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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漢陽一中事件'''<br><img src="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9/11/27/phpigfYnu.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990699 圖片來自ltn]</small> |} '''汉阳一中事件''',又称'''汉阳事件''',是1957年6月中国[[湖北省]][[汉阳县]][[汉阳一中]]学生因升学率问题而罢课、请愿和闹事,甚至冲击县政府的事件。震动一时,故又与此前一年的[[匈牙利事件]]<ref>[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2119181 匈牙利事件],udn</ref> 相提并论,被称为“小匈牙利事件”。 == 扩展阅读 == * 刘富道,《汉阳事件》,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4月。 * 武汉市蔡甸区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编,蔡甸区文史资料第8辑总第15辑《汉阳一中事件始末》,2000年9月。 == 概述 == 1957年6月12日,汉阳一中化学教师李穗在初三(4)班上课时,为激励学生学习,提出当年高中招生比例很小,大概20中选1人(5%),意在激励学生用功。其信息来源于《教师报》,且孝感地区当年下达汉阳县的招生计划也正好是应届初中毕业生的5%(后来改为26%,而1956年的升学率则是90%)。但事情产生了巨大波动,学生向校领导询问升学率,并提出要到县教育局查看文件。当天午饭后,初三(8)班一名学生敲起了集合钟,全校9个初中毕业班的部分学生到县人委讨说法。由于未见到县长,又翻不到文件,学生开始扔办公用品、打碎门窗玻璃、损毁电话,并在墙上写大字号,并冲击县人委。6月13日上午,学生上街游行,而学校领导、教师开始做学生工作,之后数百名工人赶来将学生驱散。 6月13日晚上,[[中共汉阳县委]]召开紧急会议,定性一中学生罢课闹事属于“反革命事件”。14日,县委在一中分别召集教师、学生开会,宣布学生闹事属于“敌我矛盾性质”。随即,公安机关进驻了学校。认定前台闹事是学生,幕后指挥是教师,发动全校师生大揭发、大检举。而矛头很快集中指向副校长王建国(时年32岁,1950年从[[湖北革命大学]]毕业分配到汉阳县工作,出身[[富农]],有[[三青团]]历史问题)。1956年,[[韩建勋]]调任一中书记兼校长后,教员中很多人认为他是外行,在教学业务上仍相信王建国。中共汉阳县委当时认为存在“以副校长王建国为首的反革命集团”,与王建国工作接近的教师也一并列为“反革命集团”的骨干成员。9月6日,中共汉阳县委宣布王建国、钟毓文、杨焕尧三人死刑,十人有期徒刑,数十人受处分或退学。此后美国青年代表团、匈牙利访问团、路透社记者先后访问汉阳一中。各大媒体发布社论、报道,《[[人民日报]]》报道题为《马哲民策动的“小匈牙利事件”》,另有新闻片《铁证》。 1985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给[[中共湖北省委]]来函,将[[赵迪生]]等人要求为汉阳事件平反的信件转去,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派人参加,对此案进行复查。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办公厅还启动了督办程序。并在1985年6月25日,中办信访局李同信给湖北来电话,询问5月30日厅字(85)189号函是否收到、如何处理,要求向中办信访局汇报。6月26日,湖北方面汇报,由[[中共湖北省委]]领导人[[关广富]]、[[钱运录]]、[[王群]]、[[沈因洛]]批示,由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组织工作组进行复查,[[张思卿]]任组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黄仁贤]]、[[吴洵松]]法官全程参与复查组工作。1985年12月31日,由中央办公厅主持,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信访局负责人最后审定中共湖北省委的报告,形成会议纪要。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乔石]],中央办公厅主任[[王兆国]],分别作了批示。1986年1月21日,中央正式批复了湖北省委《关于“汉阳事件”复查情况和处理善后问题的请示报告》。198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审判庭,黄仁贤、吴洵松分别担任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宣告王建国、钟毓文、杨焕尧无罪。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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