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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4.itc.cn/q_70/images01/20211213/4895098e9088458384256113b6489a27.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507734986_99912398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四川省口腔医学会'''(Sichuan Stomatological Association.)是[[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依法登记的[[法人]]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发展我国口腔医学科学的社会力量。 ==四川省口腔医学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四川省口腔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Sichuan Stomatological Association. 缩写为SCSA。 第二条:本会是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ref>[https://www.sohu.com/a/198251682_100021734 非盈利、非赢利、非营利,别再傻傻分不清],搜狐,2017-10-16</ref>性的、依法登记的法人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发展我国口腔医学科学的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ref>[https://www.sohu.com/a/434259846_120207624 法律法规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搜狐,2020-11-25</ref> 、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团结广大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促进我国口腔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口腔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口腔医学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为提高我省人民的口腔健康水平服务。 第四条:同时,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科协、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会的会址在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十四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口腔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讨,加强学科间和相关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 二、编辑出版口腔医学综合性和专科性医学[[学术期刊]]、口腔医学科学普及读物及口腔医学信息资料; 三、开展口腔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普及口腔医学卫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口腔卫生知识水平及自我保健意识; 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鼓励和组织会员努力学习和不断更新科学知识与技能,提高会员及广大口腔医学科技工作者(包括开业医师)的水平; 五、加强同国内外口腔医学(牙医学)学术团体和口腔医学(牙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六、开发和推广口腔医学科学技术[[成果]]、新技术、新产品(包括口腔保健产品),并为其提供咨询和服务; 七、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有开展有偿技术服务;承担国家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工作; 八、培养、发现和推荐人才,评选和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学普及作品,表彰、奖励在科技与学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及学会工作者。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本会设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包括会员、专科会员、资深会员、名誉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凡承认本会[[章程]]、有自愿加入本会的意愿者、符合会员条件,均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一、会员 1、具有执业资格的[[口腔]]医务工作者以及口腔医学助理编辑、助教、实习研究员、技师以上技术职称者; 2、从事与口腔医学有关学科的工作,具备上述条件者; 3、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与口腔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有关机构的科技人员并符合第1项者; 4、其他科学技术学会、协会或研究会的会员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二、专科会员 本会会员中,经过专科培训(研究生培养,在专业委员会认定的口腔医院进修一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或相应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连续5年以上者,或取得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应技术职称者,或取得本专业专科医师证书者(具体见各专业委员会的专科会员条件)。 三、资深会员 本会会员中,取得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或相当职称,[[学术]]上造诣深、德高望重,在本学科发展中起带头作用,或在本学科领域中成绩卓着、有突出贡献、热心支持学会工作,履行资深会员义务者,可为本会资深会员。 四、名誉会员 国内外的着名医学家,对我国口腔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有重要贡献,热心赞助本会工作者;关心本会工作并对促进我省与其他国家(地区)或省市的友好关系做出重要贡献的非医学界的专家和知名人士,均可接受为本会名誉会员。 五、团体会员 凡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与本会专业有关的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机构及医药、设备、器材生产经营单位,各地经民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地方性学会,可申请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个人会员由本人申请,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经本会理事会审核批准,统一编号发证,并报省科协备案。专科会员由专业委员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组织发展与审批,报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复核,并由本会统一发证和管理。每位会员原则上只能加入一个[[专业]]委员会,特殊情况亦不得多于2个。资深会员、名誉会员由专科专业委员会或组织工作委员会推荐、并提出建议名单,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由会长聘请。所有会员都需报省科协批准,民政厅备案后,颁发会员证书。团体会员由单位向本会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授予证书。 第十条:各类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与专科会员 (一)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本会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会及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国内外[[学术]]活动和被选派出席有关的国际会议; 4、优先参加本会及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培训班及讲座; 5、可以参加本会及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优秀[[论文]]等评选及表彰活动; 6、优先取得本会及专业委员会编印的专业[[期刊]]及有关学术资料;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及专业委员会决议,完成本会及专业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3、参加本会及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科学技术]]推广、科学普及和咨询活动; 4、按期交纳会费; 5、维护本会及专业委员会的合法权益; 6、积极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资深会员 (一)权利 1、终生享有资深会员资格;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学术]]活动; 3、免费取得本会年度活动计划表及本会主办的杂志; 4、免费取得本会编辑的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汇编及有关资料。 (二)义务 1、参与对国家口腔医学及卫生工作发展[[战略]]、政策的重大决策的论证、咨询等活动; 2、交纳资深会员费; 3、为发展本会事业献计献策。 4、为发展本会[[事业]]募集资金。 三、团体会员 (一)权利 1、派代表参加本会组织的国内外有关的学术活动; 2、取得本会有关的学术[[资料]]; 3、可要求本会给予技术咨询; 4、可请求学会协助举办培训班及国内外学术研讨会。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及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 2、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 3、反映本单位科技人员对本会的意见和要求; 4、按期交纳会费及为本会发展募集资金。 第十一条:各类会员证书及聘书由本会统一印制。会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动工作时,需办会籍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会员可以退会,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1年不按期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因公离开并向当地学会声明者除外),视为自动退会,收回会员证书。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 除名,追回会员证或聘书。被剥夺公民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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