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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流浮山慘案'''<br><img src="https://cloudfront-ap-northeast-1.images.arcpublishing.com/appledaily/HJWXTUAU3JQTX4VMBOAMI5ZIB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hk.appledaily.com/breaking/20140122/CPG2ZASKI46RLLPBZ3UZI2O7UE/ 圖片來自appledaily]</small> |} '''流浮山慘案''',發生於1970年9月1日,一批来自[[广东省]][[寶安縣|宝安县]]蛇口地区(今属[[深圳市]][[南山區]]<ref>[https://www.booking.com/district/cn/shenzhen/nanshan.zh-tw.html 南山區],booking</ref> )的武裝分子越境進入[[香港]][[流浮山]],向香港[[蠔]]民開槍,並擄走七名蠔民及船隻,事件導致三名香港蠔民在[[寶安縣|宝安县]](今[[深圳市]])境内死亡。 ==經過== ===事件起因=== 在綁架案中遇害的曾氏三父子(曾牛、曾炳南、曾早興),均為親國民黨右派'''親國民黨勢力'''、'''親國民黨右派'''中的国民党和國民黨右派均是指代[[中華民國政府|中华民国政府]]。蠔民,據悉在綁架事件發生前一年(1969年)8月,當地[[香港親共人士|左派]]分子曾經強迫蠔民參加他們舉辦的「[[毛澤東思想]]學習班」,曾炳南當時曾經說過一些不滿的話,事為左派分子所悉,曾炳南於8月4日晚途經坑口村時,遭10多名流氓將其綑綁及毆打,這些流氓擬把曾炳南綁架往華界實施私刑。有村民目擊事件及報警求助,警務人員迅速把曾炳南救出及實施拘捕,有五名左派蠔民(陳啟山、陳汝齊、蘇振高、陳實根、陳耀強)後被控以非法綁架及傷害他人身體罪名。數天後,有數十名華界武裝分子越境闖入流浮山[[尖鼻咀]],向警方抗議,要求釋放被捕五人。最後因曾炳南及五名被捕者於庭上供詞均有矛盾,法庭於8月23日判五名被告無罪釋放。 曾牛父子在遇害前兩週,曾接獲左派分子的恐嚇,聲言叫他們「因住」(當心),否則會被綁往共區。 ===七人被綁=== 1970年9月1日下午5時30分左右,位於華界一批為數約20人的武裝分子,乘坐一艘懸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五星紅旗]]的機動漁船,由宝安县的[[蛇口]]進入后海灣,再分批轉乘兩艘[[舢舨]],侵入香港流浮山[[白泥]]岸邊,用槍指嚇其中8名正在作業的蠔民,迫令他們停止作業,跟他們登上武裝分子的漁船前往共區。其中一名蠔民跳水逃走,武裝分子隨即開槍射擊,但被他僥倖逃脫。 當日共有7名蠔民被擄走,附近有數十名蠔民目擊事發經過,但礙於持械民兵人多勢眾,目擊者在武裝分子散去後,始敢前往[[流浮山警署]]報案。有蠔民目擊這些武裝分子鳴槍超過廿響。 香港政府於9月2日向中國政府發出照會,警務處處長[[薛畿輔]]親自前往流浮山尖鼻咀一帶巡視中共民兵越境入流浮山 擄走七蠔民 《華僑日報》 1970年9月3日 第7頁。 9月3日,[[元朗]][[理民府]]向其中兩名被擄蠔民(吳細佬、鄧魯)家屬提供糧食援助。 ===掃蕩左派據點=== 9月7日,百多名機動部隊成員,連同寮仔部人員,前往流浮山[[坑口]][[沙江圍]],拆毀一間被用作舉辦「毛澤東思想學習所」的僭建木屋。 ===接獲恐嚇=== 9月18日,流浮山蠔業總會收到一封署名「沙井人民公社'''[[宝安县]]沙井人民公社'''今已演变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 (深圳市)|沙井街道]]。蠔業生產大隊」的恐嚇信件,指該會人員「縱容蠔民街坊,不依照毛主席方針去做事,而替港英做事,如果這樣下去,則將來的收場會與曾牛三父子一樣」。該會會長陳泰祥表示,流浮山原本相安無事,在最近十幾年來屢遭華界海盜及武裝分子侵擾,曾經多次向警方、理民府等政府部門反映,但得不到滿意答覆,警方又未能保障當地蠔民的安全,因此這次亦不打算報案<ref>共區沙井「人民公社」 恐嚇流浮山蠔業總會 揚言主事人如不聽命將會被擄 《工商日報》 1970年9月24日 第5頁</ref>。 9月23日,流浮山再遭華界武裝分子侵擾,圖擄劫蠔民,但因潮退未能登岸,蠔民成功逃脫。同日深夜,一艘中國籍漁船向流浮山報訊指,七名被擄蠔民於[[大沙河]]遭武裝組織疲勞拷問及公審,其中曾牛三父子已遭槍斃,但消息當時尚未能證實。 ===四人獲釋=== 10月6日中午,其中四名蠔民獲釋,他們經警方[[政治部 (香港警察)|政治部]]帶返警署查詢後,回到流浮山白泥家中。他們指在被綁架期間,有武裝分子向他們透露,曾牛三父子被禁錮在深圳人民公社当时深圳市为[[宝安县]]。'''深圳人民公社'''是否是前文所指的'''宝安县沙井人民公社''',不详。的監獄內,中共當局指控曾牛「屢次破壞流浮山之毛澤東思想學習訓練班」及「私自盜竊國家財富」(偷蠔),可能無法返回香港,而其兩名兒子(曾炳南、曾早興)則可望於短期內獲釋。 ===三人遇害=== 10月7日,曾牛三父子已被證實遭武裝組織殺害,其中曾牛當場遭武裝分子槍殺,長子曾炳南被割掌挖腸生劏,次子曾早興受重傷,在禁錮期間不予飲食及治理而歿。港府表示,在9月2日與中國方面的照會當中,中方於翌日答覆稱曾牛三父子「於糾纏中受傷致死,並被葬於中共境內《華僑日報》原文“中共境内”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沒有交待死因。元朗理民府當日向曾家證實此一消息,指三曾已在[[中國大陸]]火化及安葬。 據獲釋者憶述,曾牛於被綁架當日,曾試圖跳海逃走,但遭武裝分子槍擊,子彈射中曾牛左脇,繼而被拖返船上,曾炳南遭武裝分子以船槳拍打,曾早興則被拖至載有其餘四名蠔民的另一艘舢舨上。武裝分子眼見曾牛繼續掙扎,再向曾牛胸前開槍,把曾牛射殺。曾炳南眼見父親被殺,與武裝分子展開搏鬥,惟單人無法與武裝分子較量,曾炳南左胸遭槍擊,另一持有刺刀步槍之武裝分子用力捅了曾炳南一刀,鮮血如泉湧出。當時船隻仍在英界后海灣水域,曾炳南遭武裝分子割去兩隻手掌,後被劏開腹部,其腸臟被武裝分子挖出及拋往海中餵魚。 曾早興目睹父親遭射殺及長兄遭生劏後,悲慟欲絕,後被武裝分子押往沙頭墟(今[[沙頭街道]])禁錮,最終失救死亡。當局最初計劃由四名獲釋蠔民把曾牛等屍首運返香港,抬到流浮山警署門前示威,但遭當地蠔民反對,而改為火化及安葬於沙頭墟。 10月14日,香港漁業工商總會於[[旺角]][[西洋菜街]]會所內,為曾氏三父子舉行追悼會。 ==善後== 曾牛父子被殺後,其遺屬仍不斷遭左派勢力恐嚇威脅,遂向政府求助。元朗理民府有見及此,於10月底把位於巴士站附近一幅約四百呎的官地撥予曾家,協助曾家搬離海邊,用作興建房屋及經營小生意之用。 ==後續發展== 港府獲悉曾氏三父子遇難後,照例向中共提出抗議,惟武裝分子非法入境事件並未停止,在10月9日晚便有10多名持刀、棍、利斧等武器的武裝分子於流浮山沙橋非法入境,他們聲稱要搜捕兩名「逃兵」,後被警方勸退,而警方並未發現他們口中所述的「逃兵」。 10月14日下午,一艘於流浮山水域進行測量工作的水警輪,突遭一艘載有6名男子的「石下公社」中共船隻衝撞,該船隻企圖以大纜把水警輪鈎住,並把之拖往華界,幸被一名總督察見機及時把纜割斷,該船人員向警方聲稱對日前有華界漁船被水警搜查感到不滿。 10月15日早上,一艘華界炮艇駛進英界流浮山水域,意圖挑釁,警方立即派出一艘水警輪前往攔截,雙方一度武裝戒備,對峙五小時後,該炮艇駛回華界蛇口。 1971年5月25日,港府出動60多名寮仔部拆屋人員,連同百多名機動警察掩護下,把左派一艘停泊在流浮山坑口海邊養蠔區的大木船拆毀。這艘木船在1970年9月左派於沙江村的僭建木屋遭警方搗毀後,便被發現長期停泊在海邊蠔塘,左派將之用作舉辦「毛澤東思想學習班」,阻礙蠔民作業,而船上經常有人高唱毛歌,亦對蠔民造成滋擾。附近蠔民礙於該船為左派勢力所擁有,敢怒不敢言,惟有向理民府求助,理民府曾張貼告示及書面通知船主將其駛開,惟負責人並未理會當局指示,當局遂於5月將其拆毀。 船隻拆毀後翌日,左派蠔民陳耀強(曾被控於1969年8月5日綁架曾炳南的五名被告之一)前往元朗理民府謁見一官員,請求發還在行動中被拆的毛澤東像及五星旗,後獲答應於27日發還。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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