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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服務貿易總協定''' </p> |- |<center><img src="https://www.newton.com.tw/img/b/f54/cGcq5CO2AzM4ETYhRjM5AjNxEGZ0Q2MzcDM5QmYklzMiNWM4EGZxUDNjNGZv0WZ0l2LjlGcvU2apFmYv02bj5SdklWYi5yYyN3Ztl2LvoDc0RH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newton.com.tw/wiki/%E6%9C%8D%E5%8B%99%E8%B2%BF%E6%98%93%E7%B8%BD%E5%8D%94%E5%AE%9A 圖片來自newton] </small> |} '''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是[[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的條約,是[[烏拉圭回合]]談判的成果,在1995年1月生效。早年簽訂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為商品貿易提供多邊貿易體制,而GATS則將多邊貿易體制擴展至服務行業。 所有世貿組織成員都簽署服務貿易總協定。世貿組織基本原則之一的[[最惠國待遇]]也適用於服務貿易總協定。然而,成員在加入世貿時,可就這一規則提出臨時豁免。 == 歷史 == 世貿組織的烏拉圭回合談判始於1986年。在此前,公共服務,如醫療保健、郵政服務、教育等不包括在國際貿易協定中。大多數這類服務通常被歸類為國內活動,其貿易難以跨越國界。但事實上,以教育服務為例,只要大學向國際學生開放,已可視為服務貿易出口。 一些服務行業,特別是[[國際金融]]和[[海運]],實際上已開放了幾個世紀,因這正是這些服務的本質。另一方面,其他主要行業近幾十年來發生了根本性的技術和管理變化,進入這些行業的壁壘逐步降低,私營企業的參與不斷增加。而[[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發展使更多服務可在國際間進行,包括各種商業活動,如[[醫療]]、[[遠程教育]]、[[工程]]、[[建築]]、[[廣告]]和[[貨運]]。 雖然服務貿易總協定的目標是消除貿易壁壘,但成員可以自由選擇哪些行業要逐步開放;某種行業將屬於哪種模式;以及在特定時間內作何種程度的開放。成員的開放承諾如「運轉的齒輪」,即承諾是單一方向的,承諾一出就不應退回。不過,協定第二十一條允許成員撤回承諾,[[美國]]和[[歐盟]]已經使用這個權利。2008年11月,[[玻利維亞]]通知,將撤回其保健服務的承諾。 一些行動主義者認為,服務貿易總協定可能削弱了政府對規範商業活動的能力和權威,其效果等同向商業利益屈服而犧牲公眾利益<ref>{{Cite web |url=http://www.gatswatch.org/campaign.html |title=GATSwatch, 2003 |access-date=2010-03-04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410051643/http://gatswatch.org/campaign.html |archive-date=2016-04-10 |dead-url=yes }}</ref>。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490 商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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