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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桶处''',位于[[紫禁城]]西南角、[[武英殿]]建筑群以南,是[[清朝]]成立的皇宫内专职消防机构。 ==介紹== 激桶,又名“机桶”,早在[[宋朝]]便有,当时称为“[[往复泵|唧筒]]”,见[[曾公亮]]、[[丁度]]等人奉敕修撰的《[[武经总要]]·卷十二 守城》,并且附有唧筒构造图。当时的唧筒采用[[竹子]]制做,在大竹筒内装有小竹筒,小竹筒端头设有活塞,顶端用更细的竹筒当作进水口暨喷水口。活塞位于进水口时,向后抽拉小竹筒,水被抽入大竹筒内,再推动小竹筒,让已经处在大竹筒后端的活塞挤压筒内之水,令水从喷水口喷出,用以灭火。<ref name=sohu>[http://news.sohu.com/20061102/n246159076.shtml 竹筒增加威力成“人力龙”北京消防始于武英殿,搜狐,2006年11月02日]</ref> 后来,唧筒获得改进,附加支架、横梁等等构件,成为简单的机械装置,性能有提高,喷出水量增加。灭火时,唧筒的水射出,恰似白色的水龙,所以此种灭火器具又称“水龙”,因仍以人力为动力,故又称“人力龙”。 [[清朝]],在[[紫禁城]]的[[乾清门]]、[[东华门]]、[[西华门]]等处,均设有激桶。明朝、清朝,紫禁城频繁发生火灾,故十分重视激桶的管理,对激桶放置的位置及数量均有严格规定。例如清朝《钦定总督内务府现行则例》记载,“紫禁城整饬火烛,[[乾清宫]]等处激桶七十架,[[东华门]]内东北筒闲房内四架,[[西华门]]内[[筒子河]]朱旗房三间内四架。”[[康熙]]年间,因[[太和殿]]失火,[[康熙帝]]颁旨设立“火班”,作为消防队。据《[[朝鲜王朝实录]]》记载,雍正元年(1723年),清朝向[[朝鲜王朝|朝鲜]]赠送激桶,这说明当时清朝皇宫的消防装备较为充裕。<ref name=hou>[http://www.bjww.gov.cn/2004/7-27/3095.html 侯耀,紫禁城的火灾与防火,北京文博,2004-7-27]</ref> 清朝[[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一日(1889年11月23日),清廷在[[武英殿]]前设立激桶处,以[[苏拉]]200名为激桶兵,激桶处掌管激桶并司灭火之职。武英殿在清朝是宫廷修书场所,在这里建消防队确有必要。激桶处位于武英门外三座桥以南,与三座桥隔路相望。激桶处的建筑为一座东西走向的廊房。 光绪三十一年九月(1905年),将[[京师工巡总局]]改为[[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下设有消防处。此后,[[紫禁城]]外围的皇家消防队统一划归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但皇宫内仍保留一支约百余人的消防队。宣统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自[[日本]][[东京]]唧筒机械制造所购入四辆蒸气唧筒车。[[中华民国]]成立后,逊清皇室还保留有数十位消防员。1923年[[建福宫]]火灾后,[[溥仪]]出资奖赏救火有功人员,其中赏给[[京师警察厅]]保安队、消防一队、消防二队(140人)27000元,赏给“公府消防队”(50人)3000元。其中的“公府消防队”,便是逊清皇室的消防队。1924年,[[冯玉祥]]将[[溥仪]]逐出紫禁城,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紫禁城的消防装备还是陈旧的激桶,另有一辆1935年生产的进口泵浦消防车,辐条为木制,十分笨重。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922 中國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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