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117.254.177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撫遠街樓房爆炸大火 的原始碼
←
撫遠街樓房爆炸大火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撫遠街樓房爆炸大火'''<br><img src="https://i.ytimg.com/vi/Ju8B5ljCfEI/hqdefault.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u8B5ljCfEI 圖片來自youtube]</small> |} '''撫遠街樓房爆炸大火''',又稱為'''撫遠街爆炸案''',是1979年(民國68年)7月13日晚上11時25分發生於[[臺灣]][[臺北市]][[松山區 (臺北市)|松山區]]撫遠街403巷的一起[[爆炸]]事件,並引發[[火災]],造成33死20傷,並造成房屋全毀20戶、半毀6戶。 == 事件原因 == 經警方鑑識人員勘查,發生爆炸的位置點是撫遠街403巷10號經營化工原料保麗樹脂,包括色素、促進劑、硬化劑、臘等的FRP助劑及滾筒之類工具的曄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堆積的化工原料,而曄星實業負責人於7月14日凌晨2時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投案]]。警方於14日下午將曄星實業負責人依《[[中華民國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北地檢處]]偵辦,[[檢察官]]隨後下令[[羈押]]。後來經[[刑事警察局]]鑑定後指出,災變原因是曄星實業的[[硬化劑]]「[[過氧化丁酮|過氧化甲基乙基甲酮]]」因貯存不當而導致發生爆炸。專家勘查鑑定結果發現,曄星實業堆積硬化劑等化工原料的房間,在爆炸時向下炸穿水泥地,直達地下室;向上則貫穿4層樓,炸出一個直徑8至10公尺的大洞。 == 救災處理 == 事件發生後,[[中華民國總統|總統]][[蔣經國]]和[[行政院院長]][[孫運璿]]分別指示[[臺北市市長]][[李登輝]]妥善處理。爆炸事件發生後,有許多民眾踴躍捐輸,濟助災民慘禍。[[臺北市政府]]有關單位及地方熱心人士,在撫遠街400巷1之1號、莊敬-{里}-42鄰鄰長家中設立一個「服務救濟聯絡中心」,來到聯絡中心相款的人絡繹不絕;至7月25日為止,捐款的總額已近[[新台幣]]500餘萬元。 事後,[[中華民國內政部|內政部]]<ref>[https://www.moi.gov.tw/ 中華民國內政部],moi</ref> 決定從速修訂《臺灣省取締藏置公共危險物品辦法》,全面清查取締住宅區內藏置公共危險物品者。孫運璿特別指示內政部應從速召開會議,邀集有關機關開會協商如何加強管理公共危險物品,以策公共安全。 == 事件經過 == 爆炸案發生於7月13日深夜11時25分,撫遠街附近居民聽到連續兩聲巨響,撫遠街403巷10之1號的4層樓公寓就立刻全部陷入火海。爆炸事件中,撫遠街403巷10號的1至4樓都在爆炸中被炸穿全毀,12號1樓和2樓被炸及火燒半毀,3樓及4樓受波及;撫遠街10之1號1至4樓全毀,8之1號的1至4樓全毀;撫遠街399巷9號之1被炸及火燒半毀,爆炸的威力超過三百公斤[[黃色炸藥]],而爆炸時火場半徑兩百公尺之內的住家門窗很多被震破。事發後有大量傷患被送至[[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空軍總醫院]]、[[長庚醫院]]、[[台大醫院]]與[[馬偕醫院]]還有[[博仁醫院]]急救治療,傷患主要是嚴重的[[灼傷]],其餘的則是被爆炸的破片所擊傷或割傷。不過,當時有部分醫院以設備不足為由拒收燒傷病患而引發爭議,僅有馬偕醫院等少數即使在病床不足的情況下全院動員收容傷患。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撫遠街樓房爆炸大火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