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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87CEEB" align= center| '''<big>查士丁尼新律</big>''' |- |<center><img src= 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71220/5596cc92368a4c349be203fa6a8be504.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211711244_157925 来自 搜狐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87CEEB"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中文名:'''查士丁尼新律 '''外文名:'''Novellae Constitutiones Justinianus '''颁布时间:'''公元565年以后 '''法典内容:'''535年-565年左右的皇帝敕令 |} '''《查士丁尼新律》'''是《[[国法大全]]》(又称“[[法学大全]]”、“[[民法大全]]”)的构成部分,是由东罗马帝国法学家对公元534年以后的东罗马(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又译优士丁尼)颁行的诏令加以汇编而成的。<ref>[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422/14/9165926_552850019.shtml 你知道世界的著名法典有哪些吗?],360个人图书馆</ref> ==编纂过程== [[查士丁尼一世]](英文名Justinianus I,公元527-565年在位)于公元534年颁布修正后的《[[查士丁尼法典]]》,曾宣布将来不再修订。当时,法典需用羊皮纸誊写,修订法典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是一件不受欢迎的事。 于是,查士丁尼决定对俟后颁布的敕令另辑补编,成为“新敕令”,新敕令计有200余条。然而,又由于重要的法学家特里波尼亚努斯已于545年死亡,官方的编辑工作一直没有实现。以后死后,私人进行了编辑,形成了《[[新律]]》,其中包括: (1)[[君士坦丁堡]]法学教授[[优利亚]]所编的《[[优利亚摘抄]]》,收录公元535年-565年间的敕令摘录124条; (2)正本汇编,收录公元535年-565年间的敕令正本全文134条; (3)168条新敕令汇编,成书于[[提比略二世]](Tibcrius II,公元578-582年在位)时,其中包括七条在查士丁尼一世去世后颁布的敕令。 ==法典内容== 新律收录的主要是查士丁尼一世的新[[敕令]],其内容多属于公法和宗教法,但也有关于婚姻和继承的规定。《[[查士丁尼新律]]》与《查士丁尼法典》(534年修订后颁布,又称“修正法典”)、《[[查士丁尼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称“[法学纲要])”或“[[法学入门”]])一起构成了《民法大全》。 ==国法大全== 《国法大全》(又译民法大全)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集大成之作,其出台是对[[罗马法]]1000年来发展的归纳和总结,无论是对罗马法体系还是对其他法律体系,无论对当时还是后世,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center> ==拜占庭帝国和《查士丁尼法典》== {{#iDisplay: r3144dllv0v |640|360|qq}} </center> ==参考资料== [[Category: 580 法律總論]] [[Category: 583 各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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