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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海湾合作委员会</big>''' |- |<center><img src=http://image2.sina.com.cn/dy/w/p/2006-12-10/U397P1T1D11749349F21DT20061210112612.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news.sina.com.cn/w/p/2006-12-10/112611749349.shtml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中文名: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外文名: 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是[[海湾地区]]最主要的政治经济组织,简称海湾合作委员会或海合会。海合会成立于1981年5月,总部设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成员国包括[[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6国。2001年12月,也门被批准加入海合会卫生、教育、劳工和社会事务部长理事会等机构,参与海合会的部分工作。自成立以来,海合会各成员国充分发挥语言和宗教相同、经济结构相似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经济一体化进程。<ref>[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2/1213/c1001-32585904.html 伙伴握手的时刻——记习近平主席出席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并对沙特阿拉伯王国进行国事访问]人民网</ref> == 组织信息 == '''成立''' 1981年5月25日,六个海湾阿拉伯国家元首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开会,宣布成立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并签署了合作委员会章程。 简称海湾合作委员会(海合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 '''宗旨''' 加强成员国之间在一切领域内的协调、合作和一体化,以实现他们的统一;加强和密切成员国人民间的联系、交往与合作;推动六国发展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建立科学研究中心、兴建联合项目,鼓励私营企业间的经贸合作。 '''成员'''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国、巴林王国、卡塔尔国、科威特国、沙特阿拉伯王国,这6个国家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除了阿曼受到伊巴德派的控制以外,其它国家都是逊尼派掌握。这6国都是能源输出国。 2011年,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海合会)决定接纳约旦和摩洛哥入会。哈立德在接受巴林《祖国报》专访时说,海合会扩员不是为了加强军事力量以抵御[[伊朗]]对阿拉伯国家事务的影响和干涉。他说,[[摩洛哥]]在很早以前就提出加入海合会,此次申请并不是第一次。摩洛哥加入海合会后只是建立一种伙伴关系,并非是正式成员国。哈立德还说,由于[[约旦]]与[[巴勒斯坦]]被占领土接壤,而约旦在[[中东和平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约旦将成为海合会正式成员。 '''总部''' 总秘书处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首都利雅得。 '''负责人''' 秘书长阿卜杜-拉赫曼·本·哈马德·阿蒂亚(Abdul-Rahman bin Hamad Al-ATTIYAH,卡塔尔人),2001年12 月任命,2002年4月就任。 == 组织机构 == (1)最高理事会: 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元首组成。主席由各国元首按国名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一年。现任主席为阿曼苏丹国苏丹赛义德·本·卡布斯。 (2)部长理事会: 由成员国外交大臣(部长)或代表他们的其他大臣组成。主席由各国外交大臣(部长)或其代表按国名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一年。 (3)总秘书处: 由秘书长和负责政治、财经及军事事务的三名助理秘书长主持工作。秘书长由各国推荐人选,并按国名(阿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并由最高理事会予以任命,任期三年。 == 经济进程 == 海合会系于1981年5月成立的区域性合作组织。旨在加强成员国之间在政治、经济和防务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推进海湾地区一体化进程。海合会经济一体化进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关税同盟''' 六国于2003年1月1日建立并启动[[关税同盟]]。争取到2005年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盟。 '''(二)共同市场''' 2002年12月在[[多哈]]召开的第23次海合会首脑会议提出:最迟于2007年完成实现共同市场的全部要求。 除沙特外,海合会成员国公民均可凭本国身份证出入海合会国家。海合会还计划在未来统一六国公民的[[护照]]和[[身份证]]。 '''(三)统一货币''' 海合会在1981年成立之初就提出要统一海湾[[货币]]。1992年,成员国央行行长确定要将海湾货币与一揽子货币挂钩,于2002年6月决定将成员国货币同美元挂钩并与美元确定固定汇率。2001年底,六国财长会议决定在2010年实现成员国货币统一。六国货币均直接与美元挂钩,为货币统一铺平了道路。 经过多年努力,海合会一体化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主要包括: 1983年3月建立了海合会成员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公民在区域内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和职业,税收待遇平等;允许成员国银行在成员国之间按规定开设分支机构;运输工具获得国民待遇;通过了近四十个文件,对成员国在计划、发展、人口、工业、石油和农业等方面制订了带有普遍性的战略方针;建立了多个海湾经济技术合作机构; 2003年10月在巴林成立了“伊斯兰投资银行”; 2003年12月,在科威特召开的海合会第24届首脑会议还批准于2004年初建立六国统一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体系,批准了在利雅得成立一个新的海湾标准委员会及委员会基本章程。此外,海合会在安全防务、统一电网和交通等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整合措施。 == 参考来源 == [[Category:550 經濟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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