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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杨乃武与小白菜</big>''' |- |<center><img src=https://p2.itc.cn/images01/20210429/d176fed1da5a4beba67aaf81e0304175.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center> <small>[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21965684924482086/?wid=1731461978430 来自 搜狐网站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案件人物:杨乃武 小白菜 语言:简体中文 案件发生时间:清朝光绪。同治年间 案发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县 |} '''杨乃武小白菜案9查9审,[[慈禧太后]]大怒:革职140多官员!''' 清朝同治、光绪年间,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县发生了一起冤案。在这起案件中,余杭[[县令]]、杭州[[知府]]、浙江省[[按察使]]、浙江[[学政]]、浙江[[巡抚]]一众官员制造冤狱,官官回护,冤屈无辜。 案件多次被朝廷发回重审,地方官员依旧掩盖真相,屡次顶回维持原判。最后朝廷下旨调此案进京直接由刑部会审,方得沉冤昭雪。了解案情后,慈禧太后大怒,140多名朋比为奸的浙江省地方官员被革职查办。 这个案件,就是被称为大清朝第一奇案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分标题== '''杨乃武(1841年-1914年),浙江余杭人,字书勋,又字子钊,家世以种桑养蚕为业,性格耿直。''' 20多岁即考取秀才,33岁考中举人。 就在杨乃武中举当年,余杭人[[葛品连]]和新婚妻子[[毕秀姑]]租住在杨家。 18岁的毕秀姑生得白皙秀丽,身材高挑,因喜欢穿白衣绿裤,街坊便给她起了一个绰号叫“小白菜”。 因杨乃武教毕秀姑识字,两人过从甚密,加之葛品连在县城一家豆腐店做帮工,平时不常回家,小白菜经常跟杨乃武一家人一同吃饭。 时间一长,坊间便谣言四起,盛传“羊(杨)吃白菜”。 为了打消流言蜚语,葛品连和小白菜不久便搬出了杨家,双方不再来往。 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九,葛品连患流火疯症暴毙,葛家认为死因可疑,于是报官到了余杭县衙。 外界也议论纷纷,说杨乃武与小白菜有私情。 因杨乃武曾举报余杭知县刘锡彤犯法,刘对杨怀恨在心,认为这是惩治杨的好机会,于是便认定杨乃武与小白菜通奸下毒、谋害亲夫。 刘锡彤徇私枉法,刑询逼供,将杨乃武三次上夹棍,杨三次昏死,但拒不画供。 刘锡彤便将供词“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孔流血”,判小白菜谋杀亲夫,拟判处凌迟;判杨乃武通奸杀人,拟斩首示众。 此案经层层上报杭州府、浙江巡抚、刑部,几成定局。 在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姐姐杨菊贞前后二次赴京告“御状”伸冤后,这起案件惊动了同治皇帝,下令重新审讯。 但因清朝官员贪腐,且官官相护,杨乃武与小白菜受尽酷刑,终含冤认罪。 直到光绪二年(1876年)12月9日,在慈禧太后的亲自过问下,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在朝阳门外海会寺对葛品连的尸棺开棺重新验尸。在刑部任职60年的老仵作照《洗冤集录》说法,证实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乃得病而死,只是骨头表面发霉。 1877年2月16日,这桩震惊朝野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历经3年宣告终结,杨乃武与小白菜获无罪出狱。 但二人因在狱中多次被严刑拷问,皆一身伤残,而且杨乃武的功名也没能恢复。 杨乃武的女儿杨濬于1967年12月去世,她在1963年留下一份口述资料:根据杨乃武生前所述,当时海会寺验尸现场满是围观的人群,当时一名法国记者也在场。 当验尸官宣布尸体无毒的时候,这位法国记者兴奋地跑到杨乃武和小白菜的跟前,大声用中文喊道“无毒!无毒!” 这张珍贵的照片,就拍摄于海会寺的验尸现场。 那么,这庄惊动老佛爷慈禧,导致140多名官员被罢免的案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今天就来详细聊聊这件事。 ==一审,知县[[刘锡彤]]陷害造冤案== 清末同治十二年,杨乃武刚在乡试中考中举人,而小白菜毕秀姑则是豆腐店伙计的妻子。 毕秀姑早年丧父,后来随母亲改嫁给一个小商贩。但身为养父的小商贩,对她颇为嫌弃。 当时,县城里有家葛氏豆腐店。店主葛大,其妻喻氏生子葛品连,人唤葛小大。 自葛大去世后,喻氏便改嫁一沈姓木匠。 而葛小大则关了豆腐店,靠着磨豆腐的手艺,给别的豆腐店帮工。 眼看葛小大已到成婚之年,喻氏便托媒送礼,为葛小大迎娶了毕秀姑为妻。 说起来,这毕秀姑人如其名,长得模样俊俏,再加上她平日喜欢着青衫围个白围裙,所以人人都叫她“小白菜”。 相较而言,葛小大就长得太不出众了,他身形粗短肥硕,空有一身好力气。 婚后,由于继父家房子捉襟见肘,葛小大便和毕秀姑在外租房而居。 赶巧,城中士绅杨乃武修缮房屋,找的就是葛小大的养父沈木匠。 葛小大听沈木匠说,杨乃武家房屋很多,于是便以1000文的租金,租住在了杨乃武家。 杨乃武家世代以种桑养蚕为业,家境殷实。他又聪慧好读,就在这年乡试成为余杭县史上第48位举人,深得乡人羡慕。 葛小大和毕秀姑搬住进杨乃武家中的空屋后,葛小大早出晚归,忙于生计。 毕秀姑为人勤劳,且性格温柔,经常帮杨乃武的妻子詹氏做点活计。 一来二去,杨乃武和詹氏都对她非常和善。不仅杨乃武在闲暇时教她习字读书,詹氏也因她一人在家,常常喊她一同吃饭。 但哪里都有好事者,一些人本就妒忌杨乃武,见他又无故教毕秀姑读书,于是便四处造谣,说他和毕秀姑有私情,甚至还编出“羊吃白菜”的梗来。 风言风语很快就传到了葛小大的耳中。葛小大本就心胸狭隘,听闻后不免起了疑心。 数次悄悄蜇回,尽管撞见杨乃武教毕秀姑习字,但始终并不见他们有不轨之举。 但就算如此,葛小大依然满心醋意,常常拿毕秀姑出气。 杨乃武得知后,为了不惹祸上身,便故意提高房租。 而葛小大也心知肚明,于是又另租了房子,和毕秀姑搬走,两家从此不再往来。 谁知搬走不久,流氓无赖便趁葛小大不在家时,故意来调戏欺辱毕秀姑。 其中就有知县刘锡彤的儿子刘子和。 他早就觊觎毕秀姑的容貌,便趁机巧施手段,迷奸了她。 事情发生后不久,葛小大突然发急病去世。 他的生母喻氏见他身体乌青,两鼻有血,再加上街坊邻居也议论纷纷,认为他正值青壮,突然暴死,实在是死得蹊跷。 于是,喻氏便将葛小大之死,作为命案上报给了知县刘锡彤。 很快,仵作沈祥匆匆验尸后,向刘锡彤禀报称葛小大的确是中毒而死。 刘锡彤访得毕秀姑曾和杨乃武有过一段风言风语,于是大喜过望,立刻将毕秀姑拘捕入狱,并亲自审理。 刘锡彤为什么会大喜过望呢? 原来,刘锡彤为人贪婪。他在任上行径腐败,克扣钱粮,徇私枉法,恶行颇多。 因此,好公义的杨乃武不仅数次向州府举报他的恶行,断他的财路,还常编打油诗挖苦讽刺他。 因此,他视杨乃武一直为眼中钉肉中刺。 再加上刘子和担心毕秀姑会将他做的事情说出来,于是先向刘锡彤讲述了自己迷奸毕秀姑一事。 刘锡彤一方面要保护儿子,另一方面正好借机除去杨乃武,所以他对毕秀姑动用了各种酷刑。 毕秀姑受不住严刑拷打,最终按刘锡彤的要求,被迫招供承认“自己用砒霜杀死了葛小大,而砒霜则是杨乃武所给”。 紧接着,刘锡彤立刻将杨乃武抓捕归案,即刻审理。 然而,杨乃武拒不承认他和葛小大之死有关联,并出具了他在案发时不在余杭的证据。 但刘锡彤颇为狠毒,一心想要置他于死地,所以立刻向州府汇报了此案,并要求解除他的举人身份,好对他施以刑法。 不待州府文件下达,刘锡彤便迫不及待地对杨乃武刑讯逼供,想迫使他承认与毕秀姑通奸杀夫。 然而,杨乃武虽被打得遍体鳞伤,却始终不肯承认与此案有瓜葛。 '''二审,杭州知府陈鲁给知县背书''' 为了能早日判定杨乃武死刑,刘锡彤将案子上报州府陈鲁,请求二审尽早定案,好为死者葛小大伸冤。 陈鲁和刘锡彤都是湘军出身,本就很有情谊。再加上刘锡彤已经将此案定为通奸杀夫案,所以当他二审时,便对本就被酷刑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杨乃武继续动用酷刑。 最终,受不住酷刑的杨乃武屈打成招。 于是,陈鲁匆匆结案,并把杨乃武处以斩刑,毕秀姑则被处以凌迟。 决出来后,杨乃武的寡姐和妻子有如五雷轰顶。 '''三审,浙江按察使蒯贺荪走过场''' 这里就不得不说说杨乃武的寡姐杨菊贞了。 杨菊贞比杨乃武要大上10岁之多。她早年嫁人,但出嫁不久,对方便因病去世。于是她便回到娘家,由于父母亡故较早,她便和杨乃武相依为命。 经过查访,杨菊贞断定弟弟杨乃武被冤枉了。于是她花钱打点,在狱中见到了被折磨得只剩半条命的杨乃武,并让杨乃武草拟了一份被屈打成招的证词,她拿着证词,便一级一级上访告状去了。 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杨乃武、小白菜一案移交浙江按察使蒯贺荪。按察使是一省的司法长官,俗称臬台,职责相当于现在的省公安厅厅长、省检察院院长、省法院院长兼司法厅厅长于一身,权力相当于今天的省政法委书记。 案子经过一审再审,都因为这些官都是湘军出身,官官相卫,而刘锡彤又暗中行贿,从中阻拦,一直还是维持原判。 杨乃武的妻子詹彩凤、姐姐杨菊贞一直告到浙江巡抚杨昌浚那里,浙江按察使蒯贺荪才重新开庭审案。 当时创办才一年多的上海[[《申报》]]在同治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这样报道审案现场:“生(杨乃武)过于司时,神气迷惘,绝不翻供,叩头阶下,第求开恩而已。” 杨乃武在杭州府过堂时,尚存昭雪冤情之意,待受尽严刑万般苦楚,现在这点侥幸之心早已灰飞烟灭。只知叩头求饶,唯求速死以免再受用刑之苦。 最终,按察使蒯贺荪草草过了两堂,即认为原审无误,依余杭县、杭州府所拟罪名上呈浙江巡抚杨昌浚。 四审,浙江巡抚杨昌浚偏听偏信 案件到了浙江巡抚杨昌浚手里。杨昌浚是湘军的将领出身,平定江浙太平天国患乱有功,留在浙江任职,当时浙江的地方官员基本上都是湘军一派。 杨昌浚委派候补知县郑锡滜到余杭县“密查”, 郑锡滜在余杭县的察访徒具形式,先拜见了知县刘锡彤,后询问了几个证人,即返回向巡抚杨昌濬覆命,说此案确实“无冤无滥”。 杨昌濬信以为真,认为此案证据确凿,维持县、府、臬司原判,上报朝廷。只要刑部回文一到,便可问斩。 恶信传来,杨乃武的姐姐杨菊贞遂决定进京告御状。 清朝律法,死刑案件家属可以进京上诉,也就是所谓的“京控”。但是“京控”属于越级告御状,要滚钉板。 “滚钉板”是清朝给有极大冤屈的人一个申诉的机会。杨菊贞在京滚过钉板后,将伸冤状送进了都察院。 杨乃武的姐姐滚钉板为弟弟伸冤,震惊了大清朝廷官员,《申报》对此事的报道也让举国皆知。 都察院迅速将案件奏明同治皇上,朝廷下旨此案交回原省复审。 五审,案件回到杭州知府陈鲁手里 浙江巡抚杨昌浚接到朝廷咨文,一转手将此案退给杭州知府陈鲁重新审问。 陈鲁对杨家上京告御状恼恨万分,一提审便用重刑,不给杨乃武半点辩冤的机会,最后当然是维持原判。 但是,在杭州府复审的大堂上出现了一个意外,余杭县卖砒霜证人钱某当堂翻供,否认卖砒霜给了杨乃武。 这次再审,杨乃武知道朝廷已经关注此案,在狱中写下对此冤案“八不解”的上诉状,嘱咐姐姐杨菊贞再次进京上告。 都察院接到第状控诉,于同治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向同治皇帝具折请旨。同治帝阅奏,也觉得案件蹊跷,批转刑部。刑部复令浙江巡抚杨昌浚再审。 同治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三十日连续两天,《申报》将此状全文刊载发表。 那个时候的清朝朝廷,对媒体的报道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此案遂更广为人知,为天下所关注。 六审,湖州知府锡光使用拖字诀 这次再审,浙江巡抚杨昌浚搞了一个所谓的“异地审案”。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由浙江湖州知府锡光、绍兴知府龚同绶、富阳知县许家德、黄岩知县陈宝善及杭州总捕厅联合办案,在绍兴府衙门大堂对案件复审。 结果案件在会审中翻船了,被告毕秀姑翻供,杨乃武翻供,被诬的卖砒霜证人翻供,堂上的问官们这才醒悟过来,捡到了一个烫手山芋。 三堂会审已经审不下去了,主审官湖州知府锡光使用了官场上的秘诀:拖。 这一拖下去,就拖到了第二年年初,同治皇帝驾崩,光绪皇帝即位。 七审,绍兴知府龚同绶进退两难 光绪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杨乃武小白菜案重审。原主审官湖州知府锡光已经返回任上,离开了是非之地,案件由绍兴知府龚同绶担任主审官。龚同绶费尽心机审案,无奈案中被告证人死活不认罪,案件陷入僵局。 知府龚同绶等人对这起冤案已经心知肚明,但是巡抚杨昌浚不愿意翻案,他们岂敢据实上奏,久久不予定案。 光绪元年四月初,都察院给事中王书瑞向光绪皇帝上了一道奏章,弹劾浙江巡抚主持审理杨乃武小白菜案居心不正,偏听偏信,存心回护,奉旨复查又推卸责任,案件至今仍悬而未决,应即另外委任大员复审,以昭陛下圣明。 光绪皇帝年幼,慈禧太后垂帘听政。这道奏章很快就转入慈禧手里。 这是身处深宫的慈禧太后第一次知晓此案,不过,她平生办事果决,最恨官员办事因循,当即令人草拟懿旨,以光绪谕旨名义颁布: “此案情节极重,即经葛毕氏(毕秀姑)等供出实情,自应彻底根究,以雪冤诬而成信谳。着派胡瑞澜提及全案人证卷宗,秉公严讯确情,以期水落石出,毋得回护同官,含糊结案,致干咎戾。” 浙江学政(相当于今天主管教育的副省长)胡瑞澜,被朝廷钦点为杨乃武小白菜案重审钦差大臣。 八审,浙江学政胡瑞澜雷霆手段 之前余杭知县曾经向浙江学政申报革去杨乃武举人功名,就是胡瑞澜批准的。这次若将杨乃武翻案,岂不是自打耳光? 胡瑞澜遂下决心要让杨乃武永世不得翻身,他一上来就雷霆手段尽出。 而协助办案的宁波知府边葆诚更是帮凶,差役将夹棍、铁链、天平架刑具搬上大堂,毕秀姑被大刑逼供六昼夜,铁链陷入膝骨,烧红的铜丝穿过双乳,坚不自诬,屡屡昏死过去,苏醒过来就大喊冤枉。 杨乃武熬不过天平架刑罚,万念俱灰,伏地痛哭:“请大人开出供词,乃武当照供承认。再也不敢伸冤了,以免受那非常之惨刑,请大人开恩。”堂上差役见状也动了恻隐之心。 胡瑞澜向朝廷奏报,维持原判,葛毕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 第八审判决消息传出,举国哗然。关注杨乃武案已经两年多的《申报》,在刊登胡瑞澜复审定案的消息时,用了这样八个字的大标题:“乃武归天,斯文扫地”,讽刺朝廷官官相护,维持错判。 此时,我们还不得不再次提到近代上海的报纸《申报》。 《申报》刚开始是作为奇闻异事报道的,不过很快开始质疑这起案件,提出了几大疑点。 从1874年1月6日,到1877年5月7日,3年多的时间,《申报》共发表了44条消息、18篇论说,8则评语按语、15篇谕折、1份状子和1则广告,对此案投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 于是,那些有良知的士人,尤其是浙江士人,愤怒了,光绪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十八名浙江籍京官联名向都察院递送公呈,三十多名浙江士子联名给朝廷上书,为杨乃武鸣冤,不仅控告地方官员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草菅人命,还极力要求此案应移交京城审理。 帝师夏同善(浙江籍)和翁同龢(江苏籍)见舆论难平,不得不向再次向慈禧太后禀报此案,并恳请将杨乃武和毕秀姑押往京城,进行终审。 浙江籍的光绪皇帝老师、毓庆宫授读夏同善更是直言:“此案如果不究明实情,浙江将无一人读书上进。” 九审,刑部开棺验尸,真相大白 慈禧太后已经意识到用人不察,而且此案在浙江已经无法公正查下去了,遂下旨将案件交由刑部直接审理。恭亲王奕䜣向慈禧太后推荐旗人皂保为刑部尚书,亲审此案。 皂保第一审,提问余杭县仵作,就审明了是余杭知县门丁沈彩泉威逼仵作验尸报成砒霜之毒,知县刘锡彤提笔将“口鼻流血”涂改为“七窍流血”;查明了知县刘锡彤威逼商人钱宝生承认卖砒霜给杨乃武。 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九,刑部在京城海会寺开馆验尸,现场观众人山人海。刑部仵作取出葛品连尸骨,骨节处皆呈洁白之色,丝毫没有砒霜中毒迹象。至此案情真相大白,现场的余杭知县刘锡彤长跪不起,不停地叩头。 在杨乃武小白菜案中渎职官员140余人,一一受到处分。余杭知县刘锡彤发配黑龙江做苦力赎罪,浙江巡抚杨昌浚、杭州知府陈鲁、宁波知府边葆诚、嘉兴知县罗子松候、候补知县郑锡滜等一应官员即行革职。浙江学政胡瑞澜革职,永不复用。 杨乃武出狱后,在家乡以种桑养蚕为业。1915年,杨乃武病死于刑伤复发。 毕秀姑回余杭后,在县城南门外准堤庵出家为尼。1930年圆寂,葬于余杭东门外文昌阁旁。<ref>[https://k.sina.com.cn/article_3886578131_e7a879d300101chld.html 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新浪网站</ref> ==分标题== 内容<ref>[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24282364199387658/ 清未四大案件 之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究竟为何上百号官员被革职],今日头条网站</ref> ==视频== <center> ===视频名称=== {{#iDisplay:e0026qb5p0d|640|360|qq}} </center> ==参考资料== [[Category:659 雜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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