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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大龍峒包公廟'''<br><img src="https://pic.pimg.tw/charles114/1479211809-3878552603_n.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charles114.pixnet.net/blog/post/211233973-%E5%8F%B0%E5%8C%97%E5%A4%A7%E9%BE%8D%E5%B3%92%E5%8C%85%E5%85%AC%E5%BB%9F%E5%8D%97%E5%B7%A1%E9%80%B2%E9%A6%99%E5%9B%9E%E9%A7%95%E9%81%B6%E5%A2%83 圖片來自pixnet]</small> |} '''大龍峒包公廟''',地址為台北市大同區重慶里敦煌路71號。主祀[[包青天]],配祀觀音佛祖,地藏王菩薩,為台灣北部少數包公廟。<ref>{{Cite web |url=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7229 |title=包公好神! 檢座破案萬元還願-自由時報 |access-date=2020-04-02 |archive-date=2018-03-01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301020007/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7229 |dead-url=no }}</ref> ==概要== 位於敦煌1號綠地公園上。使用鐵皮搭建而成的廟宇。中山高速公路重慶北路交流道下方。 ===包青天=== '''包拯''',[[表字|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人,[[北宋]]人,官至從二品[[枢密院|枢密副使]]、[[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封[[东海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八百户、[[食实封]]四百户,赐紫色金魚袋。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包拯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被后世稱譽为「'''包青天'''」,將他奉為神明崇拜。他還被奉為中國司法之神。[[道教]]傳其為[[文曲星]]轉世,死後成為[[地獄]][[十殿閻羅|第五殿閻羅王]]之一,亦稱'''[[閻羅天子]]'''、'''森羅殿主'''、'''包府千歲'''、'''[[文曲星君]]'''。 ==别名== 包拯曾任[[天章閣]][[待制]],人稱「'''包待制'''」;后进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在宋代“龙图”专指龙图阁学士,稍低一等的龙图阁直学士只能称作“龙直”。将“包龙直”称为“包龙图”事实上只是后人出于对包公人格的尊敬和对宋代官制不了解的误称。此外,其形象传说为黑面,故此亦被称为「'''包黑子'''」、「'''包黑炭'''」。 == 生平 == ===出生=== [[宋真宗]][[咸平]]二年二月十五日(999年3月5日),包拯出生于庐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 ===仕途=== [[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中丁卯科[[进士]],授大理评事(从八品下),知建昌县;以父母年老,没有赴任。又监和州税收,其父母不想让他离开,于是一直在家乡侍奉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调知[[天长县]]。任滿後,調任[[端州]]([[廣東]][[肇慶]])[[知州]]。回京任[[監察御史]][[里行]],又改監察御史,為「[[言事官]]」(對處事不當、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進行[[彈劾]])。為懲治貪官,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他向宋仁宗上書《乞不用贓吏》,認為清廉是人們的表率,而貪贓則是「民賊」。包拯七次上書彈奏江西轉運使[[王逵 (宋朝)|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蠍」、殘害百姓,並嚴厲批評宋廷的任官制度。宋仁宗[[皇祐]]二年(1050年)至三年間,包拯[[知諫院]],三次彈劾皇室[[外戚]][[張堯佐]],稱其“真清朝之秽污,白昼之魑魅”,又審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案,震動朝野。 宋仁宗[[嘉祐]]二年12月(1057年1月),包拯以[[龍圖閣|龍圖閣直學士]][[開封府尹|權知開封府]],至嘉祐三年六月離任,前後只有一年有餘。但在這短短的時間內,把號稱難治的京城[[開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條。敢於懲治[[權貴]]的不法行為,堅決抑制開封府吏的驕橫之勢,並能夠及時懲辦誣賴刁民。包拯公正廉明、明察秋毫、鐵面無私、斷案如神,因此受人敬仰。 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他進入「[[二府]]」成為北宋最高決策機關成員(從二品[[枢密院|樞密副使]])後,衣著飲食和器具依然「如布衣時」,是[[古代中国]]清官的典型代表,民間[[諺語]]有-{云}-:“关节不到,有閻羅包老。”包拯為人嚴正,殊少笑容,時人以“[[黃河清]]”比喻包拯之笑。曾與包拯同朝為官的[[歐陽修]]、[[司馬光]],乃至後世如[[朱熹]]、[[劉敞 (北宋)|劉敞]]等,對包拯皆有正面評價。 ===逝世及身後=== [[嘉祐]]七年五月二十四日(1062年7月3日),包拯病逝於[[開封府]],享壽六十三歲。[[宋仁宗]]加封包公為東海郡開國侯,贈官[[禮部尚書]],還根據包公「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於朝廷。」追諡其為'''孝肅''',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議底稿交付至門生[[張田]]輯錄成《孝肅包公奏議》(即《包拯集》)傳世,次年歸葬合肥,[[墓誌銘]]由同為樞密副使的騎都尉、濮陽縣開國子[[吳奎]]撰寫、朝奉郎、上騎都尉[[楊南仲]]書寫以及甥將仕郎、守溫州里安縣令[[文勳]]篆蓋(現存[[安徽省博物館]])。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927 宗教建築;陵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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