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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www.chinajsb.cn/pic/202201/27/61f20aa34e726.jpg width="310"></center> <small>[http://www.chinajsb.cn/html/202201/27/25416.html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是[[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住房和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二)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编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不含与土地资源整理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组织实施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协调区内市重点工程。负责住房和城镇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责任。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货币分配、公有住房出售、公房租金改革和房改资金管理。承担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动住宅项目非经营公建配套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六)负责直管公产房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除外)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负责涉外房地产和代管房地产的管理。 (七)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 (八)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招投标和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及相关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九)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十)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村民自建房屋除外)。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科技、[[教育]]<ref>[https://www.zhazhi.com/lunwen/jy/hjjylw/147234.html 教育概念及内容分析],学术杂志网,2017-08-06 </ref>和信息化<ref>[https://www.sohu.com/a/528983253_120778246 信息化是什么?内涵包括哪些],搜狐,2022-03-11 </ref>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和推进住房和建设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十二)组织住房和建设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投融资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健全租售并举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坚持信息引领,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务局组织编制中心城区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水务局组织实施新建供水、排水设施。 2.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1)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会同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 ==机构设置== 设9个内设机构、4个下属单位(一)党委办公室(人事劳资科)。 (二)政务[[办公室]]。 (三)财务审计科。 (四)房地产管理科(海绵城市办公室)。 (五)房屋管理科。 (六)物业[[管理]]办公室。 (七)建筑市场管理科(节能管理科)。 (八)工程建设计划科。 (九)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科。 (十)天津市津南区物业服务中心。 (十一)天津市津南区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 (十二)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 (十三)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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