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1.35.27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新蒲崗裁判法院 的原始碼
←
新蒲崗裁判法院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新蒲崗裁判法院''' </p> |- |<center><img src="https://obs.line-scdn.net/0hV473jPxuCRsKSiOh-NR2TDAcCnQ5JhoYbnxYBFUkVy91LxsaYX5OdSlOUSkick5FZCRCeChDEip3eh5OMX9O/w644"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rnPZDQ 圖片來自line] </small> |} '''新蒲崗裁判法院'''是[[香港]][[新蒲崗]][[太子道東]]690號的一座政府建築物的名字,就香港司法機關角度,它已經是一個歷史名字,因為新蒲崗裁判法院於2001年7月3日起關閉,並且由位於[[九龍城]]的[[九龍城裁判法院]]取代。<ref>[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rnPZDQ 新蒲崗裁判法院],line</ref> 新蒲崗裁判法院所在的土地於2004年10月在一次的政府土地拍賣中由[[新鴻基地產]]投得,隨後大樓連同鄰近的新蒲崗政府合署一同被拆卸,重建成住宅商業綜合項目[[譽·港灣]]及商場[[Mikiki]]。 ==重大案件== 香港連環殺手「[[雨夜屠夫]]」[[林過雲]]於1982年8月被捕後,被控四項[[謀殺]]罪名。案件在此展開公訴程序,經過八次聆訊後,[[裁判官]]認為[[表面證供]]成立,將案件轉介[[香港最高法院]]審理,高院其後於1983年4月8日裁定林過雲所有罪名成立並依例判處林[[死刑]],林其後獲[[港督]]特赦,刑罰改為[[終身監禁]]。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660 中國地理總志 ]]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新蒲崗裁判法院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