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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斯卡罗.jpeg|有框|右|<big>斯卡罗</big>[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0-06-11/900/20200611005387.jpg 原图链接][https://www.chinatimes.com/cn/realtimenews/20200611004531-260404?chdtv 来自 中时新闻网 的图片]]] '''斯卡罗'''(排湾语:Seqalu),又称斯卡罗族,琅峤下十八番社的共主部族。琅峤十八番社是一个曾经存在于台湾本岛琅峤地区(现属恒春<ref>[https://www.sohu.com/a/296924787_119016 恒春古城墙,全台湾仅存的一座完整古城],搜狐, 2019-2-23</ref>镇)的[[政治实体]]。该政治实体是由南迁的知本社[[卑南族]]人与当地人口多数的[[排湾族]]人通婚排湾化后,所形成斯卡罗族所建立的贵族政治实体。其统治领域大致属现台东县太麻里、金仑、大鸟及屏东县满州一带。荷兰时期,其统治者被称为“琅峤君主”。 ==历史== 大约300多年前,一群卑南族知本社族人南迁进入琅峤,并与当地的排湾族武装冲突。由于拥有强大的组织与武力且又善于使用咒语,当地的排湾族与别族垦民皆纷纷臣服,并以“斯卡罗”称呼这一支外族,斯卡罗一词可能意指“乘轿者”,或是指来自“卡罗”(Qaro)地区的人,即知本社。这一支卑南族称霸[[恒春半岛]]后,逐渐成为拥有原始土地权的统治阶层,形成卑南族当头目统治排湾族庶民的贵族社会。这一支卑南族后来与当地人口多数的排湾族人通婚,渐渐融入并排湾化。 [[荷兰]]时期,荷兰人称其统治者为“琅峤君主”,并认为君主的地位与王无异,可以指派各社的统治者,也可以任意处置子民的生杀大权。若君主去世,领导权就由长子继承,同样受到[[尊重]]。 对于琅峤地区的原住民,荷兰人认为他们是福尔摩沙岛上所看到最[[文明]]的人,他们穿着得体,妇女穿裙子,长及脚踝,女人甚至遮著胸乳,妓女和奸淫被他们视为非常可耻的事情,且采一夫一妻制。但荷兰人也提到琅峤人的居所又小又难看。 1642年荷兰派兵征讨,斯卡罗被迫臣服,成为半独立实体,“琅峤君主”原先的指派的[[权力]]和生杀大权尽失,也被迫向荷兰人缴纳税项。 台湾清治时期,斯卡罗族所领导的部落联盟被称为“琅峤归化十八社生番”<ref>[https://www.sohu.com/a/363662831_416382?scm=1002.44003c.17c01e6.PC_ARTICLE_REC 台湾原住民哪来的?] ,搜狐,2019-12-30</ref>,一般简之为“[[琅峤下十八社]]”。 于清代被归类为“生番”,然而已经逐渐汉化。公元1867年,清治末期同治年间,美国船难者遭排湾族原住民杀害,即罗发号事件。后来,[[美国海军]]远征福尔摩沙,与排湾族展开战斗,但最终美国败逃远征失败。后来由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亲自与大头目卓杞笃交涉,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在1874年爆发[[牡丹社事件]],仅有北方三社对抗日军,当时的大头目潘文杰协助日军安抚番社,牡丹事件后1875年清廷在恒春半岛建立恒春县,琅峤下十八社大部被编入恒春县行政区之中,潘文杰还帮助清廷建造恒春县城,。 日治时期明治年间,斯卡罗已更加[[汉化]]、平地化,因此被台湾总督府归类为“熟番”,视同平地人管理。 ==视频== ===<center> 斯卡罗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斯卡罗集市》</center> <center>{{#iDisplay:o0787nr9d19|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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