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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619/fbdc935356e84b158bdb26c99eb2b036.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321522950_120044676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是[[河源市]]的法律监督机关。 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东7号,内设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刑事申诉检察科、控告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科、计划财务装备科、案件管理中心等13个科室、法警支队1个直属机构和驻河源监狱检察室1个派出机构。下辖源城区人民检察院、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和平县人民检察院、[[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紫金县人民检察院、连平县人民检察院等6个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核定编制为413名,在编总人数373人。 ==历史沿革== ===艰苦创业 跨越发展=== 河源建市之初,经济社会蓬勃发展,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适时提出“打击、保护、服务、促进”的八字方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服务措施,保障经济发展。1988年至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270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34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30年来,河源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平安河源、法治河源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1988年至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5828人,起诉35212人。 30年来,河源市检察机关积极开拓创新,打造了一批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有较大影响力的河源检察工作品牌。在全省率先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基层[[职务]]犯罪预防“仙塘模式”在全省推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100个挂牌督办预防项目之一;大力推广实施“三员合一”(村级护林员、国土资源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村级环保信息员)生态环境保护<ref>[https://gongyi.sohu.com/a/593663763_121106908 环保科普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搜狐,2022-10-18</ref>信息员机制,被[[中国法学会]]、环保部评为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30年来,河源市检察机关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和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据不完全[[统计]],198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41个集体和1195名个人获得市以上表彰,其中有85个集体和195名个人获得全国和省以上表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各基层检察院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集体一等功”,和平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等。 ===砥砺奋进 实干担当=== 2019年,河源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咬定“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走出生态河源、现代河源相得益彰的发展新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好2019年工作,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总基调,重点抓党建、抓办案、抓改革、抓监督、抓质量,做到整体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有成效、专项工作有亮点。 ==基本概况== 1988年3月,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翻开了河源检察史的新篇章。30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在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历届党组的领导下,胸怀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想,牢记检察职责使命,艰苦[[创业]],奋力进取,实现了检察工作与队伍建设的跨越发展。 新时代,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ref>[http://news.sohu.com/a/535894680_121106908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搜狐,2022-04-07</ref>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坚持从严治检,抓队伍、打基础,抓业务、强监督,抓改革、谋发展,坚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力在新时代干出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两级检察院工作报告连续多年获得全票或高票通过,检察工作多次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的批示肯定,检察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高。 近年来,河源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荣获“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该院创新开展毒品案件公诉庭审课堂活动,被评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第二届“河安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大赛一等奖;党建创新“五个课堂”(信仰课堂、红色课堂、先锋课堂、一线课堂、清风课堂)活动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河源市委组织部的肯定和推广,被评为全省党建[[创新]]大赛优秀作品奖、全市党建创新大赛二等奖。先后涌现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广东省脱贫攻坚工作突出贡献个人”、“源城好人”、紫金县最美村官等一批先进典型。 ==现任领导== 蔡永珊:党组书记 刘旭东:检察长 高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赖小勇: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 何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曾少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吴宇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9日,获评2018至2020年度“广东省文明单位”。 2021年11月,被全国妇联权益部列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2021年12月14日,入选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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