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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87CEEB" align= center| '''<big>法典</big>''' |- |<center><img src= http://p4.itc.cn/q_70/images03/20200621/39f9d59a41ba448d8e55496563a05ac5.pn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03233231_120207617 来自 搜狐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87CEEB"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中文名:'''法典 '''外文名:'''codex '''地 位:'''法系统化的表现形式之一 '''历 史:'''法典源于古巴比伦王国 |} '''法典'''(拉丁语:codex),指就某一现行的部门法进行编纂而制定的比较系统的立法文件。现行法系统化的表现形式之一。为了便于查阅、适用法律规范和消除法规存在的某些缺陷,需要对现行法规进行整理,使之系统化。法规系统化的方法有两种,即法典编纂和法规汇编。 <ref>[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422/14/9165926_552850019.shtml 你知道世界上的著名法典有哪些吗?],360个人图书馆</ref> ==基本含义== ===起源=== 法典是同一门类的各种法规经过整理,编订而形成的系统的法律。[[法典]]源于[[古巴比伦王国]]。公元前18世纪,位于幼发拉底河中游东岸的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统一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两河流域,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权的奴隶制国家.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和镇压奴隶反抗,消除国内司法的混乱现象,汉谟拉比制定了一部统一的法典,即《[[汉谟拉比法典]]》。原文镌刻在一块高2.5米,直径约1.5米的[[玄武]]岩椭圆石碑上,系[[楔形文字]]。同时代还有[[苏美尔法典]]、[[亚述法典]]。 ===[[拿破仑法典]]=== 指:[[民法典]](又名拿破仑法典)[[商法典]]和[[刑法典]]的统称,是世界上较为著名的资产阶级法律文献,其颁布,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革命成果,把革命果实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维护了资产阶级政权,成为后来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范本。 “ 我一生真正辉煌的,不是打了几十次胜仗,这都在滑铁卢被抹去了,不过有一样东西不会被抹去,他将永垂不朽” ——拿破仑•波拿巴 这件永垂不朽的东西,便是《[[法典]]》,它使法国的资本主义制度得到确立,也促使法国反复扫荡封建势力,最后成为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至今还发挥着重要作用。 ==词语概念== ===基本信息=== 词目:法典 拼音:fǎ diǎn 注音:ㄈㄚˇ ㄉㄧㄢˇ [1] 基本解释 [code;statute book] 法令典章。经过整理的比较完备、系统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 ===引证解释=== 1. 法度典章。 《[[孔子家语•五刑]]》:“礼度既陈,五教毕修,而民犹或未化,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 2. 指佛教经典。 《[[正法华经•应时品]]》:“信大法典,现在尽悉。” 南朝 梁 僧祐 [[《出三藏记集名录序》]]》:“昔 刘向 校书,已见佛经,故知 成帝 之前,法典久至矣。” [1] ==法典编纂== 重新审定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废除已经陈旧的,修改相互抵触的部分,弥补其缺陷或空白,使之成为基于某些共同原则、内容协调一致、有机联系的统一法律。这种法律就称为法典。法典较单行法规系统、完备,是一种新的立法文件。随着法典的颁布,相应的单行法规即被废除。在中国,公元前5世纪战国时期,魏相李悝编纂的《法经》,是中国最早出现的较系统的法典。唐律,主要指651年颁行的《[[永徽律]]》及其注解《[[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是完整保存下来的第一部封建法典。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和公元6世纪拜占庭士丁尼下令编纂的《[[查士丁尼法典]]》都是古代西方的法典。 1804年拿破仑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是[[资产阶级]]法典编纂的典型,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仿效 。1917 年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领导的苏维埃政权在 1922、1923年期间基本上完成了[[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劳动法]]、[[土地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典的编纂工作,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社会主义]]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都是[[社会主义基本法律]]。 ==法规汇编== 法规系统化的又一形式,即按一定顺序把现行法规汇编成册,如中国1952、1953年编的《[[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1956年以来陆续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等。法规汇编不同于法典编纂,它不是新的立法活动,只是对现行法规进行外部整理,使之系统化,无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一般不作任何变动。系统化的具体方式,通常是按照颁布的时间顺序,或按法律部门,或按法规名称的拼音字首的顺序加以排列,汇编成册。有时也可以某一方式为主,结合其他方式进行排列。法规汇编虽仅限于对现行法规进行外部整理,但可为查阅、适用和研究现行法提供方便,是法律规范系统化不可缺少的方式之一。 在西方各国的法律传统中,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一贯采用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国家一般不采用这种形式,由于制定法大量增加,也开始有以法典名称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但内容仍不及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典严密。有的虽然称为“法典”(如《[[美国法典]]》),实际上是[[法规汇编]]。 <center> ==综合素质之著名条约法典== {{#iDisplay: q09242oblsc |640|360|qq}} </center> ==参考资料== [[Category: 580 法律總論]] [[Category: 583 各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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