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5.228.171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廣東恩平金融風波 的原始碼
←
廣東恩平金融風波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廣東恩平金融風波'''<br><img src="https://pic2.zhimg.com/v2-0b63f0733524fc264d5b8f325aafc945_1440w.jpg?source=172ae18b"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zhuanlan.zhihu.com/p/42574314 圖片來自zhihu]</small> |} '''广东恩平金融风波''',也称'''广东恩平市领导非法集资案''',是指199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江门市]]下辖[[恩平市]]发生的局部性金融风险事件,在情况最严重的1995年6月和1996年8月曾两次出现严重的银行[[擠提|挤兑]]事件,一度引发广东省全省金融瘫痪。广东省恩平市政府领导干部直接指挥当地金融机构乱集资、乱拆借总额超过100多亿元,账外贷款30多亿元,引发两次金融挤兑事件,导致恩平市地方银行网点一度普遍歇业或退出当地市场,最终迫使中国的国有银行系统两次共调集至少70多亿元以保障支付度过危机,使[[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ref>[http://www.abchina.com/cn/ 中国农业银行],abchina</ref> 、[[广东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恩平市乃至广东省地区的经济遭受巨大损失。事件发生后,恩平市经济严重衰退,从“[[中国百强县]]”一度跌落为广东省最落后的八个县之一。同时,这一事件也促使中国大陆加快了对金融业改革的进程,实行银行系统的垂直管理,并对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业等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 事件经过 == 广东恩平金融风波缘起1987年恩平县政府开始的对银行信贷的不当行政干预,致使高息揽储、非法集资事态逐渐失控,在情况最严重的1995年6月和1996年8月曾两次出现严重的银行挤兑事件和多次群体性事件。 === 事件发端 === 在1987年,恩平县政府开始以“金融体制改革”的名义,擅自制定违背中国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地方性政策。1989年2月,时任恩平县县长在全县副科长以上干部会议上要求“加强领导,上下协作,发动群众,大量吸储,大胆拆借,推动恩平经济发展……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银行义不容辞的责任……到4月份,全县要求吸储4,000万元。”1990年12月,恩平县委县政府提出“各经济战线、镇成立财务公司”“今后20年平均贷款余额递增13%以上”等不合实际的政策目标,并制定了《恩平县1992年鼓励发展经济奖励办法》对高息揽储等违规行为进行奖励。时任恩平县委书记邝仍提出了"四千四万"的激进工作方针,即发动当地群众以"说尽千言万语,跑遍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施尽千方百计"开展引资活动,为此恩平县专门成立了恩平县金融拆借中心从事集资活动,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各镇、各部门都要积极拆借资金。 1987年至1993年11月,年仅28岁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恩平县支行行长的郑荣芳在任中国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期间,躲避监管、擅自突破上级部门所规定的放贷指标,超规模发放了15.1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导致贷出款项利息无法收回且出现2,021万元的巨额经营亏损。此外,郑荣芳擅自决定违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级金融机构均不得为企业进行贷款担保的规定,以中国建设银行恩平县支行的名义,为恩平市华侨住宅公司、恩平工贸实业总公司等恩平市7家企业提供担保,向海南省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市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市洪桥城市信用社等机构共借款人民币1,820万元。而上述企业均未能偿还贷款,致使中国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 第一次挤兑事件 === 1993年6月,中央政府要求整顿金融秩序。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并认真清理收回违章拆借资金,不得擅自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广东省政府也明令不准地方政府随意干预金融的正常运转,不准强行让银行担保贷款、融资。1993年,恩平县政府违背上级政府禁令,再度颁布《1994年企业发展经济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对银行增加贷款的奖励,鼓励高息吸存、非法拆借及超规模发放贷款,使得恩平县金融秩序进一步恶化。在恩平县政府的安排下,恩平县农村信用社从1993年起开办贴水高息存款,金额逐年上升。 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恩平县撤销,设立恩平市。1994年2月至1995年11月,中国建设银行恩平市支行下辖的7个办事处通过高息贴水吸收存款和账外拆借资金的方式,违规吸收存款32亿多元,以发放流动资金的形式向企业违规发放账外贷款349次,总计超过25亿元人民币。1993年4月至1994年初,建设银行恩平县支行扰乱金融秩序事件爆发后,[[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市分行和恩平县支行对恩平地区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进行了检查和通报。恩平市委、市政府不仅未对建设银行恩平支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反而将其树立为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将建设银行支行原行长郑荣芳提拔为恩平市副市长,分管恩平全市金融工作,侯春幸接替郑荣芳继任行长后在高息揽储、非法集资上变本加厉,同时,中国农业银行和信用社也如法炮制。最终,1995年6月恩平市爆发银行挤兑事件,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违规发放的贷款大部分无法收回,造成经济损失超过36亿元。 === 第二次挤兑事件 === 1995年初,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察觉恩平支行高息揽储的情况后,抽回了拆借给恩平支行的4亿元,但未做其他处理。5月5日,中共恩平市委书记[[李光辉]]在恩平市社会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成立恩平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设想。同年,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紧急调拨20亿元平复恩平支行发生的兑付危机。1995年底,建设银行总行派检查组到恩平了解情况,并停止了建行恩平支行的存贷款业务。然而,建设银行兑付的资金又被中国农业银行在恩平市下辖的信用社高息吸存。时任建设银行恩平支行行长的郑荣芳升任恩平市副市长触怒了中央政府官员,但郑荣芳被时任广东省委书记[[谢非]]以“对地方做出的贡献很大”为由力保。 1996年3月,恩平市政府成立了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方振湛任组长,副市长郑荣芳任第一副组长,所辖17个镇也都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任组长的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干预金融活动。7月15日,恩平市方振湛市长主持召开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动员以银行和信用社为主高息吸收资金,并决定引入资金的利率以25%作为控制标准,对引资人员给予奖励。1996年8月,恩平市再度爆发严重的银行挤兑事件。同年,恩平信用社以贴水高息吸存违法经营的问题暴露后,江门市政府于当年8月23日发文制止,但随后恩平信用社出现支付危机问题。恩平市金融秩序继续恶化,银行分支机构陆续歇业或退出恩平市。直至1997年春节前夕,恩平市的银行、信用社普遍歇业,恩平市的金融风波再度发酵,引发又一轮挤兑事件。同时,恩平市政府门前一度发生[[群体性事件]]。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廣東恩平金融風波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