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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之难'''发生于1402年,是中国明朝时期,燕王[[朱棣]]在[[靖难之役]]中获胜后杀害忠于[[建文帝]]大臣的事件。朱棣攻破南京后,建文帝[[朱允炆]]焚宫自尽,朱棣随后即位。而建文一朝,朝臣600余人,只有29人投降。朱棣勃然大怒,对建文帝臣属开展清算和镇压,忠于建文帝的大臣被杀者一百二十人,更有甚者灭[[方孝孺]]<ref>[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22030 方孝孺],setn</ref> 十族,坐死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当时为中国农历壬午年,故称'''壬午殉难'''。 == 遇害和自杀人数 == 谷应泰所写的《明史记事本末》中详细记载了遇害和自杀的官员,详见如下: * [[方孝孺]] * [[廖镛]] * [[林嘉猷]] * [[方孝友]] * 兵部尚书[[铁铉]],磔至死。 * 户部侍郎[[卓敬]],诛三族,没其家。 * 礼部尚书[[陈迪]],遂凌迟死。宗戚被戍者一百八十余人。 * 刑部尚书[[暴昭]],先去其齿,次断手足,骂声犹不绝,至断颈乃死。 * 左佥都御[[史景清]],与弟国、母袁氏同日受刑于聚宝门外。 * 右副都御史[[练子宁]],被杀。 * 兵部尚书[[齐泰]],从兄弟敬宗、宰皆死。 * 太常卿[[黄子澄]],族其家。 * 吏部尚书[[张紞]],逊国后,自经死。侍郎[[毛太]],燕兵起,数上封事,条方略。紞死,太亦死。 * 礼部侍郎[[黄观]],锉于市,籍其家。 * 苏州知府[[姚善]],自杀 * 翰林修撰[[王叔英]],自杀。夫人金氏亦自经死,二女俱赴井死。 * 翰林[[王艮]],鸩死。 * 浙江按察使[[王良]],投水死。 * 兵部郎中[[谭翼]],赴火死,妻邹氏、子谨自缢。 * 御史曾[[凤韶]],自杀。 * 衡府纪善[[周是修]],自杀。 * 监察御史[[魏冕]],亦不食死。 * 刑科给事中[[叶福]],守金川门,兵入死之。 * 大理寺丞[[邹瑾]],与甥魏冕同殴徐增寿于朝,请诛之。京师陷,自杀。诏诛其族,凡男妇四百四十八人。 * 户科给事中[[陈继之]],被执,责问不屈,磔于市。 * 大理寺丞[[刘端]],约刑部郎中王高同弃官去。朱棣怒,立捶杀之,戍其家。 * 驸马都尉[[梅殷]],被杀。 * 谷府长史[[刘璟]],辫发自经死。 * 漳州府学教授[[陈思贤]],执送京师,思贤与六生,皆死之。 * 参军断事[[高巍]],自杀。 * 大常寺少卿[[卢原质]],少从方孝孺游。后文皇召见,不屈,死之,族其家。 * 教授[[刘政]]闻孝孺死,痛哭不食毙。 * 刑部右侍郎[[胡子昭]],坐方党受戮。 * 右副都御史[[茅大方]],与其子顺童、道寿、文生同日弃市。 * 佥都御史[[司中]],召见,不屈,命以铁帚刷其肤肉,至尽而死。姻娅同死者八十余人。 * 监察御史[[郑公智]],坐方党,召见,不屈,死之,戍其族。 * 大理寺少卿[[胡闰]],文皇以族诛恐之,闰不屈。命力士以瓜落其齿,齿尽,骂声不绝。文皇大怒,缢杀之,以灰蠡水浸脱其皮,剥之,实以草,悬武功坊。 * 监察御史[[高翔]],杀之,没产诛族。 * 刑部尚书[[侯泰]],京师失守。下锦衣卫。泰不屈,死之。妻曾氏配象奴,弟敬祖、子(王巳)皆论死,籍其家。 * 左拾遗[[戴德彝]],被执,责问不屈,死之。德彝死时,有兄俱从京师,嫂项氏家居,闻变,度祸且赤族,令尽室逃,并藏德彝二子于山间,毁戴族谱,独身留家。及收者至,一无所得,械项氏焚炙,遍体焦烂,竟无一言,戴族遂全。 * 户部侍郎[[郭任]],不屈,死之。子经亦坐死,少子金、山、保戍广西,三女给配。 * 户部侍郎[[卢迥]],不屈,缚就刑,长讴而死。 * 袁州太守[[杨任]],与黄子澄谋求旧君,以图大举,事泄,被执至京,磔于市。子礼、益坐死。藉产族诛,亲戚庄毅衍等百余家皆远戍。 * 礼部侍郎[[黄魁]],不屈,死之。 * 御史[[连楹]],立金川门下,自马首数文皇,词色不屈,命收之,引颈受刃,白气冲天,尸僵立不仆。 * 太常少卿[[廖升]],闻茹瑺使燕军还,痛哭与家人诀,自缢死。 * 监察御史[[王度]],奉敕劳军徐州,比还,凤阳失守,方孝孺与度书,誓死社稷。壬午秋,坐党戍贺县千户所,以语不逊论死,诛其族。 * 监察御史[[董镛]],会诸御史中有气节者于镛所,相誓以死。后被执论死,女发教坊,姻族死戍者二百三十人。 * 监察御史[[甘霖]],被执,抗言求死,从容就戮。子孙相戒,不复求仕。 * 御史[[林英]],劾李景隆误国,谪知瑞安。赐还,同王叔英募兵广德,力屈,自经。妻宋氏系狱,亦自经死。 * 监察御史[[丁志]],方燕兵逼京城,谓妻韩氏曰:「师至城必克,吾惟一死报国。汝其携幼子潜归,抚之,以延丁氏后。」及兵入,被执,不屈,死之。晋府长史龙镡,被执,不屈,死之。有收其遗骨,得所自书赞云:「捐生固殒,弗事二主。别父与兄,忍恸肝腑。尽忠为臣,尽孝为子。二端于我,归于一所。」 * 宗人府经历[[宋征]],尝上疏请削罪宗属籍,数言李景隆失律,怀二心。被执,责问不屈,遂磔之,诛其族。 * 徽州知府[[黄希范]],闻金川门失守,素服不治事,坐与长史程通善,尝共上防御策,论死,籍其家。 * 辽府长史[[程通]],上防御燕兵数千言。卫士纪纲者,方幸辽王,通辄辱之,文皇即位,纲乘间言通有封事指斥,遂械通论死,家人戍辽。簿录其家,得遗书数百卷而已。 * 宾州知州[[蔡运]],有善政,逊国后,论死,百姓怜而思之。 * 北平按察佥事[[汤宗]],上言按察使陈瑛密受王府金钱,有异谋,逮瑛谪广西。逊国后,瑛召还,穷治建文诸臣,宗论死。 * [[卢振]],当燕兵起时,与徐辉祖攻守力为多,后逮至京,不屈,榜振名,数其罪,杀之,诛其族。 * 监察御史[[巨敬]],被执,不屈,死之,诛其族。 * 户科给事中[[韩永]],逊国后,杜门不出,召入见,欲复其官。曰:「吾王蠋耳,何以官为?」不屈死。 * 国子监博士[[黄彦清]],在驸马都尉梅殷军中,私谥建文帝,论死,并逮从子贵池典史金兰等系狱。 * 佥都御史[[程本立]],出为江西副使,未及行,值北师渡江,本立悲愤自缢死。诏夺其恩典,籍其家,只敝衣数袭而已。 * 给事中[[龚泰]],北兵渡江,奉命巡城,泰与妻傅氏诀曰:「国事至此,我自分必死。尔第携幼稚归,否则俱溺井,无辱。」俄宫中火起,泰驰赴,为兵校所执,见文皇金川门,以非奸籍得释,自投城下死。 * 四川都司断事[[方法]],为方孝孺所取士,文皇即位,诸司皆表贺,法不肯署名,寻被逮,舟过安庆,投江死。 * 指挥[[张安]],被执,道亡,隐于乐清,以樵为业,人莫知其姓氏。自山采樵归,闻京师陷,卓侍郎被杀,呼天号哭曰:「国既就篡,我不愿为其民。」遂弃柴投水死。 * 工部侍郎[[张安国]],当燕兵逼京师,与妻贾氏曰:「大事去矣,无能为也!余职非司马,既不能率师应敌,又不能屈膝事人,奈何?」贾氏曰:「盍隐诸?」安国曰:「然。」乃与其妻乘舟入太湖,忽闻人说京师陷,皇帝自焚,安国大恸,与妻曰:「食人之禄而存身于新主之世,耻莫大焉!」乃凿其舟以沉。 * 知府[[叶仲惠]],以修《高帝实录》,指斥燕师为逆党,论死,籍其家。 * 刑部主事[[徐子权]],闻练子宁死,恸哭赋诗,有「翘首谢京国,飞魂返故乡」之句,自经死。 * 神策卫经历[[周璇]],建文时言事,擢佥都御史。逊国后,逮至京,不屈死。妻王氏、子蛮儿系狱。 * 御史[[谢升]],建文时给兵饷,有功,后不屈死。父旺,子咬住戍金齿,妻韩氏,四女,发教坊司。 * 松江同知[[周继瑜]],募战勇入援。文皇即位,械至京,不屈,磔于市。 * 徽州府知府[[陈彦回]],奉命募义勇至京师赴援,被擒不屈而死。妻屠氏为奴。 * 给事中[[张彦方]],改乐平知县,勤王诏下,彦方纠义起兵,一邑响应。或阻之,彦方大哭曰:「君父在水火,吾可自缓乎!」遂率所部抵江口,遇燕游兵执至乐平,枭其首,暴尸谯楼。时暑月经旬,颜面如生,无一蝇集。父老窃葬县治之清白堂后。东平吏目郑华亦不食死。 == 争议 == 关于方孝孺的“[[诛十族]]”最早于[[祝枝山]]《野记》,一般认为非正史。《[[明史]]·方孝孺列传》记载是“丁丑,杀齐泰、黄子澄、方孝孺,并夷其族”,意思是说明成祖杀了方孝孺父系一族,并未记载被灭十族,株连坐死847人(一作873人)等字眼。从《[[立斋闲录]]》的记载也可以看出,被杀的这些人都是方家父系这一系的,没有母系和妻系的人。与《明史》中记载的“(杀)方孝孺,并夷其族”可以相互印证<ref>《立斋闲录》:“今校南京锦衣卫镇抚司监簿除前编缺坏外所存簿籍载正学宗族抄扎人口有八百四十七人族叔文度文恭海敏族侄谅经良族弟希定希崇希用希善族侄孙起宗起成起庄小荀居安渊胜族孙崇俭等”</ref>。 但崇祯年间的《宁海县志·方孝孺传》、《明史纪事本末》、明末乡贤大家[[黄宗羲]]的《方正学孝孺》、《文正方正学先生孝孺》等大量文献都记载他被灭了十族。另外,崇祯年间编纂的《熹宗实录》也记载了方孝孺被夷十族的故事,而且还记载了当年方孝孺的幼子被人救出,逃出生天,假借余姓延续方姓一脉,至天启二年,方孝孺十世孙伏阙上书以闻,得以赠恤的故事。所谓诛十族只不过是后人为了造成戏剧性的效果,夸大事实所产生的。 == 过程 == 朱棣在靖難之役結束后,向[[金陵]]軍民發布公告:「諭知在京軍民:我本欲永遠守衛我的藩封,卻因奸臣弄權,作威作福,導致皇家骨肉被其殘害,不得不起兵誅殺之,目的是扶持[[社稷]]和保全親藩。現在平定京師,有罪的奸臣不敢赦免,無罪者也不敢濫殺;如有小人藉機報復,擅自綁縛、放縱、掠奪等而禍及無辜,非我本意。」 建文四年六月廿五,朱棣誅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滅其族。其中方孝孺一说被[[誅十族]]([[诛九族|九族]]加朋友門生),因方孝孺而被受牽連而死者共873人,充軍等罪者千餘人。因黃子澄受牽連的有345人。 此外,眾多建文舊臣如[[卓敬]]、[[暴昭]]、[[練子寧]]、[[毛泰]]、[[郭任]]、[[盧植 (明朝)|盧植]]、[[戴德彝]]、[[王敬止]]、[[王叔英]]、[[謝升 (明朝)|謝升]]、[[丁志芳|丁志方]]、[[甘霖 (明朝)|甘霖]]、[[董鏞 (明朝)|董鏞]]、[[陳繼之]]、[[韓永]]、[[葉福]]、[[劉端]]、[[黃觀]]、[[侯泰]]、[[茅大芳]]、[[陳廸 (建文舉人)|陳迪]]、[[鐵鉉]]等等也都[[死刑|處決]]或[[自殺|自盡]],史稱:「忠憤激發,視刀鋸鼎鑊甘之若飴,百世而下,凜凜猶有生氣。」他們的家屬和親人也被牽連,死者甚眾。被[[流亡|流放]]、逼作妓女及被其它方式懲罰的人也不少。[[明仁宗]]即位後,大部份人始獲赦免,而餘下的人的後代卻遲至[[明神宗]]時始獲赦免。建文遜位,朝野為之盡忠死節者甚眾,不及備載。 在大肆誅殺之外,當月,朱棣將魏國公徐輝祖禁錮,後釋放并削其[[爵位]]。輝祖死後,其子嗣魏國公爵。[[黃觀]]被朱棣所嫉恨,其狀元的身份被革去,故明代保持連中三元,受記錄的只有[[商輅]]一人。[[盛庸]]、[[平安 (明朝)|平安]](靈壁之戰降)、[[何福 (明朝)|何福]]、[[駙馬]][[梅殷]]等先後投降。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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