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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法部.jpg|350px|缩略图|右|<big></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1001/91077eb02b024e289b33fc85f6040285.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57280998_612632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法部'''是清政府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设立的中央机构,总管[[司法行政]]事务。 ==沿革==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将刑部改设法部,置尚书,[[侍郎]],左、右丞、参以次各官<ref>[https://www.cidianwang.com/lishi/guanzhi/4/31304it.htm 法部],词典网</ref>。将十七司合并为八司。设收发所。置员外郎、主事各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增置宗室郎中、主事各一人;[[员外郎]],小京官,八、九品录事,各二人。将司务裁改为都事司,司库裁改为会计司。司狱改令典狱司小京官兼充,称“正管守长”;八、九品录事兼充,称“副管守长”。初设提牢厅,以典狱司员外郎、主事兼充,称“总管守长”;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依照提牢厅司狱旧制,仍定为兼职。不久,置监医正、医副各一人。宣统三年(1911年),将尚书改为[[大臣]],侍郎改为副大臣。 ==编制== 法部设司法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参议]],各一人。参事四人。审录、制勘、编置、宥恤、举叙、典狱、会计、都事八司,郎中二十五人(审录司四人,其中包括宗室一缺。其余各司各三人),员外郎三十四人(制勘司、编置司各五人,其中包括宗室各一缺。其余各司各四人。),主事三十三人(宥恤司五人,其中包括宗室一缺。其余各司各四人),收发所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七品小京官二十六人(其中包括[[宗室]]二缺),八品录事五十三人,九品录事三十人(其中包括宗室各二缺)。 ==职能== 司法大臣掌主法职,监督大理院及[[北京]]、外地的审判、检察工作,以维法治。司法副大臣贰之。 *审录司:掌朝审录囚,覆核[[大理院]]、审判厅刑名。(兼稽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察哈尔左翼案状。) *制勘司:掌秋录实缓,定科刑禁<ref>[http://www.zggdwx.com/qingshigao/119.html 清史稿 - 志九十四 职官六(新官制)],中国古典文学</ref>。(兼稽四川、[[河南]]、陕西、甘肃、[[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案状。) *编置司:掌盗犯减等,定地编发。(兼稽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案状。) *宥恤司:掌恩诏赦典,清理庶狱。(兼稽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案状。) *举叙司:掌升迁调补,籍纪功罪,征考[[法官]]、[[律师]]、书记。 *典狱司:掌修葺囹圄,严固扃钥,习艺所俘隶簿录并典司之。 *会计司:掌财用出入,勾稽罚锾钧金。 *都事司:掌翻译章奏,收发罪囚文移。 所辖:司狱总管守长、正管守长各二人,副管守长六人,监医正(正八品)、监医副(正九品)各一人。 ==视频== ===<center> 法部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 古代的兵部尚书到底是一个什么职位 ,相当于现在多大的官 </center> <center>{{#iDisplay:w0796fus82a|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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