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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廣東揭陽殺人賣屍案'''<br><img src="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08/10/810081651011813-600x400.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pochtimes.com/b5/8/10/9/n2290416.htm 圖片來自epochtimes]</small> |} '''广东揭阳杀人卖尸案'''有两起,一起破获于2004年,另一起破获于2008年。 ==背景== [[中国民间信仰|中国传统民间习俗]]认为将死者[[土葬]]在[[风水]]<ref>[https://www.storm.mg/lifestyle/3020720?page=1 风水],storm</ref> 好的地方能庇护后代,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节约耕地,实行严格的[[火葬]]制度,故而有部分民众产生买尸体顶替的想法,催生了买卖尸体案件的发生。 ==2004年案件== 2004年[[广东省|广东]][[揭阳市]]破获一起的恶性[[杀人]]倒卖尸体案件。被害人多为智障者、精神病患者及年老体弱者。 罪犯将被害人勒死或毒死后(保持尸体完整),将尸体卖给中介人,中介人再将尸体转手卖给需要尸体顶替火化的买主,从中牟利。 ==2008年案件== 2008年又有一起杀人卖尸案破获,2008年11月6日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18日公开审理了此案。2009年3月27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海群、邓树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官大杜、黄建辉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郑学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官大约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刘木群有期徒刑8年。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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