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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大興事件'''<br><img src="https://i.ytimg.com/vi/hb4ao8NR7iQ/hqdefault.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b4ao8NR7iQ 圖片來自youtube]</small> |} '''大兴事件''',也称“'''大兴屠杀'''”、“'''八三一事件'''”,是[[北京文革屠杀]]的一部分,是指在[[文化大革命]]爆发初期,1966年8月27日至31日发生在[[北京市]][[大兴县]](今[[大兴区]])针对“五类分子”(俗称“[[黑五类]]<ref>[https://pedia.cloud.edu.tw/Entry/Detail/?title=%E9%BB%91%E4%BA%94%E9%A1%9E&search=%E9%A6%96%E7%95%B6%E5%85%B6%E8%A1%9D 黑五类],pedia.cloud.edu</ref> ”)的大规模屠杀事件。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地富及其亲属共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 ==过程== 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谢富治]]的讲话。派出所的民警开始行动,并向红卫兵提供了管辖区域内的“四类分子”情况,并介绍其“不法行为”激励红卫兵的仇恨。此后,自8月27日至9月1日,大兴县的13个[[人民公社]]共48个[[生产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其中最大的80岁,最小的仅38天,有22户家庭被杀绝。 ===大辛庄公社屠杀=== 在大兴县此次屠杀中,屠杀规模最大的公社是[[大辛庄公社]]。大辛庄公社屠杀发生在1966年8月31日夜,故又称“八·三一事件”。指挥该公社屠杀的是高福兴(公社主任)、胡德福(公社[[团委]]书记)。该公社共有100多人遇害。直到9月1日上午,中共大兴县委派人制止,屠杀方才结束。 1966年8月31日晚,大辛庄公社召集下属各生产大队的干部开“动员会”,组织开会的是以大辛庄公社主任高福兴、大辛庄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为首的“九人小组”。“九人小组”成员还包括大辛庄公社副书记李自永、李冠清。当时,大辛庄公社书记贺云喜(音)由于出身“[[地主|地]][[富农|富]]”,已被“九人小组”关押,后来也险些在屠杀中被杀。此次会议传达了高福兴、胡德福从北京市[[天堂河]]劳动教养管理所(另名天堂河农场;即[[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最新“精神”,命令各大队必须于当天(8月31日)夜间将“地富”分子及其亲属全部杀害。高福兴、胡德福向干部们讲,北臧公社马村大队(该大队距离大辛庄公社五、六十里,从8月24日起就开始屠杀)的“阶级敌人”举行暴动,杀害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杀光“他们”。干部们当时对马村大队的情况也都不清楚,所以只能听高福兴、胡德福的介绍。“动员会”结束后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天夜间必须开始行动,拒绝执行命令或者将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者,按“反革命”论处。动员会上没有人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当夜,高福兴、胡德福坐镇大辛庄公社大院,并派出干部赴各大队查看命令执行情况。 大辛庄公社共管辖19个生产大队。其中仅有靠近大辛庄公社的6个生产大队采取了屠杀行动,这些生产大队分别为:其他多数大队未在8月31日晚上采取屠杀行动,而9月1日上午大辛庄公社屠杀已被制止,故没有发生屠杀。也有的大队如西白疃大队反对屠杀。 在执行了屠杀命令的6个大队中,黎明大队死亡人数最多。其中几个大队把全部“黑五类”都杀害了。黎明大队、红升大队、昕生大队、中心大队这4个大队的死亡人数为106人,黎明大队杀害六十多人,人数最多;中心大队、昕生大队各杀害二十多人;红升大队由于行动迟缓,仅杀害两个人,其余未来得及屠杀。死者中最老的80多岁,最小的是在襁褓中的婴儿。 9月1日上午,[[大兴县]]副县长刘英武(军代表)、付华忠赶到大辛庄公社召开大队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了中共大兴县委有关制止屠杀的指示,黎明大队、红升大队、昕生大队、中心大队这4个大队的屠杀行动方才终止。但是由于高福兴、胡德福未向各大队传达中共大兴县委的指示,致使公社附近的杨各庄大队、东黄垡大队直到9月1日还在进行屠杀,这两个大队前后共杀害二十多人。 ====屠杀方式==== 屠杀行动经过精心策划,各大队的方法类似。先将要杀的人集中关押,再逐一叫出门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被关押的人则不知情,直到所有人被杀害为止。有的大队的屠杀行动保密很好,负责杀人的都是积极分子,第二天(9月1日)早晨社员出工,许多社员发现出工的人突然大量减少,方知昨天夜间发生屠杀事件。 杀人方式有的是用棍棒殴打,有的是用[[铡刀]]铡,有的是用绳子勒死。婴幼儿则一条腿被踩住,另一条腿被劈开,从而被撕成两半。 以黎明大队为例,该大队先将“黑五类”中的青年秘密杀害,防止他们举行暴动,然后将老人杀害,最后杀害儿童,婴儿则被撕成两半。妇女们还被打手扒光衣服。有的儿童被一个人留在家中,打手们到各家搜查时,见到儿童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儿童被当场摔死。死者均被埋入村北的苇塘。有的儿童没被摔死,从苇塘中往外爬,被打手们用[[铁锹]]打死扔回苇塘。 ====中心大队的屠杀==== 中心大队贫协主席自己一个人就用铡刀铡死了16个人,自己也因紧张而瘫倒。被铡死者的尸体都被塞入一口深井,一直到深井被塞满才停止塞入。后来过了些天,井内向外泛出白沫和恶臭,村民就将部分尸体打捞出来,埋在苇塘中,然后将井填平了。 ====黎明大队的屠杀==== 黎明大队将被杀者掩埋在村北的一片[[芦苇|苇]]塘中。后来,该大队改将活人用绳子套在脖子上往苇塘拖,经过拖曳和绳子勒,到苇塘时人就已经死了。后来,这个苇塘被人们称作“万人坑”。 ====西白疃大队对屠杀的抵制==== 也有的生产大队反对屠杀,比如西白疃村就是其中之一,当时西白疃大队的大队书记为[[李树清]](女),[[贫下中农协会|贫协]]主席为李树珍,二人为堂兄妹。 1966年8月31日晚,李树清被召至大辛庄公社参加“九人小组”召开的会议,得到了各大队于当天(8月31日)晚上将“地富”分子及其亲属全部杀害的命令。会上还有人建议,西白疃大队的“地富”分子较多,如西白疃大队进行屠杀行动时人手不足,外村的打手可前来支援。李树清回到大队后,感到害怕,便紧急召集大队、小队干部开会商议。曾经当过[[八路军]]的生产队小队长张万义([[贫农]])坚决反对杀人,并称:“咱们大队的五类份子连同亲属有二百八十多人,这么多人能杀得过来?咱们都没杀过人,就怕杀一个自己就吓趴下了。再说二百多人要是急了,还不一定谁把谁杀了呢。”结果他发言之后,干部们均不再主张屠杀。鉴于公社的会议上有人建议外村打手前来支援西白疃,为防止外村的人来西白疃而引发意外后果,干部们决定派人把守村口,外村人员一律不许入内。 9月1日,大兴县派人来大辛庄公社制止屠杀。此后,还有外村人员来西白疃贴大标语,指责西白疃的干部们“胆小怕事”、“向阶级敌人妥协”。 ==背景== 1966年5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五·一六通知》)发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爆发。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同年8月,以[[高干子弟]]为骨干的北京市部分中学[[红卫兵]]在[[北京市]]进行大规模抄家、殴打、屠杀活动,1966年8月下旬在北京市各城区造成上千人死亡,酿成了所谓“[[红八月]]”。 1966年8月,红卫兵打死人的事件曾被汇报到[[毛泽东]]处,[[毛泽东]]反对发出制止打人的《紧急呼吁书》,并在8月23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讲话指示:“北京太文明了!”、“我看北京乱得不厉害……流氓也是少数,现在不要干涉”。1966年8月下旬,公安部长[[谢富治]]在北京市公安局讲话中说到:“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民警要站在红卫兵一边,跟他们取得联系,和他们建立感情,供给他们情况,把五类分子的情况介绍给他们。” 经过自上而下、有自主的周密部署,红卫兵此后掀起了殴打屠杀[[黑五类]]的高潮。在这一背景下,[[北京市]][[昌平县]]也提出了“斩草除根”、“留女不留男”的口号,连只有几个月大的男婴也被打死,各[[人民公社]]间展开了杀人比赛。|time=2019-10-23}}[[北京市]][[大兴县]]的屠杀事件,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发生的。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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