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5.51.115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廖柏嘉 的原始碼
←
廖柏嘉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8D8E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廖柏嘉''' </p> |- |<center><img src="https://ichef.bbci.co.uk/news/640/amz/worldservice/live/assets/images/2014/08/26/140826210603_david_neuberger_624x351_p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4/08/140826_hk_judge_beijing 圖片來自bbc] </small> |} '''廖柏嘉,阿伯茨伯里的廖柏嘉男爵''',[[下級勳位爵士|Kt]],[[英國樞密院|PC]],[[GBS]]('''David Edmond Neuberger, Baron Neuberger of Abbotsbury''',{{bd|1948年|1月10日|||Neuberger, David}}),[[英國]]資深[[法官]],2012年10月起出任[[聯合王國最高法院]]院長。<ref>[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4/08/140826_hk_judge_beijing 廖柏嘉],bbc</ref> ==介紹== 廖柏嘉早年受教於[[倫敦]][[西敏公學]],後於[[牛津大學]][[牛津大學基督堂學院|基督堂學院]]主修[[化學]],畢業後在1970年至1973任職於[[商人銀行]][[N·M·羅斯柴爾德父子公司]],同時在倫敦修讀法律,1974年從[[林肯律師學院]]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廖柏嘉此後展開私人執業生涯,尤善於土地財產法及相關領域,至1987年榮獲[[御用大律師]]銜。 在1990年,廖柏嘉獲[[英政府]]委任為[[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高等法院]][[特委法官]]([[刑事]]案件)兼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民事]]案件),至1996年10月出任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法官,任內曾於2001年至2004年間兼任[[米德蘭]]、[[威爾斯]]、[[切斯特]]及西部巡迴裁判區主任衡平法官。在2004年1月,他獲擢升為[[英格蘭及威爾斯上訴法院|上訴法院]]法官,負責民事及家事案件的上訴聆訊。在2007年1月,他進一步獲任命為[[英國上議院|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英國上議院司法職能|上議院司法職能]]在2009年10月為新成立的[[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取代後,廖柏嘉未有隨其他常任上訴法官過渡到新的最高法院擔任法官,而是改任[[卷宗主事官]]。在2012年7月,英政府復宣佈委任廖柏嘉接替退休的[[范理申|范理申勳爵]]出任聯合王國最高法院院長,他隨後於同年10月1日正式履新。 除了在英國司法界外,[[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曾蔭權]]也在2009年3月1日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廖柏嘉為[[香港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在英國司法界供職多年的廖柏嘉早於1996年獲英廷冊封為[[下級勳位爵士]],2004年復獲任命為[[英國樞密院|樞密院顧問官]],2007年更因為出任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而獲英廷冊封為[[終身貴族]]。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人物類]]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BD/isYea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Bd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Date.isMD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Editintro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廖柏嘉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