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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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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0.itc.cn/q_70/images03/20220318/190c77c6b9e440af89c83c0d95baed36.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530922571_121106991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全省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接受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机构简介==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ref>[https://www.sohu.com/a/495061867_121062169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展完善],搜狐,2021-10-14 </ref>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013年11月2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全面实行由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 此次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党委体制、人大体制、政协体制、法院和检察院体制、群团体制。在法院、检察院体制调整方面:设立河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行使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的职权,管辖巩义市、汝州市、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河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更名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管辖济源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河南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管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均为省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由省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 2017年11月,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2019年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主要职责== 一、依法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二、根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全省检察机关的工作。 三、依法对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进行侦查。 四、对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五、组织领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刑事诉讼<ref>[https://www.sohu.com/a/450885182_100002680 刑事诉讼法律条文有关管辖的规定] ,搜狐,2021-02-15 </ref>、民事审判、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 六、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七、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预防对策,进行调研和法制宣传。 八、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物证检验、鉴定、复核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培训、信息安全工作。 九、对全省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政策研究。 十、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省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地方党委搞好省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指导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按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及涉外案件的协助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治部 政治部 干部人事处 政治部综合处 侦查监督处 公诉一处 公诉二处 公诉三处 反贪污贿赂局 反贪污贿赂局综合指导处 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 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 反渎职侵权局 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 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一处 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二处 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 监所检察处 民事行政检察处 控告申诉检察处 职务犯罪预防处 检察技术处 法律政策研究室 宣传处 教育培训处 计划财务装备处 纪检组、监察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司法警察总队 信息化管理处 案件管理办公室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26日,获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奖。 2019年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2021年6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党支部被评为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1年8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2年4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入选2020-2021年度河南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对象名单。 2022年5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党政领导==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人选:田 凯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广军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阎兴振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长义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姚福安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王海云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庆彬 ==工作职责== 1、全面领导全院的工作,包括对全院的检察业务、检察行政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的领导。 2、组织领导全院干警[[学习]]中央、省、市、区委、人大、上级院的重要指示,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并主持研究、贯彻、实施。 3、组织领导副检察长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培养选拨后备[[干部]],加强班子建设。 4、领导和主持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和院务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重要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本院地址==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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