[香港黑社會]][[犯罪組織]][[14K (三合會)|14K]]有所關連。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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