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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杨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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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明史14.jpg|缩略图|220px|右|[http://www.kongfz.com/publisher/kexuechubanshe/goodscat_3u34000000000_1/ 明史]]] '''明史·杨言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ref>[https://www.shicimingju.com/book/mingshi.html -诗词名句网]</ref> ==原文== 杨言,字惟仁、鄞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行人。嘉靖四年擢礼科给事中。奸人何渊请建世室。言与廷臣争,不听。言复抗章曰:祖宗身有天下大宝也君也献皇帝旧为薄王小宗也臣也以臣并君乱天下大分以小宗并太宋千天下正统献帝虽有盛德,非若周文、武创王业也,欲袭世室名,舛矣。如以献帝为自出之帝,是前无相宗;以献帝为祢而宗之,是后无孝、武二帝。陛下前既罪医士刘惠之言,今乃纳渊之说。前既俞礼卿席书之议,今乃佛书之言。臣不知其何谓也。”杨一清召人内阁,言请留之三边。特旨拜张璁兵部侍郎。言以璁贪佞险躁,且新进,未更国家事,请罢璁,并劾吏部尚书廖纪引匪人。同官解一贯等亦谏。皆不纳。有投匿名书御道者,言请即烧之,报可。六年,锦衣百户王邦奇借哈密事请诛杨廷和、彭泽等,下部议,未覆,而邦奇复诬大学士费宏、石瑶阴庇廷和,词连廷和子主事惇等,将兴大狱。 言抗疏曰:“先常晏驾,江彬手握边军四万,图为不轨。廷和密谋行诛,俄顷事定,迎立圣主,此社稷之勋也。纵使有罪,犹当十世宥之。今既以奸人言罢其官、戍其长子矣,乃又听邦奇之诬而尽逮其乡里、亲戚,诬为蜀党,何意圣明之朝,忽有此事?至宏、瑶乃天子师保之官,百僚之表也。邦奇心怀怨望,文饰奸言,诟辱大臣,荧惑圣听。若穷治不已,株连益多,臣窃为国家大体惜也。”书奏,帝震怒,并收系言,亲鞫于午门。群臣悉集。言备极五毒,折其一指,卒无挠词。既罢,下五府九九卿议。镇远侯顾仕隆等覆奏邦奇言皆虚妄,帝责仕隆等徇情。然狱亦因是解,谪言宿州判官。御史程启充请还言旧任,不听。稍迁溧阳知县,历南京吏部郎中。坐事再谪知夷陵。言为吏,多著声绩。溧阳、夷陵皆祠祀之。 (节选自《明史·杨言传》出自于《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ref>[https://www.shicimingju.com/book/mingshi.html -诗词名句网]</ref> ==译文== 杨言,字惟仁,鄞县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授官行人。嘉靖四年(1525)提升为礼科给事中。奸人何渊请求建立明堂宗庙。杨言与廷臣一起争辩这件事,皇帝不听。杨言又抗章说:“祖宗身有天下,是大宗,是君。献皇帝旧为藩王,是小宗,是臣。以臣与君并列,乱天下大分。以小宗与大宗并列,冒犯天下正统。献帝虽然有盛德,不是周文王、武王那样创立王业,想袭宗庙的名分,是错乱啊。如果以献帝为自出之帝,那么他以前就没有祖宗;以献帝为祢而宗之,那么他以后就没有孝、武二帝。陛下先前既然认为医士刘惠的言论有罪,现在又采纳何渊所说的。先前既然许可礼卿席书的提议,现在又以席书的话为乖戾。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杨一清被召进入内阁,杨言请求将他留在三边。皇帝特别降旨拜封张璁为兵部侍郎。杨言说张璁贪财巧佞、轻薄浮躁,而且是新升的官,没有经历过国家大事,请求罢去张璁,并且弹劾吏部尚书廖纪引荐非人。同官解一贯等也这样诤谏。皇帝都不采纳他们的谏言。有投匿名书御道的,杨言请求立即将书烧毁,皇帝同意。 六年(1527),锦衣百户王邦奇借哈密之事,请求诛杀杨廷和、彭泽等人,下到刑部讨论,尚未回复,而王邦奇又诬告大学士费宏、石王缶暗中庇护杨廷和,言词牵连到杨廷和的儿子主事杨惇等人,准备大兴监狱。杨言抗疏说:“ 先帝死亡,江彬手中掌握边军四万,图谋不轨。杨廷和密谋诛杀(江彬),不久事情就平定下来,迎立圣主,这是社稷的功勋。即使有罪,也应当宽大处理他十世。现在既因奸人的话罢去他的官职,让他的守戍边关,而又听信王邦奇的诬告,全部逮捕他的乡里、亲戚,诬他为蜀党,怎么能料到在圣明之朝,忽然有这种事情。至于费宏、石王缶都是天子老师保傅之官,百官的表率。 王邦奇对他们心怀怨恨,文饰奸言,诟辱大臣,蛊惑圣上视听。如果对杨廷和彻底查办不停止,株连日益增多,我私下为国家大局感到惋惜。”奏书交入朝廷,皇帝大为震怒,-并收囚杨言,亲自在午门审讯杨言。群臣都集合在这里。杨言受完五毒之刑,并被折断一指,始终没有屈服之词。之后,下到五府九卿讨论。镇远侯顾仕隆等人复奏王邦奇的话都是虚妄的,皇帝斥责顾仕隆等人徇私情。但是官司也因此而解,谪贬杨言为宿州判官。御史程启充请求恢复杨言旧职,皇帝不听。他稍后迁为溧阳知县,历任南京吏部郎中。因事他再次被谪贬为夷陵知县。杨言做官,多有显著声望政绩。溧阳、夷陵两地都立有祠纪念他。<ref>[http://wyw.5156edu.com/html3/16.html 明史-在线文言文]</ref> ==作者简介==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ref>[http://www.bookasia.cn/zuozhe/19886.html 张廷玉简介 - 古诗词网]</ref>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 840 中國文學別集 ]] [[Category: 846 明代別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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