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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巴林王國.png | thumb | 300px | 巴林國旗 <br>[https://big5.sj33.cn/sc/logo/ggsy/flag/yazhou/201401/36723.html 原圖鏈接] ]] '''[[巴林]]國旗'''是代表[[巴林王國]]政府的旗幟。巴林王國已往用的是一面簡單的[[紅色]]旗幟。由于[[波斯灣]]沿海地區各[[酋長國]]的旗幟上多少都以紅底色為主,所以為了更突出的分明,在[[十九世紀]]中期,巴林政府在國旗左側加上了[[三角鋸齒形]]線的白底。起初,各地區給旗幟上增添的三角鋸齒數不一,最終政府于1972年把它定為八個鋸齒,代表巴林是第八個和[[英國]]簽署保護國條約的[[阿拉伯酋長國]]。 2002年,“[[巴林國]]”改名“巴林王國”,王國政府又把鋸齒個數從八個改為五個,象征著[[伊斯蘭教]]中所教導的[[五功]]。代表巴林王國皇權的[[皇旗]]在國旗的基礎上增加了兩個白條,一條置于頂端,另一條置于底端。 <ref >{{cite web |url=https://big5.sj33.cn/sc/logo/ggsy/flag/yazhou/201401/36723.html | title= 巴林國旗矢量圖 | language=zh | date=2014-01-28 | publisher=設計之家 | author= | accessdate= }}</ref>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 巴林早期隸屬[[波斯帝國]],[[18世紀]]後,脫離[[伊朗]]控制,於1880年及1892年兩度與英國簽訂保護條約,1971年8月15日巴林在[[聯合國]]監督下舉行公民投票正式宣佈獨立。 巴林於1971年獨立後曾頒佈憲法,成立國會,實施君主立憲制度;1999年,現任元首哈瑪德國王上任,推動政治經濟改革;2002年,國號更改為巴林王國(Kingdom of Bahrain)。目前巴國領導階層以國王、王儲、總理為中心,各部會首長及重要職位多以王室成員擔任。 ===國會=== 分為[[眾議院]]及[[諮議院]],諮議員40席,由國王指定派任。眾院議員任期為4年,共40席,由人民直選。 ===司法機關=== 司法部為掌理司法之最高機關,由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審理民刑事案件,採二級二審制 巴林與各國關係,除[[以色列]]、伊朗及[[卡達]]以外,巴林與多數國家維持邦交或友好狀態,近年來加強與[[東南亞]]、[[俄羅斯]]、[[中國]]及[[東歐]]集團之往來。 對外政策:巴林因國小民寡,在外交上採取廣結善緣政策,與西方各國維持友好關係。 <ref >{{cite web |url=https://www.mofa.gov.tw/CountryInfo.aspx?CASN=7F220D7E656BE749&n=A985E71D2A3FA4B6&sms=26470E539B6FA395&s=FCE654B9A9575A97 | title= 巴林王國 | language=zh | date= | publisher=中華民國外交部-全球資訊網 | author= | accessdate= }}</ref> == 參考來源 == [[Category:710 世界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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