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118.152.100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复员 的原始碼
←
复员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复员'''武装力量、国民经济、科学技术、人民防空等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战时国家管理体制的复员,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复员,人员的复员和征用物资的善后处理等。科学地组织实施复员,对于最大限度地减轻国家和人民的战争负担,使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正确处理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各方面履行动员义务的积极性,加强动员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管理体制复员,主要指对战时成立的各种应急性管理机构进行调整,撤销或缩小部分机构及战时授予的权力,裁减战时招收的[[公务人员]]。<ref>[http://ny.bendibao.com/live/202171/5914.shtm 南阳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本地宝</ref>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img src=" http://file.iweihai.cn/club/user/user_file/1/2005/forum/2005112421162153.JPG " width="180"></center><small>[]</small> |} 苏联在卫国战争结束后,适时撤销了战争初期成立的国防委员会,将国防委员会的有关职权转交给苏联人民委员会。武装力量复员,指将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由战时体制编制转为平时体制编制,包括裁减[[部队]]、[[机关]]、院校和地方武装组织,将武装力量缩减至和平时期的编制员额;将被精简下来的人员退出现役,参加经济建设,符合预备役条件的转服预备役。国民经济复员,指把战时经济有计划、有组织地转入平时经济建设轨道,将动员的物资、装备、设施和为战争服务的人力等复归国民经济部门;调整国民经济比例,使经济建设逐步转向有计划协调发展;改变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恢复和扩大民品生产;调整财政支出,压缩军费开支,把更多的资金用于国民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回撤战争中搬迁的工厂、科研机构和学校,解除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部门的军事管制;修复战争破坏的[[工厂]]、[[矿山]]、学校和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以及住宅和其他公共设施;拆除已不需要的作战设施等。 科学技术复员,指调整科学研究机构和人员及其任务,用先进军事技术为经济建设服务。人民防空复员,包括解除防空任务和城市管制,组织城市疏散的人口返回,撤出转入地下防空工事的机关、工厂、科研等单位,和平利用防空工事等。复员按时机分为战时复员和战后复员。①战时复员。战争还没有结束就开始进行的复员。战时复员的时机是:已全面取得战略主动权,战争胜利已经指日可待,或作战双方势均力敌,但继续作战都有很大困难,双方都准备通过谈判谋求战争结束,停战的可能性较大,或某些方面的动员规模大大超出了实际需要。 战时复员是在保证战争需要的前提下进行的局部性复员,有利于尽早减轻社会和公民的战争负担,降低动员成本,做好战后全面复员的准备。第二次世界大战接近尾声的时候,美国便着手建立复员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局部性复员。例如削减军用飞机的订货数量,1945年5月军用飞机的月产量比1944年3月减少了26%。英国早在战争结束前的1943年3月就宣布了四年恢复计划,制定了战后克服通货膨胀和战时转产军品的企业恢复民品生产的措施。②战后复员。战争结束后开始的复员。战后复员的时机是:战争的主要目标已经达到,主要的战争行动已经停止,使动员资源继续处在战争状态下的必要性已经消失。战后复员是在无战争需要的前提下进行的全局性复员,有利于对整个复员活动作出统筹安排,将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用于复员工作,全面恢复国家和社会秩序。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解放战争胜利后,及时作出了军队大规模复员的决定。1950~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复员、转业的人员总计达620万。 复员的最高决策权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作出决定,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发布复员命令,由动员机构或临时成立的复员机构会同有关方面具体组织实施。基本程序是:①确定复员时机,选择复员方式。复员时机包括战时复员、战后复员,或两种复员方式相结合,以及战时复员和战后复员的具体时机。②制定复员计划。内容主要有复员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③下达复员命令。复员时机和复员计划确定后,逐级下达复员命令和指示。复员命令和指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复员的必要性,复员组织领导及权限,复员的规模和起止时间等。④组织复员实施。军队和政府的各级组织,按照国家的复员命令和指示,依据复员计划,组织展开复员活动。复员过程中,应加强宣传教育和检查监督,全面落实和兑现动员政策,维护社会组织和群众的利益,保护人民群众参加和支持战争的积极性,重建国家动员基础。 ==参考文献== {{Reflist}} [[Category:800 語言、文學類]]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复员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