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29.210.36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湘西非法集資案 的原始碼
←
湘西非法集資案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湘西非法集資案'''<br><img src="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08/09/809242236591820-600x404.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pochtimes.com/b5/8/9/25/n2275139.htm 圖片來自epochtimes]</small> |} '''湘西非法集资案'''是2000年代[[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州首府[[吉首市]]为中心发生的一系列政府鼓励的[[民间融资]]活动及随后政府转而查办的“[[非法集资]]”案件。吉首市绝大多数家庭,湖南省长沙、怀化等地以及省外重庆、广东、福建等来源的个人资金投入,接受融资的企业近百家。集资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本金总额168亿余元(案发的2008年,湘西州[[GDP]]为226.66亿元,这一集资额接近湘西州GDP的75%)。'''湘西“10·2”非法集资系列专案'''共查处20家涉案公司,90多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其中[[荣昌案]]首先于2010年1月27日在[[郴州]]<ref>[https://www.tripadvisor.com.tw/Attractions-g677482-Activities-Chenzhou_Hunan.html 郴州],tripadvisor</ref> 开庭。 == 相关官员 == * [[张春贤]]:时任湖南省委书记,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 * [[周强]]:时任湖南省省长、省委书记,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13年7月13日(曾成杰被枪决次日),为曾成杰辩护不力的代理律师[[王少光]]在其微博上发表“紧急声明”,其中暗示周强有伙同湖南官员为掩盖“[[黑打]]”占财杀人灭口、为保位升官而不择手段“[[维稳]]”的嫌疑:“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 [[李江]]:时任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湖南省公安厅]]厅长。 === 省湘西自治州风险资产接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 === 整顿集资时期州市领导 === * [[何泽中]]:时任中共湘西州委书记。 === 鼓励集资时期州市领导 === * [[杜崇烟]]:时任湘西州州长。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其弟被以判处……。 * [[徐克勤]],历任吉首市长、市委书记,湘西州州长。2008年10月因对非法集资问题处理不力,被[[中共湖南省委]]责令辞职。 == 各案件审判 == === 荣昌案 === 2010年1月27日,荣昌案首先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 [[金孟贤]],湖南[[邵东]]人,原系荣昌集团董事长。 === 三馆案 === * [[曾成杰]],湖南[[新邵]]人,长期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和[[房地产]]开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抓时系[[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湘西州]][[政协委员]],被官方称为“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2012年3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審维持对其“[[集资诈骗罪]]”死刑判决。湘西集资问题处置期间任湖南省长、省委书记并因[[李旺阳事件]]、[[唐慧劳教案]]等“[[维稳]]事故”备受诟病的[[周强]]于2013年3月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于6月签发对其的《[[执行死刑命令]]》。2013年7月11日,曾成杰的代理律师王少光被其在湖南[[有关部门]]的朋友告知,“[[有关方面]]下发文件称:‘将对曾成杰执行死刑,防止发生[[群体事件]]。’”。2013年7月12日,在代理律师未接到死刑复核裁定书《东方早报》记者谢寅宗:法院未通知家属、未安排刑前会见的情况下,曾成杰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槍決]]于长沙。 * 曾成杰之妻:'''邓友云''',原系[[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 曾成杰长女:'''曾正''',原系三馆公司财务部出纳、审计,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 三馆公司多名其他管理人员被判刑。 === 公务员及亲属破局前提取高息集资款 === 2008年6月,湘西州各级党政机关内部通知,让干部及家属退出民间融资。当地公务员纷纷提前抽回本金和利息,挤兑潮起。 === 政府叫停、资金链断裂 === 2008年7月,当地政府通知融资企业停止支付利息和本金,底层集资者绝望情绪开始蔓延。 据湘西自治州政府有关部门介绍,2008年8月开始,一些集资公司出现了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的现象,至8月底,资金链出现断裂的一些集资公司相继宣布降息和延长兑付期限。 2008年8月,老板逃跑的传言四起,集资者聚集三馆公司楼下,曾成杰给聚集的近千人分批开会的形式当面解释,让保安发出了10多盒其本人的名片。8月16日,曾成杰召集投资者开会,宣布当年9月1日后利息降到三分,2009年5月后不再融资,2009年年底付清全部本金和利息。但湘西州和吉首市政府不同意,官方认为三馆公司方案违反政府“三年还清、只还本金、不还利息”的规定,对无力还款的其他集资企业不利。 相比其他困局中的湘西集资企业主,曾成杰自认为完全具有偿还能力,因为三馆公司融资金额有34个多亿,扣去已偿还的26多亿,仅8.2亿未还,而三馆公司的资产有23.8个亿且其融资大部分用于开发三馆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按当时政府认可的资产价格,三馆公司资可抵债。不少群众至今信任曾成杰,案发后一些[[村委会]]等单位为其上书作保。曾成杰承诺一年多内还清全部融贷款,并向部分急需群众兑现,触怒了时任吉首市长宋清宏。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湘西非法集資案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