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 的原始碼
←
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br><img src="https://pic.baike.soso.com/ugc/baikepic2/14230/20160731121711-840228917.jpg/800" width="280"></center><small>簽署國於莫斯科签署條約<br>[https://baike.sogou.com/v63432456.htm 圖片來自搜狗百科]</small> |} '''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又称'''2+4条约'''<ref>[https://www.dw.com/zh/%E6%88%88%E5%B0%94%E5%B7%B4%E4%B9%94%E5%A4%AB%E6%98%AF%E5%BE%B7%E5%9B%BD%E7%BB%9F%E4%B8%80%E7%9A%84%E8%BE%93%E5%AE%B6/a-54923063 戈尔巴乔夫是德国统一的输家?],DW Made for minds.,2020/09/14</ref> 由[[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即西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即東德)和[[二次大战]]后的占领国分別為[[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四国于西元1990年9月12日在[[莫斯科]]所签署的條約。 ==啟源== 西元1945年8月2日[[波茨坦会议]]签署了[[波茨坦协定]]。条款中规定,[[同盟国]]将占领並管理德国,并划定临时性的德波[[边界]]为[[奧德河-尼斯河线]]。根据波兹坦协定1.3.1款之规定:该协定将是临时性的,当一个足够能达成此目的的德国政府建立后,一个对德和约将最终取代该协定。 1949年美、英、法三國所管理的德國領土合併建國,[[首都]][[波恩]],是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又稱[[西德]]。[[德國蘇聯占領區]]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人稱東德,首都為[[東柏林]]。“德国问题”随后变成了冷战的标志之一,直到[[1980年代]]后期,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德国政府以便于签署条约最终解决德国问题上的努力取得了一些小的进展。 随着[[柏林墙]]的倒塌,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人民希望建立一个统一、民主的、拥有完全主权的德国的愿望变得明朗。德国人愿意接受[[波茨坦协定]],这使得有关各方经谈判达成一个最终解决方案变得可能。1990年9月12日,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在[[莫斯科]]签署,为同年10月3日的[[兩德统一]]铺平了道路。 ==條約內容== 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规定,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四国放弃在德国原先拥有的特权(含[[柏林]]);到1991年3月15日,统一的德国将拥有完全主权;苏军在1994年底撤出德国;德国同意限制军队数量不超过370,000人,其中陆军和空军不超过345,000人;德国也承诺不拥有[[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尤其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仍然适用于统一后的德国;任何其他国家也不得将核武器和运载工具驻扎或[[部署]]在前东德;东德将成为一个无核区域。 条约的另一重要部分是德国[[确认]]和[[波兰]]的国际边界,以及1945年战败后所被割让的领土。以防止德国在未来对于奧德河-尼斯河线以东领土的任何主张。德国也同意签署一个與波兰的[[单独]]条约以确认他们之间的现有边界。德波边界条约于1990年11月14日签署。虽然西德和东德分别作为两个实体签署了德波边界条约,但其批准则按条约规定由统一后的德国完成。 == 對各國的影響 == 在[[納粹德國]]戰敗的時候,盟軍與蘇聯分別佔有西德及東德,並對戰後東西德軍的規模做出了限制。當[[德國投降]]的時候,[[同盟國]]對德、義、日實施了「軸心國條款」,規定德意日三國禁止持有[[核生化武器]]、[[巡洋艦]]、[[航空母艦]]、[[核子動力潛艦]]、[[戰略轟炸機]]、[[彈道飛彈]]、[[巡弋飛彈]]等[[攻擊性]][[武器]]。雖然義大利最終在歐美盟國的允許下解除了建造[[輕型航母]]的[[禁令]],因德國的基本國策本身屬於防衛型的建軍策略,故未發展「軸心國條款」中被限制開發與持有的武器。 在[[冷戰]]時期,東、西德由於位於冷戰的最[[前線]],故前蘇聯與美國分別在東西德部署重兵,包含了彈道飛彈、巡弋飛彈與長程轟炸機,同時敵對雙方皆將東西德納入自己的「核保護傘」底下。 [[兩德統一]]之後,由於向來貫徹防衛型的建軍策略,加上此條約的規範,故德國海軍只有[[柴電動力]]的[[潛艇]];另外德國方面由於受到此一條約的規範,不得主動對其他國家優先提出宣戰權,而德軍的軍事力量在[[北約]]中僅作支援美、英、法等先制攻擊方的[[支援]]工作。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軍政事件]]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